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规定(汇总三篇)

篇1: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政策、规章文件 国家有关文件

篇2: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写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写深度要求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计交能

[1997]2542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第六号),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深度应包含: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二)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项目工艺方案;

(三)总平面布置;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五)项目进度计划等。

注: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设计规模、 生产情况、经营情况等。

三、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一)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划、产业政策、准入 条件;

(二)本省有关规定;

(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导则;

(四)其他。

注: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xx)的通知

四、项目用能概况

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 使用分布情况。

(一)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

(二)综合能耗总量;

(三)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

(四)可比能耗;

(五)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国家能耗标准、本省要求);

(六)主要工序(艺)单耗等;

(七)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初步选择;

1、选择设计说明;

2、附设备明细表(含能效指标)。

(八)其它。

注: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包 括:改、扩建前一年度的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节

能规划和现阶段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情况等。

五、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一)所在地水资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所在地电力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三)所在地燃料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1、所在地煤炭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2、所在地燃油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3、所在地燃气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4、其它。

(四)交通运输状况;

(五)其它。

六、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方案选择;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选择;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主要设备包括:供、变电系统;泵类、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通用机 械设备;热交换设备等。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六)建筑

1、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设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

屋顶、地板传热系数和门窗密封指标、级别)和单位面积能耗指数水 平;

2、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和

生活用热水、燃料的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总量。

七、项目能耗指标分析

(一)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 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二)单位产品能耗的国际国内对比分析;

(三)主要工序(艺)能耗等指标的国际国内对比分析;

(四)其它。

八、节能措施综述

(一)节能措施

1、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

2、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 面的节能技术措施;

3、炉窑、热力管网系统保温;

(二)资源综合利用

1、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

2、工业用水的数量和有关用水量指标,节约用水的新技术和工 业废水的回收利用;

3、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

(三)节能管理措施

1、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2、能源管理情况和能源管理人员的设置情况(改扩建工程)。

(四)节能与经济节能技术和管理的经济效益分析。

九、单列节能工程凡不能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如热电联产)和拟分期建设 (如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的节能项目,应在节能专篇中单列节能工程。 单项节能工程指标为节能量超过3000 吨标煤/年。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列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造价、 投资预算以及投资回收期等。

十、附图、附表厂(场)区总平面图、主要工艺流程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水 平衡图、蒸汽平衡图等;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篇3: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 则

4 报告编写内容与深度

4.1 总论

4.2 电力系统

4.3 厂址条件

4.4 环境保护

4.5 工程方案设想

4.6 厂址技术比较

4.7 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

4.8 结论和建议

5 报告附图 定

6 报告支持性文件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厂址普选报告》内容要点

条文说明

前 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行业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xx]739号)的安排,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制定《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996年11月13日,原电力工业部曾以“电计[1996]737号”文颁布《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使用至今已超过10年,其部分内容和要求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核电厂前期工作需要。按照“发改办工业[20xx]739号”文的安排,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专家在“电计[1996]737号”文的基础上制定本电力行业标准。

限于我国核电机组的现有装机规模,核电工程建设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和丰富,本标准在今后执行过程中仍需不断补充完善。开展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锦洋、朱京兴、戴联筠、李武全、卢宏田、杨建祥、张力、张

琳、傅耀宗、武红兵、杜建军、胡双跃、张弘、宋建军。

1 范 围

1.0.1

1.0.2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报告编制深度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249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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