燃气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20xx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安排和部署,以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天然气安全输配为核心任务,上下团结,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全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实现了全年无一例着火、爆炸、轻伤、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xx年,公司将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以安全生产、稳定供气为中心任务,完成基本建设、市场开发、新用户发展和天然气置换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
为了全面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筹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 全管理素质。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使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地进行。
二、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0。
(二)死亡和重伤事故为0,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三)控制各类燃气设备事故。
三、安全工作思路
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中心、抓好两个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强化四个方面的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坚持一个中心:坚持以预防事故、安全稳定供气为中心,所有工作都要做到防范在先,预防在先。抓好两个落实:落实责任,就是抓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经济责任和安全行政责任。落实制度,就是抓技术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重点抓好门站生产线、加气生产线、基本建设生产线。
强化四方面的管理: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三是强化系统管理,实行专业技术保障体系。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四、重点工作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进一步调整、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在有章可依的同时,要保证有章必依。实行公司领导和部门分片包点制度,公司总经理与各管理部门部长,加气站主要负责人签订《20xx年度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有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要靠前指挥,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门站、加气站要明确各项生产安全责任人。通过规范各自生产作业流程,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保证制度规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环节,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坚持公司领导定期下基层检查制度和门站、加气站安全月例会和班组周例会制度。
(二)初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认真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20xx年公司将围绕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为工作主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信息等环节着手,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全过程达标。每个部门、班组、 岗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各项操作规程、实现全方位达标。
20xx年将在门站及加气站试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季度组织评比,对评出的优秀的部门予以资金奖励。检查和抽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建档、存档。对整改情况要做好整改记录。力争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100%达标。通过试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公司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大门站、加气站安全投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今年将继续加大门站、加气站安全投入,根据《20xx年安全措施建议计划表》,投入资金用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职工体检,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设施设备、预警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以及各类安全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完好。
(四)强化基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结合年度基建计划,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法定程序,严格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格,严把资质审查和安全准入关。施工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管 力度,落实安全措施,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竣工验收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负责,严格验收,认真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五)强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在巩固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年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从以下
三个方面进行:
1.突出重点,加强巡检 加强对门站、加气站、高中压调压站及高中压管线等重大危险源及管线穿越、跨越、斜坡、易塌陷地面等特殊地段的巡检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违章压占管线现象的监管,按照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的原则,力争把违章压线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章压线单位或个人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如遇到阻挠或拒不执行的,要及时上报市城乡管委等职能部门,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区整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燃气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如下:
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
今年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
3、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
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4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取瓶组供应形式的,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5节强制性条文规定(除第8.5.4条规定情形外);采取单瓶供应形式,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7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3、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并安装牢固,软管长度不得超长并应定期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怀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安办周其武、郭岩同志担任。成员由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社区主任担任,负责辖区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各社区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联络,并报街道安监站。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经合社负责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非法店(点)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工作。摸排情况由安办汇总上报区整治办。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社区摸排上报的非法店(点)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街道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2、严厉打击非法店(点)。对社区摸排出来的非法店(点),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治理非法店(点)。
3、加强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制定专人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相关科办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年1月18月)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专项治理检查行动督导组,督导组将协调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设、卫生、城管执法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20--年1月18月~20--年12月31月)
街道督导组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社区于20--年每月28日前,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站,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对上级相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执法中队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小型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社区、安监站、相关科办要把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街道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年客服中心安检班任务艰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我们要忘记过去的取得成绩,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好各类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
一、主要工作思路
在20--年的工作中,安检班秉承“安检一户,放心一户”的宗旨,保质保量完成20--年的安检任务,20--年计划安检居民用户36000户,安检率达到80%以上;对工业和公福用户每季度进行一次安检。
二、安检方法
1、大小区将实施集中安检方法
方式:针对大小区的燃气用户多且集中,采取在安检前对准备进行安检的小区进行安检横幅宣传并在小区楼道内张贴安检告知。对大小区进行安检班全员集中安检方式。针对安检过程中的到访不遇用户,采取在用户门上张贴到访不遇留言条的方式,待用户预约进行回访。
2、其余零散小区采用个人承包安检
方式:安检班采取分片区分人包干制度。优势在于通过采取分片区承包包干制度,减少了安检人员过度分散,节约了安检员在路程上的时间,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安检工作。
三、解决安检中存在的问题
1、针对胶管老化,超长用户,安检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对同意更换胶管的用户,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对拒不更换的用户,告知其继续使用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并建立拒绝整改用户闭合台账。
2、针对管道暗埋用户,安检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设计规范》相关规定的安全宣传,对同意整改的用户,改为明管更换金属波纹管;对拒不更换的用户,告知其继续使用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并建立拒绝整改用户回访闭合台账。
3、对发现的故障中元IC表,及时进行更换,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计量纠纷。
4、针对拒绝安检用户,安检人员请求邻居帮忙敲门,告知拒绝安检用户我们的来意。对于任然拒绝安检的用户,告知用户拒绝安检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留下留言条和燃气安全宣传单,拍照存档,并建立拒绝安检台账。
四、采取措施提高安检质量
1、利用每日班前会议时间,进行班组成员前一日的安检单的互检,并由班长进行互检。利用这种形式让班组成员互相检查,互相督促,形成良好的向上的工作环境。
2、利用每周三下午时间,将一个礼拜的安检单放入一户一档中,由此避免安检单丢失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3、安检单统一规范填写。
4、安检中发现问题的时候先按照要求自行处理,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行业燃气监管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用气安全的指导。各村居要根据各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立整改落实台帐;要对本辖区燃气使用环节(尤其是宾馆、饭店、小餐饮)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建立监管档案,做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和宣传培训有记录。
(三)加强协作,严格执法。各服务区对本辖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是燃气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查处的责任单位。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实现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气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规范使用、自觉维护全镇燃气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