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卫生计生部门政务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xx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务服务工作
自XX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我局是第一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业务的部门之一,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4项全部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我局选派了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2名A岗工作人员和1名B岗工作人员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印制了内容全面的办事指南发放,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截止到xx月xx日,我局窗口共受理办结承诺件1387件,其中: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认定67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6件;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14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32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4件;再生育子女审批1072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147件;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45件。我局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统一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本年度无监察局或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督办的投诉件。
(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重要载体。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不定期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xx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向“一中心两馆”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我局及时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按程序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答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采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管理,确保两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多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检查调研,了解窗口业务开展情况,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遵守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区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认真办理事项,争创服务窗口,工作更加主动。今年我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对本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窗口服务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联审,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办事环境。在政务公开日,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人员3人,在覃塘镇〇四街开展了卫生政策咨询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日累计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知识宣传单500余份,接受了70人次的各类咨询。加强政民互动,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印制了规范的《办事指南》,公示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布办证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承诺办理时限均大幅缩短。在办事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检查。
(四)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结合卫生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报送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利民性、惠民性、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也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在下年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同时积极与区政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同志沟通、协调,保障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更上一台阶。
四、2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以高效的运转机制、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群众办事。继续组织参加自治区、市相关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目内容,为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而努力。
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创新促和谐,以服务惠民生,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年活动。2019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1.26‰,合法生育率97.02%,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慰藉救助机制,开展人口关爱行动
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出台《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健全三个方面的养老优惠政策。目前,我市的特别扶助在全国各省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中标准较高,救助慰藉内容最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募集人口关爱基金1003万元,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3725户,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12.6万元。市人口计生委今年《行风在线》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三期 “网络在线问政”现场答复率100%。
(二)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强化目标考核
制定下发考核方案,对95个镇(街)、 87个村居和14家企业进行平日考核、明调暗访和调研督导,下发54期考核工作通报,对薄弱区市、镇(街)、村(居)重点剖析,确保基层工作不放松。加大违法生育公示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曝光违法生育96次,1088人,对1284例违法生育下达处理决定书。下发综合治理性别比考核方案,印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材料33万份,实行性别比治理重点区(市)工作周报、打击“两非”重点重大案件工作日报等制度,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高压态势。我市在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强化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两保两防”,截至到6月底,全市共有4.4万名群众接受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3%。
二是推进新型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升级改造。加快服务转型,指导中心镇服务站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施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村级卫生室合一,实现资源共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分别给予报道。
三是开展人口计生科技服务关爱行动。今年上半年,共有1.66万人受益。
四是推进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医院)转型发展。启动与XX市立医院合作项目,全面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与治疗服务,自5月底开诊以来,已收治病员165人,开展手术93例。
(四)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贯彻落实全市双月奋战与集中专项服务活动,走访联系15家重点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入户摸排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对新流入的人员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并交流给户籍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今年以来,已为4.2万余名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发送孕环情检测通报 7.1万余份。普及发放“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服务卡,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率达90%以上,累计16.97万人次受益。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实行首接负责制,落实办结时限,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点名表扬我市工作做法。
(五)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计生工作舆论环境
贴近群众需求,改进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七个一封信”发放活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向新生儿父母、新婚夫妇、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中老年居民、违法生育人员分别发放一封信,宣传新型婚育文化。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七个一封信”近80万份。在市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97篇,省级主流媒体发稿 234篇,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9篇。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2048人次。全省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推广我市经验。
(六)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研发社区管理软件,完善人户分离、驻街单位管理等系统建设,开发建设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救助、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等系统,加快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wis信息纠错补录,提高信息质量,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七)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意见》,丰富现有的199个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示范点服务内容,全市1138个社区、4949个村庄已开展2项以上的“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服务活动,已有20余万人受益。全国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面向镇(街)、社区举办7期科学育儿师资培训,培训人员420名。《光明日报》报道我市经验。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下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思想队伍、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党政领导离任交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和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责任指标“两个底线”不突破。
二是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的应对工作。正确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生育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形成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是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测评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
五是扎实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两保两防”,确保市内三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市达到95%以上。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品入户发放力度,弘扬新型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确保新闻宣传实现“顶天立地”。
区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1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市卫生局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计生工作责任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区卫生局及时调整充实了XX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1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XX区卫生局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卫生系统的议事日程,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注重宣传,增强计生国策意识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三、规范管理,抓好计生工作落实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 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19〕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19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19年度,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持续打击“两非”行动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2019年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 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 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19〕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帮扶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办将计生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办领导杨东胜同志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二是将帮扶工作纳入201X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经费的投入,专门筹备计生经费2万元,用作大坑村计生专项资金,有力保证了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定措施,认真落实。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三、进展顺利,效果显著。
一是人员管理更加规范,严把证件关,凡育龄人员都能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二是与上级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基本上做到人流手术、结扎手术及验证、查证、补证同步进行。今年大坑村结扎、上环人数6人。三是双向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实行计生措施,即保证了计生对象的查验率,又为群众提供了政策宣传、扶持激励等服务,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帮扶大坑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确保挂钩帮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