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体会工作总结(精选3篇)
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担当精神。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财政人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一是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对党的事业忠诚为己任,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以实际行动做到“三严三实”。二是要强化使命意识,让本职工作出彩。财政人特别是我们从事财政监督的同志,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依法依规担当。对矛盾不回避,对问题不绕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定法治思维,坚持原则讲规矩,不怕得罪人,同时又要守纪律,有权不可任性,做到“理财不爱钱,服务不谋私”。
要时刻敬畏组织、敬畏集体、敬畏人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俭节约,始终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坚决反对“四风”,促进财政部门安全、财政工作安全、财政队伍安全、财政事业安全,让本职工作出彩。三是要坚持依法理财。财政工作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对深化改革起着支撑作用。我们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按照新《预算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预算约束力,加强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法定界限用权,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将财政的政务和事务活动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四是要厉行节约,带头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既是党组织和单位的政治责任,又是对党员个人的政治要求;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又是对普通干部的要求。我们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就是要带头厉行节约,带头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要求其它部门做到的,财政部门必须首先做到,以提高财经纪律示范效应、服务效应、管理效应。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要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扎紧财经纪律的制度笼子,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剪断“四风”反弹的资金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工程上。
人不以规矩则废,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开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活的新常态,又是对我们的新要求。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纪律、不讲规矩,就会迷失方向,就会触碰法律底线,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损害。党的纪律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的要求,深刻领会的讲话精神,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主动适应新常态,让本职工作出彩。
党不以规矩则乱,作为一名财政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一定要按照的重要指示,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的各项要求,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适应新常态,开拓新未来,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干实事的财政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努力让本职工作出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财政事业发展,既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又要建设好财政队伍、遵纪守法,更重要的是办好事情,让群众满意,忠诚于党的事业,才能体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才能体现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促进财政工作、管理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依法行政、按规矩理财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过不断修订和拓展,现在日臻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立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特别是堪称新中国财政管理史上最严密的“制度笼子”—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规章的出台,使得财政法制建设跃上新台阶。党的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方向、职能定位、管理重点和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增强了财政部门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树立法治财政理念。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员要用党的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开门预算,加强会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财政政策、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让公众看的见、看得懂、看的明白,引导公众“盯得紧”,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预算的参与度,以此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强化人大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减少财政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正确行使理财行为。理财行为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财政工作开展的好坏,并将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形象。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强化资金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制度设计,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同时,要把“绩效理念”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方方面面,杜绝项目编报不科学、“帽大一尺”等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引导预算单位建立用钱自我约束机制,以“绩效观念”取代“要钱观念”。
自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能力,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每年都要对预算单位、县区和园区财政局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小金库”、房租收入和罚没收入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要按照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购置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遵纪守法是财政工作的底线,也是对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最经常、最直接、最现实的考验。从机关内部做起是最好检验手段。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公务接待、项目审批、政策告知、县区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经费支出、小汽车使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重大事项实行向职工报告制度,完善内部应急管理。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小汽车用油、费用支出、设备采购等事项,让干部职工清楚,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回头看”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之中,常抓常学,看警示教育片,发节假日警示短信,起到警示、预防作用。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事业发展,既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又要建设好财政队伍、遵纪守法,更重要的是办好事情,让群众满意,忠诚于党的事业,才能体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才能体现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促进财政工作、管理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依法行政、按规矩理财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过不断修订和拓展,现在日臻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立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特别是堪称新中国财政管理史上最严密的“制度笼子”—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规章的出台,使得财政法制建设跃上新台阶。党的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方向、职能定位、管理重点和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增强了财政部门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树立法治财政理念。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员要用党的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开门预算,加强会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财政政策、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让公众看的见、看得懂、看的明白,引导公众“盯得紧”,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预算的参与度,以此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强化人大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减少财政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正确行使理财行为。理财行为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财政工作开展的好坏,并将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形象。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强化资金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制度设计,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同时,要把“绩效理念”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方方面面,杜绝项目编报不科学、“帽大一尺”等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引导预算单位建立用钱自我约束机制,以“绩效观念”取代“要钱观念”。
自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能力,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每年都要对预算单位、县区和园区财政局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小金库”、房租收入和罚没收入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要按照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购置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遵纪守法是财政工作的底线,也是对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最经常、最直接、最现实的考验。从机关内部做起是最好检验手段。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公务接待、项目审批、政策告知、县区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经费支出、小汽车使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重大事项实行向职工报告制度,完善内部应急管理。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小汽车用油、费用支出、设备采购等事项,让干部职工清楚,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回头看”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之中,常抓常学,看警示教育片,发节假日警示短信,起到警示、预防作用。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