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保密意识。
积极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与《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保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重视度和认同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意识。将保密法相关条例印发给各所站、各村居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
二、完善保密制度。
完善《白塔乡保密制度》,切实完善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密件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规范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和U盘的使用,切实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有效杜绝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保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情况。
三、充分宣传引导。
借助白塔乡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进行《保密法》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杂志内容。
9月23日,由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工商联和省企业信用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xx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青海地区广场活动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启动。
自20xx年起,国务院十余部委每年都联合发文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和规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行为,加快推进诚信青海建设步伐。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信用青海”建设,在规划编制、制度建设、信用归集应用、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去年底,建立了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实现与多个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归集信用数据47万余条,为消除“信息孤岛”,便于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奠定了基础;开通了“信用青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出台了《青海省社会法人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暂行办法》,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今年,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五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5月24日上午,富顺县法院永年人民法庭联合永年镇人民政府社治办在镇政府广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和展陈《民法典》书籍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活动现场,不少社区居民和赶集群众就《民法典》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进行咨询,法庭干警立足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当地民风民俗,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向群众重点解答了《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高空抛物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发放法条知识宣传单200余份。
通过本次普法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辖区平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9月28日,商务部将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旨在打造信用消费新时点,使信用消费理念更加普及,激发社会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商务部官网显示,从今年开始,商务部确定每年的9月28日都将作为每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的一个常规活动。
据了解,今年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继续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影响,突出“诚信促消费”主题,商务部决定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旨在打造一个信用消费新时点,使信用消费理念更加普及,消费群体更加扩大,消费增长更加可持续;使诚信宣传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激发社会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从而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商务主管部门将鼓励线上线下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在9月28日活动当天推出新的信用消费产品;根据消费者信用状况提供差别化的定价;向消费者提供授信额度、付款期限、服务费等方面较之平时更加优惠的条件;开展信用消费业务知识宣讲。
同时,商务部将要对参与活动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强调活动纪律,切实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优惠,不得通过虚假打折、虚构原价或销售不合格产品等形式欺骗消费者;不得滥用活动名义开展其他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滥用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对于违反活动规则的各类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组织全县30多个单位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展板、设点宣传、发放资料、解答咨询、微信推送、阵地建设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努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居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以及手提袋、围裙等普法宣传品。酒泉市乌兰律师事务所律所、公证员还为社区居民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防诈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了具体案例,与现场居民进行了互动,让居民们对法律知识的印象更为深刻,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00余份,悬挂横幅32条、出动宣传车4辆、设立宣传台30余个。
为抓好我县保密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桂林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密办〔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内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进保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关于保密法的认识。
(二)宣传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载体,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迅速成立了民政局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宣传事宜。
三、耐心宣传,注重效果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坚持依法行政,使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确保全县不发生失泄密案件,有效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自觉性。
四、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通过本次保密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局机关提高了干部职工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不泄露国家机密,扎实工作的热烈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保密法规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学法、守法的意识,弘扬了法制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幸福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按照区综治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综治委〔20xx〕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宣传月的相关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单位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文件精神和区综治委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周家成同志及时召集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将文件精神、活动安排进行了传达和部署,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务必使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以平安创建为重点,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都”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平安新都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宣传重点,注重落实。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结合宣传重点,狠抓了机关内部、工商所干部职工的自身的学教工作,通过学习、讨论,观看综治知识碟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等活动,工商所还结合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工作,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防范水平。
三、精心组织,积极搞好宣传日集中宣传。
按照区综治委的统一安排, 3月19日,由分管副局长周家成带队,单位组织了由办公室、法制科、商广科、消保科等科室4名人员参加的集中宣传小组,人员全部按要求着装,于上午9:00时前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在黄桷树广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单位摆放综治宣传展板五个,汽球标语一幅,散发《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责任规定》等宣传资料521册(份),接受群众咨询138人(次),使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工商部门职能职责的了解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抓好我县保密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桂林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密办〔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内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进保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关于保密法的认识。
(二)宣传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载体,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迅速成立了民政局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宣传事宜。
三、耐心宣传,注重效果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坚持依法行政,使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确保全县不发生失泄密案件,有效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自觉性。
四、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通过本次保密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局机关提高了干部职工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不泄露国家机密,扎实工作的热烈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保密法规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学法、守法的意识,弘扬了法制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幸福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成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确保“保密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安排部署活动的具体事项,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履行保密职责,服务科学发展。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发出保密知识试卷20份,收回20份;二是对各部门办公用的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及涉密台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涉密计算机都配备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切断了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三是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保密知识,生动直观宣传保密知识,增强宣传效果,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四是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涉密人员围绕“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座谈,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绷紧安全保密这根弦,以做好保密工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规范行为 严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容易失泄密文件的重点部门和重点涉密的计算机,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对电子公文的制作、收发、存储、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彻底杜绝泄密隐患;对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管制度,规定传送范围。
通过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月”活动,我乡的保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没有出现任何泄密事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乡的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县委保密委员会《中共__县委保密局办公室_x_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20x_年度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x_小学努力做好保密,加大保密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充分发挥保密“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扎扎实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活动,收到了较为满意的宣传效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余志清为组长,各位班主任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宣传活动由保密领导小组加以落实,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的保密。
二、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组织本学校教师在每周例会集中进行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夯实了保密理论基础,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同时,以严格遵守《保密法》为基础,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强化技术防范能力,严格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保密法》。同时在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保密案例图片,进一步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面。以涉密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还通过将《保密法》列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学籍管理责任人员和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强化保密责任感。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强化和培育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在学校营造了浓厚的保密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提高了对保密重要性以及保密宣传月教育活动的认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九龙坡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于5月23日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培训会上,数字化中心负责人冯晓要求参会人员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提高职工对《民法典》的知晓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要时刻以法治思维方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教育宣传,使数字化中心全体职工干部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引导大家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良好习惯,用法治思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中,数字化中心会更加自觉主动地监管职能,努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典”亮群众美好生活。
阳光明媚,暖风荡漾。5月18日上午,昭阳中心幼儿园隆重举行“游戏——点亮快乐童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在激昂的鼓号声中拉开序幕。各年级幼儿代表、幼儿家长代表、特邀嘉宾和老师代表组成的四个方阵分别入场。中班幼儿们跳起了欢庆舞蹈《音符跳起来》,迎接嘉宾的到来。舞蹈飞扬着幼儿童真,给嘉宾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开场舞后,首先,朱仁勇园长讲话,他简要介绍了宣传月活动的意义和方案;接着昭阳街道工委人大主席杨蓓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词。之后,市教育党工委王乾高、副局长陈义荣、纪工委书记滕艳走上舞台,与杨主任一起,共同按下启动球。水晶球发出璀璨光芒,标志着活动月的正式开始,也象征着多彩的游戏,点亮着快乐的童年。
接着,受邀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牵着孩子们的手,和孩子们一起进行亲子游戏,找朋友、丢手绢,游戏是多么快乐,阳光下晒着满满的幸福。
这次活动,是昭阳中心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而精心组织的。据悉,在本次学前教育宣传月里,中心园将安排了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游戏化知识讲座、大型亲子开放日、庆“六一”活动、大班毕业典礼等系列活动。
借助这些丰富的活动,一方面,积极营造“关爱幼儿、遵循规律、科学保教、幼小协同”的良好氛围,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另一方面,让家园合作更默契,让家园共育更具实效。
20__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公安局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市公安局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家庭、保障个人权益,5月25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在市政务大厅一楼开展了《民法典》、《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防诈骗、反邪教及扫黑除恶等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30余人通过悬挂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阐释具体案例、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据统计,此次活动共为群众发放民法典读本、扫黑除恶和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宣传图册、防诈骗100问手册、反邪教知识简明手册、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等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群众行政复议、法援、公证等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全天候滚动播出民法典、防诈骗、反邪教及扫黑除恶等动漫视频,向广大办事群众传播民法理念,普及民法知识。
通过举办这次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受到了办事群众的点赞好评,对于培养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让法治之光照亮千家万户。
为扎实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和风险防控,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打击各类骗保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作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辖区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向群众解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组会议等形式增强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是粘贴宣传海报。镇、村工作人员分别在宣传栏及其他醒目地点粘贴宣传海报,公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举报投诉电话,并向就医参保者解读相关医保政策,加深对相关政策了解,提高警惕意识。
三是流动发放宣传单。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呼吁广大参保人树立医保法律意识,了解相关常识,自觉自律,共同监督。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镇将持续高强度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攻势,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
10月14日,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新城区众联广场举行。通过开展企业争创“诚信单位(市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据了解,今年是“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连续开展的第十一年,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兴商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主要在主要商业街、企业、商户悬挂宣传条幅或电子显示字幕;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社区、街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村牧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树立诚信典型,引导诚信企业建设;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公益广告;通过媒体披露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开办诚信讲座、培训投诉站和解员等。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基本守则等,对《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批露。
此外,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根据企业在20xx年度经营状态,推荐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等10家企业为20xx年度“诚信单位”。在活动月启动仪式上,为“诚信单位”进行表彰,以此规范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
为抓好我县保密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桂林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密办〔20__〕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内容
(一)指导思想
推进保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关于保密法的认识。
(二)宣传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载体,使单位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迅速成立了民政局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宣传事宜。
三、耐心宣传,注重效果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理念,牢牢把握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坚持依法行政,使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确保全县不发生失泄密案件,有效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自觉性。
四、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通过本次保密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局机关提高了干部职工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不泄露国家机密,扎实工作的热烈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保密法规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学法、守法的意识,弘扬了法制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幸福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