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调查报告(推荐4篇)

农村卫生调查报告(通用4篇)

农村卫生调查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二、乡(镇)卫生院现状

20xx年乡(镇)医生76人,比上年减少7%、护士38人,比上年减少17%,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8人,比上年减少9%、初级职称78人,比上年减少18%。

2.乡(镇)卫生院经营、财政差补状况。

3.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状况。

医疗设备状况。全县乡(镇)卫生院有X光机2台,B超1台,有10个乡(镇)卫生院无X光机, 11个卫生院无B超。

三、问题成因分析

1.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

一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由于取消大、中专生分配以后,我县连续4年未选聘大、中专毕业生补充到乡(镇)卫生院,造成人才出现断层。

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岗。因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的系列政策出台以后,部分年龄偏大的卫生技术人员因身体和心理压力原因,纷纷要求病退。近几年有18名专业技术人员退休

三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由于乡(镇)卫生院工作条件差,工作报酬低,部分专业技术请假外出打工或调离乡(镇)卫生院。

上述三方面因素的存在。造成乡(镇)卫生技术人员逐年减少,出现了人才严重匮乏现象。

农村卫生调查报告 篇2

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把农村卫生工作列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审议议题。审议前,组织了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县卫生局有关工作汇报,深入走访城关镇、大红城乡、舍必崖乡等17个乡镇、街道,实地走访1家二级乙等医院和一级妇幼保健所、13家一级乡镇卫生院,分别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卫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近年来,县政府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试行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自治区、市、县重视农村卫生事业投入,仅期间,内蒙古先后投入46亿元,完成3000个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得到强化,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明显进展。积极开展卫生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重视卫生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抓好本区域内的农村卫生工作。

(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农牧民健康工程成效显著。“农牧民健康工程”是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贫困旗县综合医院,边境旗市的一般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到20xx年,我县一级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的基本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能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进行急、重、危病人的抢救、转诊工作。期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快速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区参合农牧民达1214.6万人,人均筹资155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

二是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有效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非典、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实施免疫规划,到20__年,全区90%的县级卫生防疫站达到自治区标准,真正成为适应本地区实际需要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指导中心。

三是积极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母婴健康工程”工作,到20__年,全区90%的妇幼保健所达到自治区标准,成为适应本地区需要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中心。能够组织、指导基层普及妇幼卫生科学知识,负责培训妇幼保健人员,对临床产科、儿科、计划生育等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对妇女儿童常见、多发疾病的诊治、抢救、转诊工作,并能解决本地区妇幼专业疑难问题。

(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一是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村卫生室承担规定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立村卫生室,邻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

卫生室。可采取村民委员会办、乡镇卫生院办、乡村联办、社会承办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承办等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要积极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签订服务合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全行业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的准入,建立并完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考核制度,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逐步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也可由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规范农村卫生机构价格行为,加强对农村卫生机构执行药品和医疗价格政策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差

1.政策扶持不足。大部分旗县区不能按现有的国家政策定额或定项给予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在乡镇卫生院产权结构、投入回报机制上不明晰,降低了乡镇卫生院在筹资、融资上的吸引力。强调能人效应的时候多,思考制度管理的时间少,没有有效探索建立发现、选拔、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造成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勇于改革探索,参与市场竞争的应变能力较差,大锅饭思想严重,只讲公平,不讲效率,服务能力差。

2.卫生院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乡镇卫生院发挥职能不全。近年来,由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不能保证,人员流失严重,加之大中专毕业生很少进入卫生院工作,使得卫生院缺少业务人员,同时卫生院也拿不出专款对现有医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员技术结构断档,久而久之形成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造成技术力量差和服务水平不高的局面,业务萎缩、效益下降。各卫生院不得不采取重治轻防的办法,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基本的防保工作任务都不能保证完成。

(二)卫生防御体系职能不健全

1.疾控事业的建设、管理与发展方面。乡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仍十分薄弱,基层疾控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密切的协作联系机制,农民得不到健全的公共卫生服务;基层人员队伍素质偏低,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缺乏稳定和吸引人才的条件,在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中,非技术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少,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疾控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覆盖县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报告系统已基本建立,但预测预警能力较弱,医疗机构的发现报告和早期处置传染病等应急意识不强,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装备严重不足,还没有真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卫生监督执法方面。旗县卫生监督办公用房全部为借用别单位的,办公条件丞需改善。卫生监督人员缺乏,经费难以保证,农村卫生监督任务难以到位,为农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埋下隐患。卫生执法手段落后,缺乏必要的应急快速检测设备、车辆及取证工具,严重影响了对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卫生执法业务经费严重不足,卫生监督人员长期没有业务培训经费,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卫生监督人员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其提出的要求。

三、建议及对策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各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要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标准合理确定布局,并按相应类别标准,调整其规模和功能,集中力量加强基础设施、设备装备和人才队伍的标

准化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将其建设成区域性的地段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2.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所属乡镇卫生院的人、财、物及业务工作,行使对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资格准入、院长聘用、政府投入经费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乡镇卫生院的从业人员、大型设备、卫生技术应用等要素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协助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农村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医疗市场的监管,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3.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1~2人,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作风好、懂技术、擅管理的中级职称以上优秀人才担任,每届任期三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考核、奖惩办法,经考核不称职的卫生院院长要予以解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必须经过自治区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业务培训。

4.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一是把好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乡村医生要达到中等以上学历水平,目前尚未达到的,通过考试逐年淘汰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到20__年,乡村医生要达到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通过群众、村委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旗县区卫生局审批,市卫生局备案等逐级考核审查制度,确保准入上岗的乡村医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强的业务素质;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实行统一调配,实行聘用制。

二是严格村卫生室的准入制度。旗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对村卫生室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常见病诊治、疑难病人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宣传等工作,要通过对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四方面的统一管理措施,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监管作用。

三是规范卫生服务行为。旗县区卫生局要制定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规范乡村卫生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责任感。

四是统一药品购销和规范用药。旗县区卫生局逐步推行药品统一配送制度,村卫生室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但代购方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村级医疗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用药行为,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五是规范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通过例会,以会代训,监督管理,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与乡村医生的联系。

六是逐步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乡村医生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医疗卫生服务对象,拓宽卫生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为促进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打下基础。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更需要健全和完善绩效考评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控应对能力。

农村卫生调查报告 篇3

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把农村卫生工作列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审议议题。审议前,组织了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平的带领下,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调查。

先后听取了县卫生局有关工作汇报,深入走访下各、福应等12个乡镇、街道,实地走访县人民医院等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8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分别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3个相关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卫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调查报告由提供!

(一)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近年来,县政府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试行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省、市、县重视农村卫生事业投入,xx年共投入445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895万元,加大了对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卫生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重视卫生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抓好本区域内的农村卫生工作。

(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成效显著。“农民健康工程”是xx年省、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我县全面开展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xx年为13万多名农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分类管理。该工程受到了上级有关领导的肯定,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采访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转有序,三年来,已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框架,初步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xx年,全县参保人数33万多人,参保率达78%,累计有近40万人次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农民患者的医疗负担。

二是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有效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非典、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实施免疫规划,儿童“五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

三是积极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母婴健康工程”工作,xx年孕产妇首次实现零死亡,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四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卫生环境整治力度加大。目前,全县共有560个自然村建起了自来水站,19万多人用上了自来水,拆除露天粪坑8000多只,建成公厕349座,完成4.7万户厕所改造。五是无偿献血工作成绩突出。全县无偿献血工作6次被评为省、市“无偿献血先进县”。xx年10月,县政府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单位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

(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了7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8家乡镇(中心)卫生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是对乡镇(中心)卫生院推行股份责任制改革,在中心卫生院全面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改进服务模式,乡镇(中心)卫生院经营状况得到了一定的好转。

三是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把人员入口关,严格要求,考录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医疗机构。实施了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十佳驻村医生”评选、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各类学历教育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全力抓好医疗质量建设。制订了《仙居县医疗质量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医疗单位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等级评审,提高了医院的管理层次和服务水平。

农村卫生调查报告 篇4

根据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用留村的工作方式,在全县农村开展专项药品管理工作。为了对全县涉毒单位进行调查监督,摸清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毒单位在药品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不足,以及药品监管中的不足和不足。在套管工作中,我重点调查了泽州县村级卫生院的`药品管理情况,现调查报告如下:

一、村卫生所

在金村、杜高、北一城,我们小组深入到了93个行政村,108个涉毒单位,78个村级卫生院,其中有2个运行不正常。

(1)村卫生室是卫生保健网络的底层,对农村人口的健康起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流的医疗机构,现在的诊所,由于种种原因,本质上都变成了药店。在10家年药品流量在XX0元以上的卫生所中,药品收入占95%以上,其余5%多为送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只有5%,用药看病的情况非常严重。还必须提到的是,除了个别的乡村诊所,它们实际上是集体性质的,绝大多数诊所本质上已经是个人,乡村大队对诊所充耳不闻,像对待食品杂货部门一样对待它们,这也是三级保健网络崩溃的集中表现。

(2)村卫生室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因此村卫生室成为农村医疗行为。烫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个村庄”在北一城调查时,北一城村有2个卫生所,西张村有1个卫生所,2个卫生所,南一城村有2个卫生所,西黄石村有2个卫生所,下呈贡村有2个卫生所,均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有合法证照。金村镇枣园村有3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一个。在药科人员开设的卫生所,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没有执照,家里也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就是这个人,不能说没有执照。另一个持有合作医疗办公室出具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从而形成三个都有证明,三个都没有证明的尴尬,导致药品监管被动。

二、村卫生室药品采购

(a)法律渠道

1、从具有批发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在接受调查的保健中心中,100%的保健中心在这种合法企业中服药。只有这种购买方式才是合法的;

2、接受相关渠道的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2)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药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虽然大部分卫生院负责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在卫生院的业务中是做不到的。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部分药品批发价高于药店零售价,医保中心就近药店购药方便实惠;

第二,有的村卫生室药流小,有的药用的少。药品批发企业不会拆开包装,以小单位销售;

三是药品配送企业定时配送药品,不能满足卫生院日常用药;

2、从乡镇医院购买药品。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村一级诊所承担本村村民的门诊费用,门诊费用必须由诊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医院直接把交换的门诊费用换成药品。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医院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中心非法购买药品的事实,这种现象在全县普遍存在。

3、向个别非法毒贩购买药物。个体非法毒贩有三种基本类型。

一种是非法买卖毒品的职业。这些人通常以药品经营企业的名义销售药品,如镇的毒贩王,他以“河南医药经销部”的名义销售药品。这个不存在的企业兜售其药品。这些毒贩绝大多数是假药,严重扰乱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危害极大,是我们打击的重点对象;

二是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在销售自己企业的产品的同时,也自带非自己的药品。一般情况下,他们带来的药品不是单手送达,而是在卫生所用药后才送达,避免卫生所索要发票,进而在药监部门查处时逃避责任;

第三,个人带一些药品到外地牟利。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但群众不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还没用完,可以在卫生所一点一点的卖,在卫生所是无利可图的,但是卫生所的人员会因为好心把它们放在卫生所里卖。

(3)验收记录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要求药品相关单位建立药品采购和验收记录。经过近两年的持续监管,药品采购和验收记录有所改善。但村卫生室记录药品时,只需参考购买发票,复制上述内容即可。如果票据上没有任何内容,它们就不能反映在购买和验收记录中。尤其是在最终验收一栏,诊所的填写基本空白,这一点很明显。验收记录仍然只是形式上的,甚至是对药品监管部门的回应。记录的重要性严重不足以被其他人理解,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三、保健药品

诊所的药品保管相对宽松。在接受调查的78家诊所中,只有9家定期清理药品。在检查过程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没有及时销毁。比如黄柳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就有近10种20多年前的注射剂。看起来诊所不会再使用这些药物了,但这反映了诊所对药物的管理不善。

(一)毒品随意放置

村卫生室的药品放置是非常随意的,我们在工作中一直提倡分类别放置药品,这是药品分类管理的最低要求。通过对村卫生室的检查,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和外观与药店的大小成正比,而且卫生室相当一部分药店都位于家中,药品、蔬菜、食品、日用品、杂物等物品都堆放在一起,让人从观感上怀疑药品的功效。

(二)缺乏有效的药品管理

药品的有效期管理直接关系到诊所的经济效益。购买药品时,越接近药品有效期,风险越大。在我县的村卫生室中,北一城、杜高、金村的村卫生室只有92%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自给自足。因此,在药物的有效期临近之前,诊所的医生必然会增加这种药物的使用频率。还有绝大多数村卫生所,因为是脱离集体的,药品没有报损,过期药品还在货架上。口服药物,尤其是中成药,只要没有严重污染,还是可以使用的。实际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四、保健中心药品相关人员的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保健中心有人开着门,但被问及时,门卫会说医生不在。如果给人治病的医生不在这里,那门是开着的?是的,在一家以家庭为基础的诊所里,药物科的工作人员往往是家里的“闲人”,既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体检,对药物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他们只根据道听途说开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中最可怕的隐患。

五、卫生中心缺乏药物管理知识

村级卫生院工作人员缺乏药品管理知识,主要表现在:不开处方不用药,不了解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把卫生院当成两用机构,既能看病,又能卖药。给患者配药时,不给予患者药物说明书,不说明服药注意事项;擅自改变药品包装的。在农村卫生院检查时,经常会发现一些卫生院把小包装的药品开成大瓶装,因为服用方便,不知道药品的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擅自自行准备;未登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XX村78家村卫生室无一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除此之外,食物在这个医疗机构是作为药物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购买和使用没有记录,使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

六、对保健中心的监督

(一)认真研究,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查,了解村卫生中心的困难,严厉打击非法涉毒行为,是维护卫生中心生存的重要途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易贝镇三乡镇、杜高镇和金村镇有24名无证吸毒人员。这些无执照的吸毒者大多是家庭经营的。这种模式在监管中取证难、处理难、禁止难,重复性强。只有采取维持持续监管的高压态势,他们才能自动放弃,停止运营。

(2)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

加强对我县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管,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主要药品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要渠道建立良好的监管、合作、共同发展关系,同时形成各主要渠道之间的良性竞争关系。

(3)加强培训,提高诊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院造成药品管理不规范,主要与涉毒人员素质有关。在调查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中心医生通过省卫生厅进行的一次集中培训获得了中专文凭,也就是说,这63%的人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获得了中专文凭,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专业水平也令人担忧。和村卫生中心负责人谈话,他们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思维还停留在医疗资源统一配置的旧时代。卫生院作为一流的医疗机构,应该让村里所有的人都去村卫生院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成外来对象,认为他们的存在阻碍了卫生院的发展。从政策精神来看,应该是药店靠价格优势竞争生存发展,村卫生室靠信用和医疗技术优势。如果不改变上述卫生所工作人员的观念,必然导致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不稳定,假劣药品屡遭打击。

(4)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

在调查中,78个村卫生室谈到希望药监部门多加指导和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政策及时告知大家。卫生中心应该按要求进行整顿,罚款越少越好。一方面反映出药品监管执法力度大,药品监管人员与同行缺乏沟通。诊所药品监管和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与人性化管理,与局方沟通,与药品相关人员学习沟通。比如向老中医学习鉴别中药饮片真伪和优劣的知识,取长补短,让保健门诊人员在主观上产生合法用药、合理用药的想法,从而支配自己的行为。如果只采取简单强硬的措施,只会让诊所的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危害更加大,药品监管更加困难。在规范引导的同时,监管不能放松,监管可以督促卫生院整顿规范。通过合法、人性化的模式,合法、合理、合理的管理,使药品监督员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督关系,形成村卫生室和药品监督部门。双赢”情况。

通过对北一城、杜高、金村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放下一些错误。根据农村诊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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