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发展,助推创业创新,让群众满意。
一是,开展“创业创新年”活动,解放思想促发展。市委、市政府结合丽水实际,开展了“创业创新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在“创业创新年”活动中率先垂范,做服务发展的排头兵,积极围绕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方面进行破旧立新,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改革束缚创业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机制弊端,改正缺乏全局观、片面维护部门利益的做法,去除只求过得去、无所作为的思想行为,力求在“建机制优环境破难题促落实”上得到锻炼与升华。同时,通过下基层蹲点调研,积极开展对信访稳定问题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存在的难题进行破解等工作,提升广大干部不断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在破解难题中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以项目推动促发展。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我市共梳理出了今年要办的实事和要做的重点工作共计461项,并在《丽水日报》上公开。市委还将6月定为“为民办实事推进月”,对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努力实现完成一批、启动一批、推动一批。市委书记陈荣高对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和市直部门“实事实办461”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子跃要求切实抓好电网、路网、水网、“天网”等“四网”建设,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各位市委、分管副市长也都按照工作分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目前,丽水市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进展顺利,“实事实办461”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我们还将在10月份再开展一次督查。坚持项目推动,打造生态品牌,是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推动,在全市掀起了为民办实事、服务发展的新高潮。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服务促发展。我市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提出有效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促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工作,明确市企业减负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半年多来,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物价部门继续加强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经贸等部门以深化企业服务年和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为载体,主动上门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等部门在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四脱钩”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明脱暗不脱”的现象提出了整治的建议。最近,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正在对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开展一次涉企涉项目的收费专项检查,为我市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促发展。在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上,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市委就加快创业创新作出了部署。市委二届八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决定》。在出台服务“两创”总战略相关制度的同时,丽水市委、市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对那些不符合党的xx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适应“两创”总战略的规定和做法予以了修订和完善,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24件。根据清理情况,市政府组织编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1350册,下发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确定修订的24件规范性文件,6件已完成修订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实施,有8件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
2、服务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满意。
第一,继续深化“四项治理”。一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农村社区普遍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测网络,建立了县(市、区)、乡(镇)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02名。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了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监测县,36个监测乡(镇)、50个监测村、255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同时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落实专人负责,按季统计监测农户农业生产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集资摊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情况,真实掌握农民负担第一手资料。坚持农民负担月报制,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农负办及纠风部门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测网络体系。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群众最关注的教育收费。重申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实行收费公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作了永久性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地点进行公示,并在开学其间,集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收费事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春季开学初,市、县(市、区)纠风、教育、物价等部门联合检查所属学校的收费情况,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大中专和市直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批教育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正在查处中。三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创新药品招标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主管部门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四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认真实施《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将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作为行政执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交通部门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如运管稽征处先后制定《丽水市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还成立了市治超廉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廉政执法教育,治超执法监督、派驻治超站(点)廉政督察员。我市交通执法队伍网络监管系统正在建设当中(这种监管优点是迅速、便捷、直观,在办公室就能了解一线执法队伍执法情况),通过加强网络监管、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
第二,强化“五项资金”监管。根据全国和省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加强“四项资金(基金)”监管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市纠风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并出台了公积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办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对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第三,加强“三项督查”。一是加强对价格监管的督查,维护社会稳定。督促有关部门对“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落实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测巡视频率和力度、加强价格监测点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全市主要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网点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干预和调控等;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认真做好政府定价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调整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出台一律实行调整申报制度;对全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告([20xx]1号)向社会公告;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物价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33人次,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以及医药、住宿、餐饮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37件,办结率为97%。二是加强对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救灾助困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从监督检查结果看,我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全市各级组织和群众捐赠的8758、68万元款物、全市82818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的1798、2万元“特殊党费”,均没有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截留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的督查,为老百姓交上一本放心帐、明白帐。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发20xx7号),强调了三大纪律。市纠风办组织市民政等部门对各地救灾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纠风办还会同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了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追踪检查,杜绝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违规和违纪的事件出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救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地、各部门反应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情况较好。
第四,继续抓好“三个纠正”。一是继续抓好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户补偿安置到位,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的发生。通过纠正征地中侵犯农民利益问题专项推进,努力实现我市征用土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针对容易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环节,从规范管理入手,通过规范许可、裁决、评估、拆迁行为等,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拆迁中侵害被拆迁居民利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行政,把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和安置房源落实作为拆迁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防止被拆迁人利益受到侵害;规范拆迁评估行为,完善市场评估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拆迁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禁止野蛮拆迁和暴力拆迁,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抓好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问责制度等,引导企业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严格把握清理旧欠与预防新欠并重的原则,在清理旧欠的同时,防止新欠。同时,进一步拓展工资保证金范围,加大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投诉有门、立即办理、查实必纠,对情节严重的恶意拖欠,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向社会公开曝光。
3、服务基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群众满意。
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为基层送服务。上半年,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面向基层群众的送服务活动,如市卫生局等部门牵头开展“百名名医送医下乡服务”、“百名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服务”、“百场戏进农村服务”、“百名农业专家送技术下乡服务”、“百场普及科技知识展”和“百名优秀教师进农村上示范课活动”等“六个百”活动;市交通局抓热点促民生,积极开展以“幸福班车通百村”、“百场讲座到基层”、“千名专家送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惠民送服务“双百三千”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市经贸部门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继续深入推进“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23个经办部门和单位积极行动,抓紧办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市质监局积极落实加快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的政策意见,为企业品牌培育、维护、提升提供帮助与指导服务;市政府举行银企合作恳谈会,9家商业银行与100余家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对接,现场签约企业42家,涉及金额达27亿元,等等。真正做到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促进工作落实、在一线提高才干、在一线转变作风,为基层送去服务,让群众满意。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为基层送温暖。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产业(企业)、一个低收入农户、一项重点工作或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蹲点调研。蹲点时做到确定一个主题,形成一个调研报告,理出一个工作思路,帮助联系单位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4月份以来,丽水市级领导干部围绕实现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分别到各自联系村蹲点调研,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帮助解决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难题。半年多来已有14位市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蹲点调研。在市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55位市直单位负责人、220位县(市、区)领导干部、1200多名县属单位负责人、1300多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应开展了蹲点调研,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撰写蹲点手记、蹲点感悟和“创业创新建议书”300多篇。
三是,不断完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为基层送技术。组建了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为主体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升了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由乡镇干部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选择具体科目,规定每人每年至少取得1门以上技术证书。同时,把培训延伸到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示范户、低收入农户、企业主。依托“住村联心”流动辅导团对乡镇干部分片、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干部统一参加技能考试,并将干部的技能学习培训及认证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据统计,全市共有3400多名乡镇干部通过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坚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市级机关向全市农村选派了4批共400多名农村工作指导员、2批共100名科技特派员,在为农村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极大充实了乡镇、村干部技术培训师资力量。
四是,深化“住村联心”制度,强化基层干部作风。围绕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巩固和深化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各地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新一轮“先锋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把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作为“创五好”工作的主要内容,加以健全和完善;同时,将乡镇干部开展住村工作情况作为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依据,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对因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引发的负面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并严肃处理当事人。自6月份开始,市主要领导带队,到各乡镇、村进行夜谈,对“住村联心”工作情况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灾、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至目前,已组织夜访16次,走访乡镇16个、村18个。
五是,巩固和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创建活动,增强服务基层的能力。主要采取了听汇报、察看现场、走访用户、办事询问、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形式巩固和深化创建化活动。各基层站所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选择开展了系列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增强自身服务基层的能力。如市电业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深化供电服务品牌建设活动,“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推出延伸服务举措,组织“阳光电力服务队”等开展以关爱弱势群体为主旨的服务活动。通过加强基层站所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4、构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完善“百姓热线”工作机制,“三位一体”构建行风监督服务网络。丽水“百姓热线”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三位一体”联合举办,充分发挥各家媒体特长,优势互补,有利于动态监督投诉件的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综合效果,构建一个多角度的舆论监督服务网络。为确保热线的正常运行,我市还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制度、联络员制度、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公开反馈制度等。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百姓热线”的影响,我们还推出了“百姓热线”走进县(市、区)大型现场直播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缙云、青田、松阳、遂昌、云和、龙泉站五站的现场直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800多份,处理各类问题150多个,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为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把领导上线和接受采访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使“三服务一满意”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化政风建设。市委把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市委20xx会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之中,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心协力,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完善了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协调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党政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机制,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我市在年初“两会”期间,对市政府各部门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纳入zhèng fǔ 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以加强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为切入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县(市、区)还结合各地实际,对评议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以评议活动为契机,卫生行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初步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行风建设运行机制,不仅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卫生行业良好的服务,也有力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我市各个行业的行风建设也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我市“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方法、手段和措施还不够多,在如何深化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服务一满意”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该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工作抓得不紧、抓得不实,少数干部和部门作风还不够踏实,一些基层站所,仍然存在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作好整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常态化。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纠风工作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一)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20xx年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镇)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 “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
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五是不得出台涉农政府性基金、集资等收费项目或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六是坚决纠正农牧民负担转移现象,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牧民向农村中小学生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七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防止工程项目暗箱操作、虚高定价等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多次组织专门的检查组深入到各农资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上市销售,使上市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六是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村级债权债务。今年,各乡(镇)农经站对村级债务开展了全面清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了具体计划,采取先挂帐的办法,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能剥离的剥离、能核销的核销、能盘活的盘活,先摸清底数,后明确责任。目前,全县除库勒拜乡外,其余各乡(镇)均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并已公布。七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竞标工作。年初,县委基层办、县农经局联合制定了《吕女双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公开竞标承包经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村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实行竞标承包,把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规范化管理。
截止上半年,我县共为农牧民减负275.5万元,人均减负54元。
(二)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年,我县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一是在开学前,由教育局牵头,物价、监察、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区主任进行了培训学习,明确了收费责任。二是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在教育系统实行“四项措施、三项要求”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辅用书做出了“一生一课一辅”的规定,全县各中小学均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凭卡收费”、“统一中小学用书目录”、“统一收费与管理”四项制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教育局、中小学校、各班级逐级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对没有尽到责任、有乱收费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四是向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收费政策。各校均设立了公示栏,将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进行了公示。20xx年以来,县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组织了多次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认真抓好医疗市场整顿工作。在加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狠抓“回扣”、“让利”等不正之风,加大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力度,将涉嫌行贿、推销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不得与其有业务往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我县共查处违法案件18起,涉案金额3061.7元,查没违规药品、器械价值1361.2元,没收违法所得1702.7元,罚款13993元。并查处了3起流窜行医诊疗的违法诊疗活动,依法没收非法药品26种,价值2500余元。
(四)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今年,我县定期召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从减轻企业负担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在全面总结20xx年开展的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会同物价、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从确定的企业厂务公开重点企业内部着手,对企业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预防“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在县、乡(镇)两级建立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为全县重点企业聘请了20多名减轻企业负担义务监督员,公布了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五)治理公路“三乱”,巩固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为进一步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各项政策规定,监察局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县乡公路先后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了全县公路无“三乱”成果。并开展了以治理公路三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不断规范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
(六)加大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检查力度。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管理的规定》,做到了婚丧嫁娶新办简办。进入8月中旬后,针对宴请之风有所抬头这一情况,监察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利用下班时间,不间断地对各酒店、宾馆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超标准大操大办宴席的现象。今年县、乡还继续出台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实施办法和申报制度,对宴请桌数、人数、钱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十一期间,我县还在新建的文化广场为15对各族新人举行了盛大的集体婚礼,在全县逐步形成婚丧嫁娶新事简办的良好风气。
(七)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今年,县监察局会同劳动人事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地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施工用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金专户,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清欠农民工工资4700元,已开工建设的14个建筑工程队为农民工缴纳最低生活保证金27万元,杜绝了建筑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今年,我县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在年初,在全县享受低保金的家庭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对5种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取消了低保待遇,截止目前,共查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352户1103人,减少低保资金支出159551元。
四、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今年我们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以“权、钱、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今年,我县不断加大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收费项目、罚没收入入库、预算外收入上缴、银行帐户等一系列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收费标准、收缴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清理出了交警大队使用非法印制的收款收据收费金额118874元,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和300元的罚款,现罚款己全部入库。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我县在20xx年对20个代表性单位推行非税收入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除法院、交警大队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网络管理范围,截止目前,共纳入非税收入单位37个,占全县应纳非纳管理单位的95%,收取非税收入314万元。同时,继续整顿和规范各单位的银行帐户,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惩作假帐行为。
同时,认真落实《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标项目9项,工程造价1534.66万元,建筑面积25959.91平方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4次,询价采购和分散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28万元,采购资金298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达9.15%。
(三)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吕女双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吕女双县关于落实审计决定的实施办法》和《吕女双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切实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实行县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xx年,我县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涉及到3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资金934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991万元;应上缴财政48万元,已上缴财政17.6万元。
(四)加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县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完成了城管大队招考人员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全过程监督工作,共有24名复转军人报名,录用6人,通过督察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五)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改变了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了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截止8月底,我县共发生直接支付20笔,涉及金额367891.83元;授权支付98笔,涉及金额343747.72元。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布实施的原则,计划在10月份再纳入20个试点单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工作。20xx年,我县重新修改了《吕女双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新增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管理办法列入当年继续教育的课程,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3月初,县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共清查核实固定资产4158件(台),资产总额5329.4万元,其中:盘盈资产222件(台),金额372.5万元;待清理报废资产533件(台),金额131.2万元;盘亏资产28件(台),金额64.4万元,针对产权登记中出现的有物无帐、有帐无物、帐实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帐务处理。并利用81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对清理后的资产积极推行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使各单位的卡片帐、核算中心财务帐和国资办的分户档案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七)开展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效能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够“重收费、轻服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错位”、“缺位”现象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凡是与投资者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都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尽量让投资者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费时间、少耗精力。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四是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镇村反腐倡廉教育突出重点,与落实党的xx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应。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xx大文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律性。
在教育形式上,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镇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组、进家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反腐倡谦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培训班形式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干部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
2、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和利用职权用公款逾期不还;(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9)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3、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严格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必得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把财务收支关。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村民质询制度。
4、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积极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腐工作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5、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镇政府和各站所要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各站所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切实纠正和解决少数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党务公开要重点公开村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违法问题的处理、党内组织活动等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6、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抓好惠农政策“六个落实”,即:“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落实,粮种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落实。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确保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与赌博案件;以及欺辱群众、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和批评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击腐败分子,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8、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