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工作报告(推荐3篇)

精神病防治工作报告(精选3篇)

精神病防治工作报告 篇1

根据公共卫生管理要求,20xx年我院将精神病病人督导管理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管理重点之一,我院今年共有82位精神病人,规范化管理62人 ,在上级及医院领导重视、支持下取得了较大进展、巩固了精神病防治工作基础,现将精神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落实、管理分类、措施有效地为做好精神病防治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按照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召开精防专题会议,按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要求专门研究讨论近期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

2、 加强对公共卫生乡村医生人员和家属业务知识学习。发现新病人及时联系,经常走访患者家庭,进行一年4次面对面随访工作和每年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了解知晓患者家庭状况及患者近期病情变化,叮嘱家人按时给病人服药,做好监护工作。

3、 及时做好表卡记录,根据辖区内病人各种不同程度病症,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先有家属和现状不同分别落实了监护人和使每个监护人知道监护的职责和方法,应急处理的措施,坚持分片包干制度,定期随访,向患者家属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保证患者能够按照医嘱定时服药,同时做好随访记录。

4、 做好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宣传、预防工作,提高居民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利用10月10日精神卫生日做好精神病人宣传康复工作,鼓励患者参加康复活动。

二、做好精神病防治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精神病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病,并且重者则与社区严重脱节,失去在社会生活适应能力,更有反社会型的情绪失控者,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给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威胁,因此做好精防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不可缺失的一项工作。

精神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非常困难的工作,很多病人难以管理,这是我们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和其他慢病管理不一样的地方。希望今后我们加强对精神病人监管,做好随访,对其进行治疗和康复措施的培训,有效地保证精神病人病情的稳定。使社会更加和谐。

精神病防治工作报告 篇2

一、重性精神病及项目概况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的变化,精神疾病发病率与日俱增, 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突出的社会问题。据1993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为14.76‰,居全国之首;据此推算,我市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约6.93万人。其中能得到规范、有效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还不到两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生暴力行为和自杀行为的危险性远高于正常人群,对患者本人、家庭和社会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沉重负担。据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统计,从去年1月份到今年5月份,共接受了417起精神病患者涉案鉴定,其中90%不负法律责任。这些鉴定者中有288人属于精神分裂症。由此可见,对危害社会、家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权保护等问题,亟待妥善解决。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项目,该项目负责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全程、连续的管理和治疗,并为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和住院,其目的就是提高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这个项目是广大重性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福音,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xx年12月,该项目列入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公共卫生项目,20xx年正式启动,国家批准经费686万(因此也称为686项目)。20xx年我市被国家确定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下简称686项目)示范市,北湖区、苏仙区及宜章县为项目示范区县。

二、项目实施成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项目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雷晓达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干弟、市卫生局局长王东任副组长,发改、卫生、财政、公安、民政、人社、宣传、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郴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局,为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市卫生局成立了全市卫生系统686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应急医疗处置小组,负责医疗技术指导和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为项目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精神病医院,成立专门的科室,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各项目示范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了1名专人从事重性精神病的随访管理工作。同时,对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项目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三项制度的落实(排查制度、随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之趋于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二)扎实工作,初见成效

项目工作启动以来,市、县区项目单位制定实施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工作,并加强了应急处置,项目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1.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组织项目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借人口普查和大走访活动的有利契机,逐户上门走访,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确保不遗不漏。对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全面采集信息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同时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等措施。截止6月30日,共筛查、诊断复核、建档立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是718人,开展随访878人次,超额完成项目任务。

2.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市、项目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财政、民政、公安、发改和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格局。

3.广泛宣传,加强培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以提高乡村(社区)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城区主要依托健康教育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以集中培训为主,采用分层、分级、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社区助残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工作相关知识与技能等为主,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有力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培训项目管理人员、社区/乡镇卫生院精防专干、患者家属、民警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共996人次。

4.强化长效管控。在敏感时期和时段开通重性精神病人收治绿色通道,预留床位用于紧急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确保随时送达、随时接收。同时加快重性精神疾病预防救治体系建设,严格做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定期对相关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二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导小组,由分管局长带队,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快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技术体系,但随着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加快实施,将此管理模式向全人群推广实行必将遇到实施主体人力资源,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瓶颈问题,因此,应对完成此项工作所必需的各级防治人员实行“三定”(定岗、定编和定责),进一步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构筑人才保障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多部门合作是做好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础,但目前在工作落实和职责分工中仍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行政,以及疾控、县乡医疗机构在项目分工中职责部分存在有交叉和空白。因此,建议以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在规章制度上真正体现各级管理者和参与者绩效。

(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我市尚无健全的针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保障制度,导致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因无力支付治疗费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精神卫生问题仅仅依靠卫生部门是有限的,医院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三无”精神病患者、生活困难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流浪乞讨的精神病患者,由于医疗救治经费问题无从落实(如住院救助1500/人,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还需要垫付),这些特殊的精神疾病群体,有的经过治疗后仍无法返回(遣返)而占用医院床位,有的是需要较长时间住院治疗而又没有经费保障,这使得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不能正常运转,病人得不到有力救治。建议在医保、新农合、民政救助等领域建立长效机制解决这一问题。

(四)资金扶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由于项目县区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排查、随访难度较大等原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保障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基础上,应大力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确保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经费。

精神病防治工作报告 篇3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区目前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残联协调、医院指导,社区参与的社会工作体系。区委政府将精防工作视为关爱残疾人的重要实事,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项目,继续围绕省人民政府20xx年为残疾人办几件实事的要求,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的办法、工作机制、部门责任、工作网络、经费保障、工作步骤等主要问题。

二、健全精防康复工作网络,明确职责

一是各乡镇(街办)残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把精神病救助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认真制定精神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协调服务等工作。为实施好服药补贴项目,区残联与定点医院一起,制定了四项工作机制并认真实施,即:(1)筛查确定救助对象机制———残联和定点医院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患者监护人申请和社区推荐;专职医生诊断筛查;残联审批确定对象。(2)诊断评估机制———医院为患者建立诊疗档案;确定实施诊疗方案;设立门诊取药点;确定取药和送药时间;进行疗效评估。(3)经费结算机制———每年底凭患者领药签字第二联和介绍信拨付经费。(3)项目统计上报机制———残联填写患者服药补贴登记表;上报项目数据库。二是争取卫生、民政、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建立工作程序和机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预算安排医疗救助投入资金,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500元/人年的服药补贴,实现了全覆盖。定点医院成立了精防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安排有经验的医师担任专职康复医生,并完善康复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院内外康复、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科普宣传等工作。三是将精神病救助工作纳入乡镇(街办)康复工作重要的内容,列入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精神病人监护、服药、康复训练等工作。四是残联牵头组织定点医院开展送药下乡活动,使患者能够就近享受服药补贴。

三、落实家庭、村、镇三级管控措施

对严重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入院治疗;对精神病人由家庭、村、镇落实三级管控措施,由社区康复站的康复协调员督促指导其家属、监护人严加看管,确保不失控。对病情严重已收治的,有精神病医院负责管控,待其病情好转可出院时,由公安机关派人接回管控,其中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由村、镇落实专人管控。通过分类管控,确保了重度精神病人不脱管、不失控。

总之,我们将按照项目要求,加大项目工作的落实力度,更好地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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