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保障,也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前提和保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策略,努力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件大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地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频频发生为我校敲响了安全警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也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显得尤为重要。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构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管理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规章制度,重抓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落实,监督到位。由于制度健全,职责到位,责任落实,更加有效的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食品卫生教育情况。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各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通过教育,学校组织了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充分看到了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与知识的了解;通过教育,学校到流动摊点购买食品的现象没有了,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也无流动摊点出现,周边环境整洁。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顿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卫生安全,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__县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定于7月17日至29日举行20__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组织有力,广泛动员。
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前安排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细化了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并于7月19日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县公安、文广、食药等十余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再安排再动员,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本行业的宣传活动,形成部门、媒体、企业、专家、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格局。
二、集中宣传,声势浩大。
7月23日下午,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__县综合文化广场隆重举行。县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公安局、卫计局、水务局、盐务局、粮食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县文广局、张家畔街道办等十余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食安办主任杨耀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用品、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日常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辨识辨假、食物中毒及预防等知识,积极引导群众懂法、学法、守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群众因食品药品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2331、4612456进行投诉举报。活动中,要求各单位分别摆放3—5块展板、1—2条横幅,抽调2—3名业务骨干现场讲解,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制服。
三、拓宽渠道,提升意识。
宣传周期间,县电视台录制了《食品安全法》音频资料,在活动现场循环播放;并在电视台屏幕下方一直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各单位利用有利平台或时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食品相关企业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县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校外托管机构,通过食品行政许可、食品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知识的讲授和现场观摩,全面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极大提升了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监管群”等载体,发送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日常生活中的谣言和科普知识开展辟谣和解惑,便捷有效。目前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起。
四、集中销毁,有效震慑。
县食药监局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利契机,对在前期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没收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销毁的物品涉及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假劣药械、非法渠道购进的中药材、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等共计299种7524件物品,总重量10余吨,货值金额约5万元。通过销毁活动,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及物品两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一系列活动,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目前宣传周活动仍在进行。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就我区2家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了“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技术改造项目,两家屠宰厂(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按以下内容进行改造:(一)改造屠宰间、待宰间和急宰间等;(二)屠宰车间地面硬化,墙面彩钢贴面;(三)人员及肉品出入口与运送活畜出入口分开设立,活畜出入口设置消毒池;(四)建造清洗池、放血平台、烫毛灶台及内脏整理操作台,并且池和台表面要贴瓷砖;(五)安装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设施,包括脱毛机、提升机、吊挂轨道、烫锅等;(六)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2.7万元(其中: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70.7万元,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12万元)。“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甘肃省商务厅的评审验收。目前,两家屠宰厂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投入生产。截止10月底,屠宰生猪75607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份。
二、开展餐饮服务业的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以服务全省大型节会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商务服管发〔〕215号)及《xx市商务局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定市商务发[]65号),结合我区餐饮服务业实际,就深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对全区的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全区有酒楼、饭庄、餐馆、食府、餐饮店铺80家,酒店、宾馆、饭店、招待所109家。在现有的餐饮业、住宿业开展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和节能降耗活动。在餐饮服务业全力抓好精品陇菜工程。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全区创先争优“四推进五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窗口服务月”活动。主要开展争创餐饮服务业先锋活动,争创党员服务先锋活动,在全区餐饮服务企业发起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等活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得到实惠好处。今年甘肃省举办精品陇菜认定会我区上报了“凤城大酒店”6个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小炒皇、锅仔酸菜洋芋、陇原黄焖鸡)参会,为创建精品陇菜品牌店,为促进餐饮业做大做强上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关于公布精品陇菜认定结果的通知》(甘商务服管发〔〕297号)经省发展精品陇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我区上报了“凤城大酒店”“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锅仔酸菜洋芋”4个菜品认定为精品陇菜。
三、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XX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基本原则,按照“整顿、规范、稳定、提高”的方针,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为目标,真抓实干,创新务实,推动了全区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全面进展。
(一)做好酒类商品批许发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区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目前我区共有酒类批发企业57家,其中XX年度新办批发许可证3家,换证5家。
通过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批发业务企业的酒类批发许可证予以注销;对酒管局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决不允许使用过期证件。逐步建立健全全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
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发放随附单186本,向城区酒类营销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501份。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积极做好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整顿、规范酒类市场,按照市酒管局的安排,对酒类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已发放了《关于在全区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501份,现已办理登记证501份。
(四)加强市场监管
在酒类市场整顿中,共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超市5家,酒类批发户65家,查封过期啤酒和不合格葡萄酒134瓶,规范无证批发户2户,责令停业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五、XX年工作打算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酒类市场打假职能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产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x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区酒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类媒体不得为无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发布酒类广告。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__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_]29号)的文件精神,我县从20_年1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县食安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
1、利用媒体宣传。县食安办积极协调,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拓宽
监督渠道;在《__》开辟专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读,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2、进企逐户宣传。针对我县畜牧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做好宣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与监管对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逐户张贴《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县工商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四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99余户,超市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县质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86人次,检(巡)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_0户次,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县卫生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专项整治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6户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5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彭城村位于太湖之滨,太湖大道直通本村,交通便利。全村区域总面积3.7平方公里,有999户,总人口2808人,辖27个承包组,10个自然村。新塘新街、农贸市场坐落在本村。--年村人均收入8250元,村集体经济可支配资金45000元。全村村民的主要收入一是蔬菜种植,全村共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00多亩,年产值达1600万元,“新塘一尺红”茄子等蔬菜远近闻名。二是劳务输出外出,承包水稻田10000多亩。全村均用上自来水,电话率95%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现有农家乐13家。现将我村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网络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村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村委员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村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联络11个自然村的信息员。配合做好村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农村家宴等信息报送工作。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主任为行政村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对各村宣传栏进一步规范,专门设立食品卫生知识版块,并定期调整更新内容。通过有线电视、黑板报、横幅、农民信箱等宣传工具,结合“百名干部下村送法”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material)600多份,举办食品安全培训2期。
三、重点突出,措施保障有力
为确保从田头到餐桌整个产业链的食品安全,我们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抓住重点对象。为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对村域内30家便利超市和个体食品经营户进行走访,并建档入册,实行月督查制度。二是抓住重点时段。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旺季的特点,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主动放弃休息天,会同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加强了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百姓的饮食安全。三是抓住重点路段。以集镇农贸市场、农家乐、便利超市为重点,会同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从业人员上岗关。一方面,通过成立农家乐协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和健全现有农家乐管理模式,与卫生院联合对13家农家乐厨师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给予上岗。
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二是把好放心店入户关。村专门抽调人员会同工商所及乡消费维权监督站人员,对全村小店、超市进行摸排,按经营规模、经营业绩、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诚信意识等方面进行严格筛选,综合评定,至目前已有3家“放心店”、2家“连锁超市”入户彭城。三是把好动物防治源头关。与各村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责任书》,制定《彭城村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防治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各村专职防疫员,做好常规性防疫工作,全村生猪屠宰率达到100%。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站在保证群众身体安全的高度,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作为镇政府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直接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力量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同时,镇政府分别与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明确了村主任为协管员、社长为信息员,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而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宣传方案,重点突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标语、宣传栏、会议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开展创卫工作,在场镇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了解。
二是是加强培训。全年对各村协管员和乡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非洲猪瘟培训等3次业务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会。会同镇农办、畜牧站对养殖大户进行非洲猪瘟及动物防疫培训。
三是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到学校的健康教育课。辖区各中小学校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食品安全小知识和生活小常识,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开展整治,保障安全
根据县食安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各个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使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有步骤开展,全年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专项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我镇出动宣传车一辆,悬挂横幅2幅、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通过展览演示,对群众解疑释惑,教授识假辨假方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配合xx镇市监所检查了xx镇食品超市、餐馆、学校、农家乐等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饭样留存时间、数量,原材料进货来源等逐一询问、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全年4次对全镇的饭店、超市、药店、职工食堂等单位安全问题逐一排查,对营业场所卫生条件差的,购物台账和消毒记录不健全的单位,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证照不齐的,限期整改,无证经营的,停业整顿。全年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540次,未发生一例群体性食品安全中毒事件。
五、调查摸底,健全档案
对辖区内的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店、企业食堂、乡村厨师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逐步建立健全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情况,为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做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上级的期望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办公室人员少,力量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逐年增多,监管经费紧张,但我们会克服一切困难,来年更加努力工作,为xx镇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贡献力量。
根据《辽滨街道办事处20xx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各级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和精神,更好的开展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工作。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并在辖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本社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对边辖区内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各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二、对辖区内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型酒店、小饭店、超市、小商店进行重新走访检查,做到对边区内的商户底数清,情况清,准确掌握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及时更改记录停业新增的经营单位。
三、重点检查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点,对辖区的食品加工点进行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做好食品生产后的包装卫生,不销售过期食品,食品不添加有毒有害的食物,特别是春节前夕对辖区内的大型酒店、饭店、超市、商店进行食品进货渠道正规、保真,做好厨房室内环境卫生,保证人民群众放心食用食品。
本社区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要虚心学习先进经验,更有效地把食品放心工程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幸福新民而努力奋斗。
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指导下,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了原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确保了全力保障群众的用粮、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我局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落实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经销网点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县上开展的“3.15”科技之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日等时机在县城、集市进行宣传,据统计,今年我局共组织宣传活动七次,悬挂横幅四条,制作宣传版面四块,发放宣传资料六百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70余人,巡回全县各村镇宣传三次。
二、 强化培训,加强监管
一是利用年初局里举办春训会之机,邀请市粮食局执法大队业务人员对全系统职工干部进行了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对全县创建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的经营人员进行了粮油质量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系统的培训,有力的提高了执法人员、经营人员对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如何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粮油商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由县局一名主管领导带领监督检查股人员分三次,对全县的粮油经销门店、购销商、加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共发现问题十七条,现场整改七条,限期整改十条,约谈企业法人两次,通过以上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原粮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关键要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身的依法经营水平,实行规范管理。为此我局为购销企业按照《统计法》规定,建立了粮食购销加工统计表册,并按月将数据统一上报。
三、存在问题
1.原粮安全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我局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原粮市场分散、量大、面广,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尤其是各镇集市存在霉变粮;原粮加工小作坊设施条件差,这些问题仍然是农村原粮购销、加工监管的薄弱环节。
3.原粮经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监管力量的充实。建议县上能调配年轻、专业知识较高的人员充实到粮食执法队伍中来。
2、在我局现有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作用下,协调各镇办,原粮购销、监管责任落实到食药所的管辖范围。
3、创新宣传手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来,我们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的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四、20--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北山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通过对餐饮、百货、药店等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99%;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投诉事件投诉处理率100%;辖区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就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1、周密部署。在区、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社区及时组织召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
2.落实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大安全综合考核范围,与辖区内相关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宣传,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1.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对辖区内食品相关商铺进行登记备案,每月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开展专项稽查,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是否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服务设施、有无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施,餐具是否消毒等进行检查。
2.落实建档备案责任落实建档备案责任。我社区成立了督查组,实行全面检查,查找问题,现场督办,并做好详细跟踪档案,做到“位置精确、项目清晰、制度完善、管理科学”。
3.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示范店”、“餐饮类摊贩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按照“七个统一”的要求,打造了食品安全示范区。
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部分商户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在下一年的工作中,社区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问责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xx村食品安全工作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初布置食品安全工作中心和签定目标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的主要议事日程,站在构建和-谐按板高度,全力以开展工作。今年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下面,就我村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一、主要做法,成绩与经验体会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全村人民群众健康和国民生计的重大问题,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村委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艰巨性,制定未来5年全村《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工作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不少于3次,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目前,村有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网络。
村信息员做好全村婚礼、庆祝活动信息统计上报和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切实加强全村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管理,减少各种可防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组之间建立互报制度。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1、压滤机滤布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从机制、制度上堵塞食品安全漏洞。我村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全村《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及《食品应急预案》。
2、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使全村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更有人去做。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20__年全村继续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16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次。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全村加大对各村群众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年初召开各村干部和村信息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结合工作组下村组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深入到村组到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无一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我村在加大对群众食品安全宣传同时,加大对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从员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树立谁出事、追究谁、处罚谁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因难
1、我村大多数群众对食品安全意识还不高,防范意识不强,食品安全隐患仍然严峻。
2、监管力度不够,对食品加工源头,流通环节监督、抽查、检查存在漏洞,特别对广大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存在盲点更加突出。
3、部份从事食品加工,流通的人员法律意识低,甚至有部份人员故意生产,滤布销售不合格食品,源头上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4、宣传还需加强。今年,客观说食品安全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工作有声有色,宣传是扎实有效的,但由于全村群众观念不一,整体素质不高,要使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还需不断加强宣传。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就我区2家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了“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技术改造项目,两家屠宰厂(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按以下内容进行改造:(一)改造屠宰间、待宰间和急宰间等;(二)屠宰车间地面硬化,墙面彩钢贴面;(三)人员及肉品出入口与运送活畜出入口分开设立,活畜出入口设置消毒池;(四)建造清洗池、放血平台、烫毛灶台及内脏整理操作台,并且池和台表面要贴瓷砖;(五)安装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设施,包括脱毛机、提升机、吊挂轨道、烫锅等;(六)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2.7万元(其中: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70.7万元,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12万元)。“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甘肃省商务厅的评审验收。目前,两家屠宰厂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投入生产。截止10月底,屠宰生猪75607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份。
二、开展餐饮服务业的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以服务全省大型节会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商务服管发〔〕215号)及《xx市商务局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定市商务发[]65号),结合我区餐饮服务业实际,就深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对全区的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全区有酒楼、饭庄、餐馆、食府、餐饮店铺80家,酒店、宾馆、饭店、招待所109家。在现有的餐饮业、住宿业开展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和节能降耗活动。在餐饮服务业全力抓好精品陇菜工程。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全区创先争优“四推进五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窗口服务月”活动。主要开展争创餐饮服务业先锋活动,争创党员服务先锋活动,在全区餐饮服务企业发起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等活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得到实惠好处。今年甘肃省举办精品陇菜认定会我区上报了“凤城大酒店”6个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小炒皇、锅仔酸菜洋芋、陇原黄焖鸡)参会,为创建精品陇菜品牌店,为促进餐饮业做大做强上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关于公布精品陇菜认定结果的通知》(甘商务服管发〔〕297号)经省发展精品陇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我区上报了“凤城大酒店”“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锅仔酸菜洋芋”4个菜品认定为精品陇菜。
三、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XX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基本原则,按照“整顿、规范、稳定、提高”的方针,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为目标,真抓实干,创新务实,推动了全区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全面进展。
(一)做好酒类商品批许发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区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目前我区共有酒类批发企业57家,其中XX年度新办批发许可证3家,换证5家。
通过换*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批发业务企业的酒类批发许可证予以注销;对酒管局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决不允许使用过期证件。逐步建立健全全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
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发放随附单186本,向城区酒类营销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501份。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积极做好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整顿、规范酒类市场,按照市酒管局的安排,对酒类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已发放了《关于在全区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501份,现已办理登记证501份。
(四)加强市场监管
在酒类市场整顿中,共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超市5家,酒类批发户65家,查封过期啤酒和不合格葡萄酒134瓶,规范无证批发户2户,责令停业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五、XX年工作打算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酒类市场打假职能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产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区酒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类媒体不得为无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发布酒类广告。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