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工作总结(精选3篇)
斜桥镇在海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多方努力,于20xx年1月22日召开了斜桥镇第十三届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要总结如下:
一是早谋划,全面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本次党的代表大会年会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报告审议等各项任务,进一步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在斜桥镇党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斜桥的“三镇”建设而努力奋斗。镇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大会的召开,经多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镇十三届党的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组,下设材料、组织、宣传、保卫、后勤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镇第十三届党委主席团会议拟定了本次会议的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镇第十三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这些建议名单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同时,镇第十三届党委主席团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大会列席人员名单。大会共有正式代表82名、列席代表67人。大会筹备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为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大会全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会议材料的拟稿、打印、审核、装订,及会议茶水,膳食等都作细致的安排,保障大会的成功召开。
二是强领导,突出组织完善责任落实。
依据法律程序,认真召开斜桥镇第十三届党的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全镇当前工作实际,本次会议于1月22日上午举行了大会的预备会议,会上代表们通过了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名单。22日下午代表们听取了斜桥镇下午2时召开了xx届二次全体会议,会上代表们认真听取了斜桥镇党委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斜桥镇纪委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的仔细的审议和充分的酝酿,决定批准这两项报告,大会一致要求:
三是重实效,切实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1)在此次党的代表大会年会上,代表们积极献言献策,共收到。一致认为本届政府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民当家作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又提出希望,希望本届政府一如既往地发扬这种作风,继续关注当前农村热点、难点的问题,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并且代表们也对自己提出了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履行代表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经常性回访选区,倾听选民的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为镇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2)斜桥镇积极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表议案审查的长效机制。
(3)对镇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情况和20xx年新提拔干部进行评议。
中共正蓝旗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总结在旗委的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旗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月22日圆满结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旗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xx年批准开展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三个旗县之一,经过三年多的认真探索和积累,使我旗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从试点向全面推行方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党的代表大会,是我旗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后的第一次年会,旗委把年会筹备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了会议的如期举行。先后两次邀请自治区和盟委组织部门领导深入我旗调研指导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就如何开好此次会议展开了认真细致的探讨,并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在6月初,旗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会筹备工作,组建了强有力的筹备工作机构,抽调了相关部门干部专门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确保这次会议的圆满成功。本次年会应参加会议的代表172人,实际参加会议的代表155人。会议由旗委全委会主持召开,不设大会主席团。
会期为一天半。这次会议共有10项议程,分别是听取和审查了旗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通过了人大党组工作报告(书面)、政府党组工作报告(书面)、政协党组工作报告(书面)、《中共正蓝旗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全旗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大会增名旗委委员;讨论通过《正蓝旗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讨论旗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职能部门第一次会议以来近三年工作总结。并邀请不是党代表的旗人大、政府、政协党员领导列席了会议,充分体现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民主性和广泛性。这次会议不仅总结和回顾了中共正蓝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而且在规范年会会议职权、丰富年会内容设臵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实践,履行了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职权。
二、年会工作的几点创新
在工作中,我们在参照历届党的代表大会的成功事例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有关人代会、政协会的做法,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是新调整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十二届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的资格进行审查,针对9名代表资格终止或停止的情况,指定三个选区选举产生8名增补的党代表,及时调整优化了代表结构。
二是按照旗委工作需要,将两名新任政府副旗长的领导干部增选为旗委委员。
三是认真征求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会议召开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35件(其中:代表提案5意见建议30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提议32件。我们对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归类,将采取转办的形式把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落实到实处,明确责任时间和责任人,并在一定时间内把办理结果反馈给代表。
三、年会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突出党代表大会的地位,强化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的最高决策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党的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有限几天发挥作用的状况,改变了过去两届党代表大会之间相隔时间太长,应当由代表大会讨论的一些重大问题难以及时讨论决定的不足;改变了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无法向选举它的本届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党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同级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旗委认真贯彻党的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重大决策、全面指导和战略重点上,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等方面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取代,很好地保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强了旗委与党代表的沟通,强化了领导地位,营造了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是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旗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征求意见、专题调研、列席和听证党委会议等活动,让代表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渠道参与旗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建立起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强化了民主监督,建立党内良好的监督机制。强化了对党代表的监督,促进党代表能更好地履行权利和义务,推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
四是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后,党代表在会议期间履行职责,积极提交提案、建言献策,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在闭会期间,开展向党代表征求意见或建议活动、视察调研活动、联系党员活动、党内情况通报及述职评议等活动,使代表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党内事务,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提高了党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党代表的荣誉感、使命感。
五是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代表资格是常任的,旗委的重大决策和活动,通过代表传达到广大党员群众,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可以通过代表反映上来,加强了与广大党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代表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保证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实现党员有所呼、党组织有所应的良性互动。在党组织与党代表、党代表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建立起了广泛联系的桥梁,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明显加强,党代表在党员和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从而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代表大会既是研究工作、讨论问题、作出决策的会议,也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完成全旗的重大目标任务而实施党内动员的一个重要过程,由过去的十几名常委抓发展到现在172名代表共同抓发展,从党的代表大会到旗委,从旗委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形成了上呼下应、整体联动的格局。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旗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初步效果,但由于主观和客观等方面原因,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干部和党员群众对开展常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一少部分党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自身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党代表结构受性别、年龄、届别、区域等因素的限制,素质参差不齐,参政议政能力有限,个别党代表对党的建设思考的不多,抓不住重点,代表提案、议案水平不高;三是常任制工作的机构设臵、服务保障还需加强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以党的十七x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目标,以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为重点,以探索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为抓手,加大创新力度,在三个方面探索新路子,寻求新突破。
1、推行“二项改革”,着力提升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的运行效力。
一是改革会议召开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议程,在拓展会议内容、改进会议程序、创新闭会期间活动方式、深化党内监督等方面进行探索。要本着确保会议质量、统筹会议安排、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运行效能的要求,加大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对党内会议的整合力度,着力降低会议相对经济成本。如以党的代表大会代替年末或年初召开的全委会扩大会议,20xx年我准备把党的代表大会与旗委扩大会议一起合并召开;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党委职能部门分散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纳入到大会的议程之中,进行统一部署,这样既避免了文山会海耗费精力,又提升了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的会议效率。
二是改革会议报告审议方式。要在坚持旗委、纪委每年报告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就党委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进行专题报告,探索对会议报告进行论证性审议,提高会议运行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在实现党内动员、推进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2、构建“四大体系”,着力做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经常性作用。
一是构建起代表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体系。按照务实管用、系统配套的原则,结合新的实践,加大代表活动制度的整合与创新,建立和完善代表选举机制、代表动态管理机制、代表素质提升机制、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保障等机制。
二是构建起做好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组织保障体系。要强化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常任制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的指导。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要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三是构建起做好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经费保障体系。不论是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年会,还是党代表常任制办公室日常开支,以及组织党代表开展系列活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旗财政要建立专项的补助资金。要本着“需要多少就列支多少”的原则,将试点经费列入财政预决算,确保足够的经费搞好试点工作。四是构建起做好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权力保障体系。各级党组织为代表参加其履职需要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采取多种方式同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支持和鼓励代表提出提案和提议,认真加以研究处理;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有侵犯代表权利行为的,要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3、创新党代表产生方式,在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上寻求突破。在适度减少旗党代表数量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民主选举党代表的方式方法,使党代表结构更趋合理,代表性更强。进一步加大党代表的培训力度,代表的培训要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代表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代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培训内容侧重于党内民主知识和民主制度、党建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有关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培训,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增强其他各种能力的教育和培训等,以提高党代表的素质。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可采取定期集中培训,通报全旗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一些重大决策多渠道对党代表开展听证活动;也可采取分线或分片形式组成党代表党小组开展学习活动,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和人民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研究。应经常组织党代表外出参观学习,拓宽党代表视野,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促进代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10月份组织部分党代表到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好的经验做法4、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督查活动。
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着重围绕党建问题,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镇建设、经济建设、社会治安、教育卫生、科学文化、环境和资源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开展。视察可以是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鉴于党代表数量多参与度不高的现实,代表视察可以按行业性质、专业对口、行政区域开展,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或几位代表相约联合进行;可以自行联系视察单位,也可以委托旗常任制办联系安排。如有必要,可以事先约请有关主管部门一起参加视察。
旗常任制办每年也可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党建工作或对重点10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科学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调研题目。
代表在视察中应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口头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先交至旗常任制办,由旗常任制办按《党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法及其办理的规定》办理。调研过程中应根据旗委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重大社会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确定一批调研课题,由各代表团选题并组织代表开展调研。也可组织代表团对全旗一些重大项目、重要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职能。年底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3次,11月份专门组织党代表对本次年会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议案、建议的落实。
一、XX年工作回顾
(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有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着力推进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和领导干部聘任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聘任、任前公示、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干部竞争上岗不断推进,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先后调整和完善了省少儿图书馆、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省京剧团、省文化物资公司、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5单位领导班子;指导、组织上述单位和省文物局处级干部的竞争上岗、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全年共调整任免干部12人,其中提拔处级干部10人,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提拔的10名处级干部中,6人年龄在45岁以下。
加大干部人事工作监管力度,制定了《省文化厅干部人事工作规则》。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业务建设、选人用人、勤政廉政、班子团结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考核。同时,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年度考核,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凡新提拔的干部,都在提交厅党组讨论研究前书面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认真做好干部调训工作。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以调训形式培养干部。全年共选送32人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省直机关党校学习。
(二)厅直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人事部、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即将进行的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更深层次的人事制度改革,着手开展了较为扎实的前期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厅直系统人事干部学习讨论,充分听取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就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结合系统的实际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三是了解并密切关注其他行业或地区岗位设置工作好的做法,以为借鉴。
举办厅直单位人事科长和市州文化局人事科长培训班,就用人制度改革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情况进行交流借鉴,对在改革及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认真开展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积极参与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意见反馈,就厅直单位劳动用工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着眼于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需要,着力推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鼓励厅直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劳动用工形式。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的意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继续着力推行厅直事业单位编制内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先后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省歌舞剧院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为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要求,根据厅党组部署,正积极筹划厅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艺术、图书、文博、计算机、文秘、经营策划、英语类高层次专业人才。
根据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帮助指导厅直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
(三)职称评审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工作规范进行
进一步做好职称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职称评价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规范评审程序;对我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等6个正、副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了调整,评委人数共计350人,涉及全省116个单位,加强了评委会建设。
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完成我厅主管的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召开高级评审会议6个、中级评审会5个、高教、幼教系列初级评审会2个,共计543人参加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7人。各级各类评审会运行平稳,结果公示后,社会反映良好。
指导省群众艺术馆对大众传媒学院和衡阳师范学院300多名毕业生进行了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重点做好宣传、鉴定标准完善、专家和试题库建设等工作,逐步确立鉴定工作的行业优势。
(四)人才培养、推荐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厅党组对于人才培养工作思路,针对近年来文化行业出现的高层次人才短缺、部分专业行当人才青黄不接的情况,今年我处将培养工作重心摆在人才断层较为突出的专业,同时明确了以“五个一批”、“121人才工程”等人才为核心带动其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培养体系。会同有关处室、省文物局及厅直单位围绕“五个一批”、“121人才工程”人选等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国际专业协会的培训项目,出省、出国学习、交流。
争取省人事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6万元,牵头与有关处室举办全省舞台艺术管理创新高级专家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积极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本年度厅直系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有2人入选推荐范围,并已上报国家人事部审批;推荐文化部优秀专家2人;推荐湖南省直接联系掌握的专家21人。认真做好省直文化系统专家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办理专家医疗证,落实有关医疗待遇;及时补充和调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名单和信息,落实津贴的发放;建立文化部高级专家电子信息库,已完成第一、二批信息采集工作。
(五)艺术教育及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
继续做好文化艺术行业高层次人才的选送培养。深化泛珠三角区域人才培养合作,推荐和选拔艺术行业中有培养前途的专业人才到北京、上海等高校进行培养。今年,由我处牵头在全省范围内选送文化艺术专业人员20人参加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舞台灯光设计、化妆服装设计、编剧、戏曲影视美术综合技能等专业的进修学习,人员涉及省直文化艺术单位及10个市州艺术院团,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此举得到了文化部、九省区、培养院校、文化艺术界专家及相关媒体的一致好评。
完成全省艺术类院校毕业生艺术实践成果观摩评比活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衡阳市艺术学校、邵阳市艺术学校、湖南文理学院附属艺术中学4所院校1478名毕业生参加活动,共有14台晚会200多个节目参与演出,共有384人获优秀个人奖、个人奖。
认真做好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和厅艺术幼儿园两个教育单位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为提高机关公务员素质,举办了一期文物鉴赏方面的专题讲座,受到厅领导及厅机关全体人员好评。组织举办了厅直单位人事科长培训班;指导省艺术研究所、湖南图书馆举办艺术、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会同有关处室对我省艺术培训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市场现状,收集立法文本资料,起草相关汇报材料、法律条文、立法说明,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启动了动我省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立法工作。
(六)各项人事工作有序进行
认真作好各类人员的安置、引进、交流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军转办和民政部门安排,接收安置转业干部3名,退伍军人3名;招考录用机关公务员6名;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人。
完成了大量工资福利的日常审批、兑现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安排完成厅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劳动统计及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完成文化部人事司特殊专业演员情况及省劳动保障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基本情况统计;完成厅直系统XX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及省直文化系统人员工资管理台帐。根据厅直单位实际,出台规范厅直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文件,调整和规范离退休人员待遇;制定了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方案。完成XX年度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及厅直系统提拔职务、新进人员的工资兑现和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会同厅办公室研究制定机关临聘人员的用人办法和社会保险事宜。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部分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调整了部分单位的内设机构;完成厅直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员情况摸底及人事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社团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根据我厅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的情况,今年,我们对现有社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摸底,对新进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民政厅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有关意见,严把入口关。为方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相关事务,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意见》,拟于明年实施,对社团管理的规范将起到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筹建工作。
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全年共办理出国人员审批手续21批,157人次。
(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进一步规范
今年全省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生近5万人。针对我省考级市场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艺术考级组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规考级机构的干预和制止力度,进一步促进了艺术考级健康有序的发展,考级市场进一步规范。
创造性地开展了评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优秀考官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活动,经过各考级机构的如实推选,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评选出优秀考官30名、优秀指导教师50名。这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考官和艺术教育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扩大了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
(八)继续做好建整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省建整扶贫办的安排,今年我厅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联合组成工作队继续对吉首市河溪乡岩排村进行扶贫开发。我厅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并积极落实蒋建国同志在扶贫点召开的抗冰补灾扶贫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一是负责在厅直系统销售扶贫点生产的3万斤椪柑;二是协调有关处室给扶贫点配备价值3万元左右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投影仪、电视机、电脑各1台)和4万元左右的农村电影放映设备1套;三是及时划转扶贫工作经费,保证足额及时到位;四是跟踪了解扶贫开发进展情况,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切实履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今年我处继续在加强基础工作上很下工夫。一是加强基本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建立健全处务会议事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业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二是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对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处下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活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强调谁办谁建、随调随有。对各项主要业务工作的历史沿革、现实状况、发展趋势等资料,注意及时收集、研究整理。对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基本情况,全面进行采集、及时更新。三是加强业务训练。根据履行岗位的职责要求,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熟练掌握并执行人事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四是加强人事干部作风建设。上半年参加并组织举办了厅直单位人事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培训班,为人事干部提供了一次进一步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好机会。人事干部通过学习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改善。
今年除参加厅里统一组织的学习以外,我处继续引导大家关注理论热点、重大政治活动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形势发展,增强了政治敏感性,提高了改革形势发展的预见能力,加大了相关工作的应对措施。对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出现的新政策、新形势、新要求和即将全面展开的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等问题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时组织处内同志学习、讨论、研究。全处同志通过刻苦学习、互帮互学,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能较好地应对和解决日常工作及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较好地履行了人事教育部门的职责。
我处全体人员在今年冰雪灾害、四川地震、北京奥运等重大事件中,都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决定,并用实际行动参加捐款活动,自觉捐献了特殊党费。在奥运期间,我们结合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与厅党组签订的《省文化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制度,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任务。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在干部任用、公务员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干部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学习调研不够;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方面尚显不足;三是工作效率还须进一步提高。
二、XX年工作初步设想
(一)按照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在述职竞聘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和班子成员聘任制。
(二)落实厅党组部署的“百人工程”计划,XX年3月前完成厅直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招聘工作。
(三)配合文化体制改革,搞好湖南演艺集团组建前后的干部配备、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四)试行将厅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上派到中直单位或发达地区文化部门挂职锻炼。
(五)建立政府荣誉制度,评选“湖南时代艺术家”和“湖南文化功臣”,培养文化名人。
(六)培养文化行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与中南大学或湖南大学举办文化产业方向mba或高级研修班,打造湖南文化产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七)成立湖南省文化艺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省文化事业发展中带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建议。
(八)将动漫产业专业人才纳入职称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我省动漫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举办县级文化局长培训班,对全省122个县(市)区文化局长进行培训。
(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力争联合政府人事编制部门出台加强乡镇文化站队伍建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