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编五篇)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精选5篇)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篇1

根据研究生院指示,我院现开始安排20xx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申报工作,导师须与实践辅导教师联合指导工程硕士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请各位同学于7月5日下班前将《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一)、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六)电子版发至邮箱:。同时,将打印稿交至土木馆1201办公室教务员孙怡嘉老师处存档备查。注:若不及时上交,过时则不予接收,若无《专业实践计划书》,则专业实践成绩不予通过。

专业实践相关要求及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专业实践时间

不少于半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2、专业实践方式及要求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灵活选择以下方式:

(1)、结合导师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科研课题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可以是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

(2)、依托校内实验室、实践平台,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验室或实践平台指派。

(3)、进入校企联合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学院和实践单位分别指派。

(4)、学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践单位指派。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导师均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负责与实践辅导教师共同制定实践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实践进展情况,是学校与学生沟通联系的纽带。

3、专业实践计划

工程硕士专业实践计划由导师与辅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制定,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进度、预期成果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4、专业实践考核

(1)、工程硕士专业实践考核以执业能力评价为准绳,参照执业工程师(特别是相关的注册工程师)的考核内容和要求,拟定相应考核指标体系,可采取以下形式:

鼓励学生参加相关行业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在培养期间通过某一国家规定的执业(注册)工程师考试的工程硕士,实践成绩为“优秀”或“良好”。

各学院组织由专家、导师、实践辅导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专业实践进行考核。学生在专业实践报告会上汇报专业实践工作,展示专业实践成果,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成果及实践基地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实践考核成绩记入《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二)。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的学生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5、专业实践资料存档

学生专业实践结束后两周内须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1)《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三)。

(2)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四),具体字数要求学院届时将统一制定并下达。

由学院将《计划书》、《考核登记表》及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6、专业实践安全

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专业实践,学生都是主体,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有组织进入校外签约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跟随导师项目或自行联系外出专业实践,由导师或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五)。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篇2

为使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保障

各学院(部)要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企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努力建立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和专业实践培养基地,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专业实践内容体现研究生水平”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部)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部)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于校内研究所、实践平台,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4、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企业实践单位。

四、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指为完成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依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的科研平台,带着专业课题进行课题研究,可与工作相结合。对进入实践的企业要具备进行课题研究的条件,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指导。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交各培养学院(部)审核,培养学院在20xx年6月28日前将学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表》及其汇总表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0xx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专业实践应提交的材料:

1、专业实践计划表5份(研究生学院、培养学院、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学生各1份);

2、校外导师聘任申请表3份(培养学院、校外导师和学生各1份);

3、外出实践承诺书4份(研究生学院、培养学院、导师和学生各1份);

4、专业实践行为公约2份(培养学院和学生各1份);

请各学院在6月28日前落实好20xx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单位。督促学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如期毕业。

五、专业实践考核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简称“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校内外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格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

专业实践开始时间从研究生学院收到《专业实践计划表》的时间算起,结束时间按《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上实践单位签字盖章的时间计算,专业实践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者则该门课程成绩不合格。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含重修)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请各培养学院将20xx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及网上提交成绩后的正式成绩单在6月28日前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如有提前毕业的学生,请在答辩前提交专业实践成绩。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篇3

一、 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主,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为2~4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开始进行科研的前期工作。

第2学年:开始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查阅文献,完成综述,开始选题,进行预实验,并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后,提交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基础研究生完成累计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临床研究生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第3学年:继续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参加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一般不超过4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1、 公共必修课12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2.5 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5 学分

基础英语或日语4 学分

医学统计学2.5 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导论1.5 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8~10学分(必修学分,至少3门)

3、专业课4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2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6~ 8 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临床实践2学分(必修学分)

7、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2 学分(必获学分)

8、参加学术活动≥2 学分(必获学分)

9、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办法见《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管理办法》。

(三)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与考试,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课程教学大纲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水平。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120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授课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考试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54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导师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小组学术群体的作用,发挥师生合作,教学相长的作用。要结合硕士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特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及指导小组应当做到教书育人,经常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指导,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全面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等工作。

(二)指导小组由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临床和基础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提倡相互吸收有关专家参加,以利于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促进其全面发展。硕士研究生应定期(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教研室或院内外有关学术活动,阅读本专业的经典理论专著并写出读书报告(每年向教研室作读书报告2~3次),最后1年作科研(学位论文)工作报告1~2次。

(三)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注意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科研实践或临床实践活动,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导师应经常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的原则

1、课程学习计划应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的特色,反映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外语、补修课的学时、学分、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必须是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2、课程学习计划的总学分应控制在32~36学分内,取得规定总学分(38~42学分)者,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课程学习计划参照各学科、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则制订。

(二) 制订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的原则

1、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规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科研、临床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2、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

3、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三)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原则

1、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科研任务,应与导师和所在学科研究方向承担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要有较高的起点,要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要有利于引导硕士研究生进入本学科发展的前沿性研究,能体现学术水平。鼓励选择直接面向经济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课题。

2、硕士研究生应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动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课题,写出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在预实验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须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

3、开题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法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学位论文撰写、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三)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期限及审批程序

课程学习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完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制订完毕;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于第4学期末前制订完毕并上报。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须经导师、教研室、二级院系所、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均应一式五份分别报送研究生处、二级院系所、教研室、导师,另一份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留存。

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陈述理由,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的报告,经导师签字、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审核同意后,送分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教学实践与临床实践

1、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个小班的实验教学,参加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写出教学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对原本校或其他高校青年教师,如已经具有相当教学能力者,可安排讲授部分章节理论课。

2、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教学实践要求参加本学科的集体备课、听课,承担本科生一个小班的带习,指导本科实习生,批改实习生病历等。临床实践应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5~8张),参加病房值班、专科门诊和疑难病例讨论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不影响学位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由教研室安排,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1学年的临床实践工作,在毕业当年可报名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写出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分别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临床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临床工作态度、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应突出科学性,有一定新见解,能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原则上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正式答辩前2~3个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正式申请答辩。正式答辩前须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10日前完成。如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在4月中旬前提交论文延迟答辩的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八、学术活动与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学会申报科研课题,撰写课题任务书;完成1篇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九、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

实行学校、二级院系所、教研室三级管理,应特别强调导师及指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导师及指导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研室应负责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的安排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政治合格、专业过硬、敬业精神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须进行一次政治思想总结,毕业前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工作由各二级院系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位与学籍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泸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及要求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1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或有其它严重问题的硕士研究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篇4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xx】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计划。

一、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二、专业实践组织实施

专业实践工作可实行“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充分发挥校外合作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事业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合作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2、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有实践条件的企业单位。

3、依托学校与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学位点所属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二级单位应组织进行专业实践考核,研究生填写《广东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实践总结。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专业实践管理

二级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二级单位应成立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并根据本计划及专业类别或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专业实践期间,培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专业实践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和监控。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计划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22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篇5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新的研究生生活已经开始一个多月了,除了九月前半个月准备司考外,其他时间过得些许安逸和盲目。所以有必要认真思考和规划未来三年研究生生活。

在理论学习方面。第一,每月尽量读完郑老师推荐的书目,认真严格地对待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老师指出报告的不足之处,要及时改正,不得拖延。第二,研一把大部分课程修完,认真学好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主干课程,阅读郑老师的论文和著作。研二时大量阅读郑老师推荐的行政法方面的书籍和论文,开始试写读书报告或论文。第三,每天浏览社会热点新闻和每周阅读最新一期的《南方周末》,尽量从法学视角思考社会热点问题,记下自己零碎的想法。第四,只要有时间和机会,尽量去听讲座,记好笔记。最后,多和郑门师兄师姐交流学习心得和讨论时政问题。

在实践学习方面。如果今年司考过了,研一和研二的暑假争取寻找机会到律所或法院实习,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多学习实践工作经验。当然研三的实习,要认真对待。放小长假时,多到外面走走,开拓眼界。

当然上述只是宏观地规划这三年,下面就对的近三个多月(20xx.10.14——20xx.1)的学习做详细计划。第一,十月份我尽量把郑老师推荐的《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读完大部分内容并做好相关笔记。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每天基本上整天有课,只能在晚自习和周末加速阅读

(2)虽然郑老师在即将开始的第一次读书报告会中,没有为我们研一新生安排写读书报告,但自己要写下读书心得和文献综述,同时在报告会中学习师兄师姐是怎么写的及他们自己的观点。

(3)报告会后,总结郑老师为师兄师姐们指出的不足之处及改正方法,避免自己以后犯错。第二,十一月份继续把《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读完,十二月份读老师推荐的。然后按郑老师所说,找个切入点查找相关的论文和书籍,写一篇“文献综述”。

相信通过一年的训练,这样会有利于提高文献搜索能力和总结分析能力。第三,一月份的前十五日,继续读完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和《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十日左右开始准备冬季学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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