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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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我街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区打传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以及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彻底铲除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在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仓前街道辖区内未发生一起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街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街道成立了仓前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仓前司法所所长、仓前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宣传部、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经济科、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和个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街道与区政府、街道与各社区居委会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合力。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街不断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创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打击传销良好社会氛围。11月18日,街道在学生街城市广场举行了“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的大型打击传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发展打传志愿者,阐明直销及传销的定义及销售模式、揭露传销的特征、手法和危害性,并以活生生的传销实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初,街道专门印发了7000份致居民、经营户、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由各社区指定专人入户送到相关人员手中,进一步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全街道共发放以打击传销活动为内容的宣传资料7000多份,悬挂横幅3条,宣传栏3个,摆放展板8副,LED展示屏19条,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三、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街道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深入各社区,加强沟通学习,指导社区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一是指导各社区按照仓山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考评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全面推行打击传销工作: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三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以派发“联系卡”、“公开信”、“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等方式,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社区居民,提高群众认识,加强社区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上报作用。二是指导社区开展打传宣传工作。设立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宣传栏,向社区提供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将创建工作宣传到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三是指导各社区建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导他们熟悉相关业务法规知识,建立各部门与联络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和定期复查,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查行动和做好情况上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并对辖区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拒绝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积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中的作用。我街与工商局、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共同构建打击传销网络,及时互相报送打传信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和良性联动层面,从而最终实现全辖区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和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通过以上举措,我辖区打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未出现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现象,“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也逐步深入人心。我街道将继续保持对打传工作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在辖区立足。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在辖区形成“远离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进“无传销”长效机制。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防松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街道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三是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四是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配合好全区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把打传工作抓到底,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街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清理传销活动,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2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二、当前传销组织的主要欺骗手段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三、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3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 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4、加强媒体报道。与市电视台、电台及报社联系,由媒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信息。本局通讯员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发表打击传下新闻稿件5篇,腾讯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站转载20多篇。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四、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l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实现12315进校园。

在校园里设置12315联系站,共聘请义务监督员、志愿者70名,及时掌握学生参与传销的动向,发现线索,向工商部门举报,及时掌握案情,防止学生参与传销行为。毕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4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出动人员52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5件,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件,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0人次。受理涉嫌传销投诉举报45件,已处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打传工作责任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总局下发打击传销的两个紧急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和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市综治办、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二、牵头联动,明确打传工作重点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来宾市大量人员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行为,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我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我局移交的网络案件线索成功查处取缔一起特大型网络传销案件,罚没款2667万元。开发区分局与黄岛警方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缔了1个大型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6人。通过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一系列的打传工作措施,力促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合力,巩固打传工作基础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由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工商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实施意见》。意见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即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

各分(市)局分别召开各区(市)无传销街道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根据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在各区(市)同步推行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召开打击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形成了由各区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迅速全面铺开。使前期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得到良好延伸,进一步巩固了打传工作基础。

四、突出重点,注重打传宣传实效

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幌子强行对参加者进行灌输传销理念。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我局通过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揭露所谓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打击传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牵头并组织开展“红盾杯20xx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活动内容发布。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一期以《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为题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传销的定义、惯用手法及危害、从事传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机关打传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的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工作负荷,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日常职能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创卫两大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检查考核和国家爱卫会的暗检及技术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年,是多年来狠抓市场监管基础性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年,是队伍意志作风和素质在经受重大考验中得到较大提高和升华的一年。实践证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有能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维护好市场平安。

一、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了“8大任务”、“12个百分之百”和“20个量化目标”。其中我市工商部门要承担4个“百分之百”和1个“彻底解决”,标准之高、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中,全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反复动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我市召开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情况汇报会,对我市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投入182万元,统一印制、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生猪进货台账》、《生猪销售台账》、《生猪产品进货台账》和《批发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等台账、凭证共14万本,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要求登记使用。印制40多万份有《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在广州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县城以上2566家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88473家食品经营店铺(含市场内经营业户)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经营者更加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和有效防范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牲畜屠宰管理两项目标的实现。针对肉价上涨、私宰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抓住“源头打私宰、流通抓配送、终端管销售”三个监管环节开展整治。撤销了17家镇级屠宰场,放开了良田、雅瑶2家镇级屠宰场和“温氏佳润”、“山东金锣”、“湖南正虹海原”、“湛江安康”4家外来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全市7414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市场、超市、餐饮业、机团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白云分局依法对私宰肉经营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进行了处罚,协同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了神山新街市屠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另对一起私宰案件中4名涉嫌犯罪的私宰分子实施了拘捕。全年共查缴私宰生猪573头、乳猪195头,查扣私宰肉60.7吨,立案534宗,罚没入库78.08万元。

下大力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无照经营问题。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创卫工作,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的不同情况,在辖区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街道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实行了分类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3949户,引导办照63350户。通过“一消一长”,全市减少无照经营87299户,促进了“五小行业”的规范监管。全市亮照经营示范街由227条增至732条。天河分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在龙洞、东圃抓了整治“五小行业”试点,总结的“引导规范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做法,被市创卫办推广。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检测食品样品118768批次,总合格率为97.3%。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06宗,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32.5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创建了42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平息了番禺区新造镇9个养鸭场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狠抓创卫工作落实,农贸市场基础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去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在广州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开展创卫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工商部门所负责的532个农贸(肉菜)市场、97个临时集贸点的创卫任务,硬件设施、管理基础都比较薄弱,卫生保洁反复性大,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做到“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督办制度。采取领导定点挂钩、基层定人守点等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创卫责任。在创卫迎检阶段,全系统除内勤和窗口工作的人员外,大都下到一线,督促检查,严防死守。同时,坚持“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实行市场卫生“三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进行清退。这期间,很多分局都停止了双休日,冒着酷暑炎热,日夜加班奋战,广大干部不计得失,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投入到创卫中。有的在经营者不理解甚至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有的病倒累倒了,仍坚守岗位。创卫尚未结束,又连续作战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整个队伍呈现出甘于吃苦,敢于攻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夺取了创卫和专项整治“双丰收”。

二是狠抓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8406次,引导入室经营3518户。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招聘市场卫生督导员521名,增加了市场的保洁力量。市场普遍实施了“两不下一减少”(即:水不下地、下脚料不下地,减少杂物堆放)的卫生保洁模式,增设垃圾桶37344个,活禽档落实存栏、宰杀、售卖“三分离”措施,对达不到条件的只允许售卖光禽,熟食档全部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备。重点抓了早晨进货、中午休市、晚上收市等时段以及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习惯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创卫期间,市场开办者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市场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完成44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占总任务量的88.8%。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中,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关于“集贸市场与摊点”12条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56项基本标准。推行了营业执照、物价牌、宣传广告标牌、灯具电器“四个悬挂统一”,实行了商品摆卖“三必须三不准”的要求,农贸市场所有个体经营户建立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下大力解决了378个卫生难点,特别是白云区江南蔬果批发市场、运城果品批发市场、萧岗综合市场和荔湾区黄沙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市场,脏、乱、差的面貌有很大改观。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也得到有效整治。此外,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拆违章户外广告181块,招牌广告23204块。

在这次创卫工作中,各级不仅着眼于卫生整治和设施改善,同时注重拓展市场监管思路,摸索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今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三、加大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形成严管态势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去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682宗,案值7.73亿元,罚没入库2.06亿元,办理案件数和罚没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54%和13.8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宗,案值3.79亿元,罚没43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宗,案件数同比上升33.5%,罚没数上升70.8%。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229宗,罚没1119.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宗。我市“打假重点市场”文园通讯器材城摘了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91宗,同比增加46.75%,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72万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宗;在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试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办法,推广涉外高知名度品牌定点经营通告制度。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3宗、涉嫌企业89家,在媒体曝光17家,取缔4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追回骗款60.69万元,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30.9%,申诉举报数下降20%。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2宗,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4530条。于去年12月首次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展开清理整顿,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270家无证照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实行强制删除。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6宗,走私案件75宗。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成功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共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联合行动1059次,清查出租屋等场所26997间,取缔传销窝点259个,解救被骗人员59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1人,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对46名犯罪分子进行判决。破获了“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舟国际视频网络有限公司”、“美国金百合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传销大案。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400个。经过省的打传考核,我市从全省打传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加强年检验照工作。全市去年应检企业167417户,实检139899户,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分别为83.98%、82.78%和94.33%,企业户数、年检率为历年来最高。对1795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了“广州市创嘉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涉嫌虚假出资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案件。追缴外商投资企业欠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欠缴注册资本企业由1900多家减至393家,按期出资户数由87%增至95%。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剑锋07”、“红棉07”等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取缔“黑网吧”1637间,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毒气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市场等整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的有关服务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外资窗口开设了“银行改制绿色通道”,为汇丰、渣打、东亚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外资法人银行当场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接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4.5万人次。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601402户,较上年增加了22.9%。其中,内资企业35148户,注册资本2293.56亿元;私营企业140001户,注册资本1777.54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861户,注册资本387.2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417392户,注册资本70.14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本地户籍农民以创业实现就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行政性收费259.2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荔湾分局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做了专题报道。我局连续3年被广州市评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品牌建设。新增11件驰名商标,创我市历年纪录。其中,“侨鑫KINGOLD”、“霸王”、“阿波罗”、“奥妮Ausny”“HEDY”等5件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七喜”、“好迪及图”、“石头记”、“CAV”、“真彩”“采诗”等6件商标获法院判决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4件,省著名商标253件,市著名商标541件。全市2409家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花都区炭步镇、增城市小楼镇和从化市鳌头镇进行培育农村经纪人试点,全市培育农村经纪人近3000名。认定“江村黄”(鸡肉)、“爱保农”(饲料)等6件涉农商标为市著名商标,首次将“增城菜心”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地理标志。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6万宗,申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0.6万元。在全国工商系统首个建立12315业务应答知识库,录入格式化问答400条,更好地发挥12315的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73个,配备联络员2899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万多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消委会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申诉457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效能有新的提高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好民情调研,共梳理了3大类10个方面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向服务对象发放7000多份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了98%。扎实推进机关和基层工商所“五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被评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市局和越秀、荔湾、萝岗、番禺、花都分局注册大厅受省工商局通报表彰。越秀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法”展,营造“廉为荣,贪是耻”的良好氛围。开展“红盾杯”乒乓球赛及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参与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项。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所有审批业务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办案等进行督察,共上报数据13533条。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进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改革。各分局从实际出发,在“荔湾模式”基础上有所创造地推进。越秀分局建立了“领导包工、科所互动、层级管理、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也纳入到监管责任体系中。海珠分局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辖区监管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办法。番禺分局把部分工商所合署办公,撤并临时机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工商所一线力量,还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与村治安队建立联动巡查机制。萝岗分局依托技术手段,通过段管员采集数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分局加强了技术培训,基层人员运用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创卫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监管责任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清华大学举办了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用4年时间对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18名工商所长到香港大学培训,完成252名新进大学生的任职培训,选派20名青年干部赴北京市工商局挂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型工商系列讲座”,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培训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为1296家食品市场、超市开通了登录系统权限,其中与67家食品市场、超市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开发了市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与肉品监管系统整合成“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过整合,初步形成了“两大板块,十一个子系统”的金信工程整体框架。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共上缴财政收入总额7.79亿元,同比增长11.2%。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理清了全系统固定资产底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6

附城乡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二、分片包干,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6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三、杜绝源头,打传工作扎实稳进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 m. 传销工作总结 篇7

为贯彻落实办事处关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我村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辖区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进行地毯式的摸排,共发现三处,打击三处,目前在我辖区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并结合我村实际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成立组织,建立网络,制订专项行动实施,召开专项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

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

在全村建立、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行政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

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行政村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

1、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

2、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

3、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4、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

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8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大局,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教师和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宝鸡市x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渭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烽火中学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永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张永良

成员:张强信张朝晖宋伟张晓斌各部室主任

2、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

组长:各部室分管领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

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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