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度的执业,我通过以顾问单位为基础,并办理其他个案的方式开展工作。
律师是一个接触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的职业,我们必须放开心中的枷锁,积极地接触社会,只有这样,才能拓展我们的交际圈,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的获取案源。
律师是一个永远都要不断学习的职业,法律条文浩如烟海,新的法条、解释也是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执业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我很喜欢接自己从未做过的案件类型,这些案件可以为自己打开一扇窗,通过代理这些案件,可以让自己在实践中去学习那些平常我们可能不常用到的法律,开拓自己的眼界,丰富自己的职业阅历。
我在今年的执业过程中继续学习,继续进步,在工作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慢慢增加了自己的收入。我会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更好的使用法律,更得体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益,也让自己的职业生涯良性健康的发展。
根据《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本人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和指示,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书》执行落实情况。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另外,本律师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了规定的学习课时,在学习中增长了自己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执业技能,达到了培训学习的目的。按时参加本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关注国家政治和经济,为自己的执业方向作指导。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本年度本人共完成刑事辩护案件2起,提供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3起,经济民事代理8起,同时为广大社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宣传活动2次,为社会法律服务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在到来的20__年中,我会再接再厉,向行业里的、所里的优秀律师看齐,踏实工作,努力学习,在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同时,实现一名律师的自身价值。
在最近1年的执业过程中,我与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就本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科学发展的观念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九届__精神,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重点工作方面。1年来,由于个人身体状况,办理诉讼案件数量减少,主要从事非诉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本年度总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3件,法律咨询及代书21件,法律顾问单位3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份,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抵押担保、道路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等领域,现均已办结,全部归档。经过各类案件的办理,自身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经过与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案件办理效果当事人也都非常满意。学会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
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抗击新冠肺炎活动中主动捐款,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活动。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知识面窄。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较少。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基层、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天已经是农历腊月25了,20__年很快过去了,我来我们所也已一月有余,清楚的记得第一天来我们所是个周末,那天我第一次从内部感受律师工作的气氛。在接下来这一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总之感受最多的是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具体方面总结如下:
一、专业知识需要巩固和不断的学习。
来我们所以前通过学校和平时对法条法理的具体学习,似乎感觉所有的法律我都通晓。而通过实践,我知道了,我只是一个初学者,一个刚刚进入法律行业的懵懂者。之前所学的法律只是大致了解而已,整个部门法的体系和连贯性,交叉关系,我全然不通。现在我明白了自身的不足和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二、专业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磨练加强,与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样重要。
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不但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要你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样重要,不能有效的与人沟通。将是你事倍功半,现在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不断的进步,但以后的路还是很长的。
三、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的转变。
一月来,看到所里各位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重新认识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
四、人际交往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弥补。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紧张、气氛不活跃的的场面时常存在,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五、对以后执业规划的一点想法。
来律所面试的第一天主任就告诉我律师行业竞争的激烈,让我慎重选择,这些年从学习到考试,为此付出了很多,纵然以后的日子还需要不断的付出,也决心一往无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变得越来越像学者+商人,不但要不断学习而且要注重营销,学习是个长久的过程,营销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这些就决定了现在的律师再不能那么的清闲,理解了律师自身的特征,所以要在以后的日子里:
(1)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确定营销的路线,注重品牌的效应。
(2)在业务知识领域的学习上实现一专多能,有所取舍做出自己擅长的领域。
诉讼业务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以期更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实习中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系统的学习,找出自己擅长和比较感兴趣的领域,逐渐做到一专多能。
以上是我这一个多月以来对律师和自己一些不成熟的认识,从认识律师,了解律师,和自己日后应该如何做一名律师方面做了总结,不足和学习充斥着自己总结感想的字里行间,由于表达能力所限,谬误之处不能避免,请予批评指正。
日月既往,不可复追。__年如白马过隙,转瞬即将过去。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和党员,本年度始终围绕着为社会服务等工作要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不断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党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党员对人民无限忠诚,对社会甘于奉献的崭新形象,得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业内同仁的广泛赞誉。
一、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内各项规章,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业风险从源头化解。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职能机关献言献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我深知:人民律师为人民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员更应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执政党献言献策,这不仅是权利行使还是放弃的问题,而且是工作作风是否务实的问题。
__年3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视组、省高级法院督查组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座谈邀请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就自己办理案件中和社会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法院系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座谈会后不但所提的13条批评和建议全部被采纳,并且促进法院队伍整改,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作用。
针对现实中群众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动放弃多起收费可观的案件代理,与市中级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活动,带领所内年轻律师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以便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3、踏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涉法问题。在本市发生的一起特大拐骗杀害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而受害人家属也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无法向其他责任部门主张救济权。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解决了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和党员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祝大家在各自岗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为法治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作为一名执业时间不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法律服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现就20__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在20__年度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积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数次参加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道办事处组织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20__年度为辖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
四、能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纪律,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金水区杜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委托的工作。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在20__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积极参与公益法律咨询,配合杜岭司法所开展广场宣传的方式为辖区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义务免费为辖区部分社区制作法律展板内容。
总结这段时间的执业生涯,我的经历颇为丰富,思想的转变也是极为迅速。从实习期间的只想找点事做,学习学习;到执业初期的不管什么官司,都接了来历练历练;到后来挑着官司来打,提高自己的收费标准;再到现在的不管什么人,只要找到了我,无论委托你不委托你,都要尽力帮他把事情解决了先。心态的变化,使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成长,在这一行业,我做的越来越纯熟,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以前在学校学习以及去律师培训的时候,有老师这么和我们说:“我们做律师的,即要和对方律师斗智斗勇,还要和法官斗智斗勇,更要和警察检察官斗智斗勇,并且,我们我们还要和自己的当事人斗智斗勇。”我理解为什么和警察、检察官、法官斗智斗勇,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和我们的当事人斗呢?后来随时我执业的深入,我渐渐的明白了,无非就是两点:
一、当事人来找我们律师,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打赢官司,他们往往需要找他们信任的,自己认为能力强的律师来打官司。那当我们接触当事人的时候,我们就必须给他们这样的印象,如果我们的印象无法深入当事人的内心,那他们就不会对我们信任,进而也不会委托这个律师;
二、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往往也会报着货比三家的心理,在找到我们的时候,可能已经找过了很多个律师,做了很多的咨询。这样的当事人往往是心里有底了的,这个时候我们所讲述的如果和其他的律师有出入的话,那当事人的心理就会产生很多的疑惑,会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我们在接案子的时候,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去解答当事人的提问,但是最终可能当事人只是问问,最后问了很多,却不会委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律师摆正心态了,如果我们急于求成,认为当事人过来问了,就会委托,那最后就可能要大失所望了。我在执业的初期,也是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态,当事人过来了就非常的兴奋,认为官司就有希望了,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做律师我们是不能抱着这样的心态的。我们应该摆平心态,当事人过来问我们问题的话,那我们就要完完整整的解答问题,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为他们排难解忧,至于他们委托不委托,那是后事。委托,我们就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好这个工作,不委托,那我们就也要尽自己的努力,给他们指明道路。这样做虽然可能当时你是没办法接到这个官司了,但是你全心全意帮助别人别人是能够感觉到的,那以后可能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且我个人认为,我们也不应该抱着目的性去帮助别人,我们应该抱着帮到了人,自己得到了满足感,自己也开心了的心态去帮助我们的当事人。
这份职业是我们的饭碗,那做事肯定是要收费的,如果不收费的话,那律师凭什么养家糊口呢?但是如果不作为一份职业,至讲人情道理的话,帮助人是不应该收费的,在这里,就有点自相矛盾了。我以前把收费看的很重要,一个官司我都有一些收费的标准,没达到这个标准的话我是不会接这个官司的,有自己的收费原则,并且坚持着,可以提升自己的档次,久而久之,那你的收费层次就会比别人高。就像很多大的律师事务所,他们都是有最低的收费标准的,低于这个标准的官司,他们是不会接这个案子的的。但是现在我的想法变了,并不是说我现在帮人打官司不收费了,费用肯定是要收的,我们作为律师,帮助别人是一种有偿服务,竟然是有偿服务,那肯定是要收取报酬的,我们的卖点就是帮助别人,解决问题。但是在收费问题上,我认为我们在保持原则性的同时,也要保持灵活性,对于一些确实有困难的群里,我认为如果我们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的话,那不如干脆给他们申请法律援助。而且我们帮他们办事,事情办的好了,一般的当事人也都是讲良心,讲究礼尚往来的,他们往往会给与我们一些惊喜的回报,当然,这些回报不一定是物质上的,但是精神上的得到,我认为和物质是没有差别的。
时光荏苒,犹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一年已经过去,从大学校门到律所接触社会,角色的转换也渐渐适应,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教导和教诲,感谢他让我坚定了将我的律师之路走到底的决心。我坚信,只要我不断努力,在不远的未来,我也将翻越我人生的一个又一个高峰,欣赏那美丽而动人心弦的风景。
而回望过去一年多的实习生涯,就像打破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交织其中,感受颇多。总结自己自实习以来的成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律师的认识
首先,我认为律师职业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重要的基本原则。作为一名律师,最起码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遵守诚实、信用、公正不阿这样的原则,时时刻刻以这样的信条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之前,在我们的心中就要有这样的信念与精神来做支撑,律师从业人员有着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律师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律师职业对我国的立法建设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法制的完善和健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渗透到我国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并涉及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律师职业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必将得到更大的壮大,我国将会涌现出众多的优秀律师,从而服务于我国社会方方面面!
其次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二、业务水平的提升
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第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回答与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三、提升自身内功
必须要不断学习,加强理论知识,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学习,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一年的实习操作,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碰到当事人咨询,但因自己法律水平不够,无法解答,岂不尴尬?
四、职业道德、品德
在这一年的实习中,收获的便是师傅对我的言传身教,不断给我灌输的思想和律师执业需要培养和具备的道德、品格。
(1)面对任何人、任何事要包容、大气,不要斤斤计较;
(2)开庭时,不要去针对任何人,也不要锋芒毕露,学会宽容和忍让,可以在法律观点和见解上驳斥对方,但一定不能有任何针对性,做到有锋芒但内敛;
(3)面对任何当事人,不必藏着掖着,把案件分析清楚,把自己的想法和办案方法全盘说出,当事人能做就自己做,不能做再进行委托,不坑不蒙;
(4)做一个让当事人不打官司的律师,为每一位当事人筹划、最适合他们的方案,去尽量解决纠纷;
(5)办案实事求是,不骗、不蒙、不送钱、不走歪门邪道。
20__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遵义市司法局、桐梓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遵义市律师协会帮助和业务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所律师脚踏实地、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努力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这一年,我们实现了新办公楼的装修和搬迁入住办公;这一年,我们实现了律师人数的快速增长,律师业务的不断增加;这一年,我们取得了遵义市第三届优秀辩护词评选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律所“规模化”发展初见成效。
1、律所装修搬迁工作如期完成。按照年初的发展规划,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20__年度工作中,首先要解决好完成的是,启动对新办公楼的装修和乔迁办公。该项工作于20__年3月初正式启动,通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现办公楼装修工作已经于20__年12月底完成,并于20__年1月2日正式搬迁新办公室办公。实现了现代化律师发展和办公的需求。
2、律所人数实现了较快发展。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仅有执业律师4人。通过为期9个月的发展,现已有突破20余人。其中: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10余人,搭建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律师服务工作团队。
3、律师业务发展实现了较快增长。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刚刚诞生的婴儿,虽然现在只是刚刚学会牙牙学语,但是,我们的各项律师业务已实现了较快增长。20__年全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50余件,其中办理民事经济案件300余件,刑事案件50件,法律援助案件12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0余家,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
1、律所组织律师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0__年11月26,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含实习)在桐梓县马鬃乡红苗客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贵州代表团论讨时重要讲话精神》。在会上,中共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傅攀传达学习了在党的十九大所作的报告,娄俊律师传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张冰燕传达学习第十九届_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贵州代表论讨时重要讲话精神》。
2、律所组织开展了其他业务学习。20__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了所务工作学习,律师业务学习,执业风险和法律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学习,提升律师业务能力,提高律师执业水平。
三、社会公益活动更加凸显。
1、积极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0__年10月27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张冰燕与桐梓县政府法制办、县医院、等单位共同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宣传仲裁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帮助村_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民自觉在合同纠纷中约定仲裁条款,证老百姓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根据遵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桐梓县司法局的相关工作要求。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认真落实,及时安排,全面部署,积极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全所广大律师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并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时事热点,针对群众是法律需求,先后举办了法律公益咨询、法律专题讲座,以及送法下乡活动,律师们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了以案说法的目的和效果。
3、积极开展涉诉涉诉案件化解和评查工作。贵州省政法委及遵义市政法委于20__年开展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以来,贵遵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始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小组,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4件。其中:新站镇陈树全信访案,该案较为复杂,且时间跨度长达22年,经过本所张绍明、赵雪锋、张冰燕、娄俊等5名律师为期两个多月的团队努力,信访人陈树全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签订了《息方承诺书》,终结信访请求和信访事宜。另外,有两起案件,本所梁宏律师正在办理审查中,律师们的艰辛工作,取得了委托单位的好评。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把当代诗人贾岛的这首诗用在正踌躇满志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身上,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的我们,真的还需要花“十年磨剑”的功夫吗?笔者认为是的,作为一名刚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来说,不将律师职业作为毕生的理想,没有长时间不断地忍耐和积累的精神,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中脱颖而出。
当我们还沉浸在电视剧中描写的律师形象或者社会上种种对律师的传说之中,认为律师必定坐拥香车豪宅,潇洒自由;认为律师是追求法律正义的勇士等等。
然而现实生活中,律师的生活和工作并非如此。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28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广东省的调查结果是,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20%处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重庆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1000元。律师行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现实是,律师也并不像电视剧中描写的那样潇洒风光。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仅仅是一个民间人士。周旋于各种机构及人员中间,律师们总是如履薄冰,举步艰难。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成商人,两方面的冲突时刻在煎熬着他们。由天使变成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磨好自己手上的剑,如何面对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呢?笔者在做了各方面收集后,总结出如下观点:
首先,青年律师应当正确对待收入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青年律师应当理解与资深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家中,挣钱最多的不会是爷爷,也不会是孙子,肯定是父母,以后孙子会取代父母的地位,同样,孙子的地位以后也会被孙子的子女所取代。律师业也这么一代一代地走过来。经过多年的堆积资深律师成了中坚,很多业务可能都盯着资深律师而来的,但十年后,应该就是盯着青年律师而来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青年律师是不是有这份雄心和力量,来取得客户的信任。所以,钱对于青年律师的确是不容回避的严峻问题,但应该客观和辨证地看待。单纯的提成制会毁了律师业,因为它会让律师过度商业化,变得没有理想,只向往金钱,致使有经验的律师不去培养后人,不去赡养前辈,而只顾着挣钱。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良性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青年律师来说,在积累经
验、能力、人脉的阶段,最应该坚持的应是“忠诚”二字,既包括对自己的团队的忠诚,也包括对客户的忠诚。具备了忠诚,才能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合作,才能逐步取得客户的信任,把事情做好,不能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情。
其次,青年律师如何处理在面对专业化时的矛盾。
从专业化的必要性来看,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对一个事务所来说,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大,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什么业务都做,就很有可能什么业务都做不精,就不可能提供深层次的有价值服务。对一个律师来讲,如果什么都做,时间长了就会困惑,面上谈起来好象都懂一点,但实际上却没一个方面是很精的或者说做得很深,这对日后成为成功律师是一种阻碍。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职业性质也要求我们对某一方面法律法规、实务操作了如指掌,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去见客户,给你客户提供意见,或者帮助他做一些事情,否则就是外科医生动手术,一刀下去却对后果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风险就可想而知。但是,专业化是受到法律服务市场大环境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定位的小环境限制的,也是受到律师个人能力、爱好限制的,我们一方面应该主动追求专业化,但另一方面也绝不应不顾客观实际地盲目追求专业化。一个律师在专业化时,还应看看周边律师是不是能做配合,如果你和其他律师不能形成互补,大家不能相互配合,单个律师专业化也是走不远的。表面上看,律师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职业,但随着专业化发展,律师不应过于独立,应学会和其他律师配合。未来的律师不是强调自我独立的律师,而是把自己作为大型机器的一个零件,用大智慧去替代小聪明,发挥团队优势,这样才能摆脱挣作坊式辛苦钱的模式,去挣机械化流水线的钱。从目前的西北法律服务市场来说,相对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远远不够成熟和完善,表面看是法律服务专业化的客观阻碍,但换个角度来看,西北地区毕竟会发展,法律服务市场目前的无分工现象对我们来说反倒可以看做是机遇,只有走在其他人前前边,才有可能成为区域市场的带头羊。从目前西北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来看,专业化基本还停留在理想化状态,极少数律师事务所虽已开展对专业化的追求,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尽管如此,我们可以意识到,起码一部分资深律师已经开始意识到专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这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依然是具有正面的积极意义的。因此,从现状来看,目前的形势应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而年轻律师是否能够做到专业化,根源应当是青年律师是否愿意走专业化道路。
青年律师在专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生存与发展的矛盾。由于案源的不饱和状态和用钱高峰期的矛盾,能力的欠缺和对高端业务的渴望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很多青年律师出现了浮躁和困惑的心态。而部分资深律师对年轻律师只重使用、忽视培养的训练方式,更加重了年轻律师的心理不平衡。因此,年轻律师应当守住真诚的心,忍住寂寞,耐住痛苦,把律师作为终生的事业而看待,认清楚巩固、提高、专业化是人生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不用去想着怎么跳过此过程,这应该是人生的一种锤炼。任何律师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逃避的可能。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公司生命周期都很短,甚至可以形象地称之为“七年之痒”,风生水起了一番后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为什么?主要是公司设立之初,老板太想挣钱,致使公司的行为庸俗和扭曲。而比尔盖茨开始做微软时,他先考虑的肯定不是挣钱,而是怎样做软件。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想挣钱,你首先不能去想着挣钱,然后才能挣到钱。如果想做一名好律师,首先也不能去想名利双收,而应该去想怎么做好业务,怎么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法律服务产品,然后,才能真正地做到名利双收。浮躁,是把事情做好的最大敌人,要耐得住性子,忍得住寂寞。因
为一浮躁,就会使行为扭曲。不用担心没有人脉,时间会慢慢地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坚持,终归会有一天,青年律师会做到在短暂的谈话时间里,明确挑剔的专业客户的法律需求和困惑,让客户产生合作的需求。青年律师从最初整理材料开始,然后学习怎么写文件,再有资格去签发文件,到最后客户只找自己、不找合伙人,这是一个成功的过程。成功的人往往就是那个在最艰苦的时候,还在做麦田>守望者的人。最后,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执业的平台,应当积极为青年律师创造发展的外部条件。
年轻律师应该如何发展,是依靠自身力量去残酷的环境中拼搏?还是依托师傅的传、帮、带?还是依托整个律所的平台和团队?笔者认为,一开始就让年轻律师独立操作,其结果只能是照猫画虎,那对律师、对事务所、对客户都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律师所面对的客户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越来越成熟,很多领域如>保险、金融、>房地产、>证券等的客户本身就高学历、高智商,其在该领域的经验和法律知识甚至远远超过了我们。正因为这样,那些客户就不会满足于一般法律服务,而希望得到高价值、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这就要求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要专业化,甚至是创新的。另外,现在法律浩如烟海,基本没有律师能够说出1979年至今这20年间国家出台了多少部法律、法规,这就给提供法律服务增加了难度。如此情况下,年轻律师如果没经过系统训练,去给一个年长的、更懂本专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就如同痴人说梦。律师业现在越来越专业,很难想象,一个医科大学毕业生敢在没人带的情况下做手术。我们律师也一样,必须在前辈的指点下才可能去思考总结,才会发觉思维是否严密、是否缺陷。国外,年轻律师入行前均会经历一个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半年、一年甚至更长,但我们还做不到。所以,我们现有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梯队培养模式,现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师父带徒弟。当然,每个师父水平会有高低,每个师父的心态和侧重点会有区别,每个年轻律师的领悟能力也会有区别,这对年轻律师的发展速度有很大的影响。我认为关键是,跟着师父走,但不能受师父局限,一定要有相对独立性。因为完成系统的学习和提高,还得靠自己,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关键。而相比师父的传、帮、带,依托一个更强有力的团队作为腾飞的平台,对年轻律师来说应该要更理想,更是一条发展的捷径,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即使在事务所里旁听其他律师讨论案件,也要比自己冥思苦想要更容易碰撞出思维的火花。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起系统的人才梯队培养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人才培养的流水线制度,即:在总结和归纳科学的培养方法的基础上,将人才培养制度化和科学化,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培养的青年律师,都能按照统一、规范、科学和高效的方式对诉讼和非诉讼事务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各带各的徒弟,十个手指不一样长”的不利局面。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年青律师的培养和发展课题,针对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都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其中不但需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不断努力,年青律师更需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内因的决定性作用,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才能实现全面的共赢。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xx大精神和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xx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xx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xx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中国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我是一名执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省司法厅和省直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 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 遵守律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主动参与律协活动,并按时参加各种律协会议及培训。 三、 办理业务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三类案件”情况;
四、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1、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
由于是执业不满三年目前没有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2、 社会服务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并成为某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律义工,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治进步。 3、 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献爱心,积极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益理念。
五、 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及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情况。
(无)
总结人: 年 月 日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一、本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指示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二、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__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的讲话。
三、在参加公益活动方面。
在20__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四、20__年度办理各类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类别。
本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其民事案件33件,商事案件17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的案件均把适用的法律、法规摘录,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写发言稿,办理各类案件的责任和结果当事人均非常满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已达到解决纷争,消除矛盾之法律服务目的。
五、在遵守本所制度方面,严格遵守并执行所里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在为所里工作中始终从所里整体利益,团结稳定求发展出发,从不讲报酬,不讲怪话,任劳任怨。
在本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问题上,从20__年下半年至20__年上半年,在滕州市法院新址周边进行联系办公楼新址,经过数次调研后,最后确定认为通盛花园写字楼较为合适,后将此情况向主任汇报,征得主任同意着手办理买卖合同的谈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和筹集房款问题,办理房产证书,买办公用房后关于装修问题招募了八个装修单位进行投标,最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确定了一个装修单位,该装修价格比较合理,竣工后经验收其装修质量比较过关,以此解决了我所永久办公用房问题,并在20__年度全部还清购房借款。作为副主任律师协助主任做好本所建设工作、管理工作、本所律师思想工作和团结、稳定求发展工作,将全所律师思想统一到团结发展上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一名管理者和党员律师,首先应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本所规章制度,积极拓展业务,严格依法办案是本人应尽的职责。
总之,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性、公益性活动,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对一年的实习,从业务学习、执业态度、人际交往和执业规划等四个方面做如下总结:
1、业务学习
半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半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半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半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20__年,本人工作以诉讼为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为辅。诉讼仍旧以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空话少谈,举例3个例子,如下:
一、教师控告学校违法解聘获胜诉。
此案20__年11月26日上午在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参加了的庭审并提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
1、被申请人考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2、“教代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3、《考核办法》严重违法;
4、《考核办法》不仅违法,而且荒诞;
5、调岗、解聘行为违法、且非常不合理;
6、余杭区教育局的回复没有证明力。
以上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获得仲裁庭的认可,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解聘行为违法,为谌老师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案昭示:学校领导在管理模式中应当放弃“官本位”的落后思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师面对学校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途径,合法维权,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二、外来农民工控告镇政府人身侵权获胜诉。
20__年11月,外来农民工韩某在浙江温岭某镇途径某桥时,不幸坠落河中溺水身亡。受害者家属委托本人维权。经本人对事故桥梁的缺陷进行现场勘查、认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判断某镇政府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韩某落水的地方地处偏远,事发又在傍晚,周围没有摄像头。“韩某是否在桥上坠落河中”,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庭审中也是围绕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事故发生后,本来有很多目击证人和围观群众,但是家属当时没有注意联系证人。等到委托本人维权时,一个证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本人耐心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区挨家挨户地上门寻觅,同时建议受害人的亲属在当地到处张贴告示,最终联系上了宝贵的证人,获得目击证人的同情,并勇敢站出来作证。
本人认真分析事故现场和案情,当庭提出了以下重要观点:
1、除了后岸闸,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水;
2、后岸闸外围区域没有落水条件;
3、施救现场情形可以证明死者从后岸闸缺口中落水;
4、步行时间吻合落水时间。20__年11月5日傍晚6点前后,死者还在家中熬猪油,六点半左右,死者从住处(下村文明路27号)步行出发到事故地后岸闸,从两地距离分析,行走时间至少需要20分钟,死者落水的时间恰好吻合这个时间点;
5、死者尸体擦伤痕迹。从公安机关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看,受害人左季肋骨区见一10。0cm×8。0cm擦伤,两肘背见散在擦伤。这些外伤痕迹的产生,是因为受害人从后岸闸缺口处掉落时,身体和闸口石板发生了摩擦碰撞。综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受害人必然是从后岸闸闸口中掉落河里。
本人的以上观点获得法庭的支持,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存在过错,并判令镇政府支付巨额赔偿金。
三、为下沙某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法非诉讼服务,化解多起矛盾。
除了办理诉讼案件,本人还为下沙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化解多起劳资纠纷。例如:某工人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骨折(非交通事故),该工人咨询了所谓“专业人士”后,一口咬定“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数万元,后来冲突愈演愈烈,长达数月未能解决矛盾,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用人单位咨询本人后,本人经分析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由于伤者对用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本人给用人单位提出如下建议:双方一起到辖区的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当面咨询工伤认定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办法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于是用人单位派人事专员陪同伤者以及伤者的亲属一起到了辖区人社局,该局工伤认定科现场明确告知伤者该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并当场出示了法律条文。经过耐心疏导,加上用人单位出于同情给伤者若干慰问金,终于化解了本次劳资争议。本人处理法律纠纷的方法也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作为年轻律师没有机会办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令我能成为律师而自豪。聊聊数语,以作上年度总结。
今天已经是农历腊月25了,20__年很快过去了,我来我们所也已一月有余,清楚的记得第一天来我们所是个周末,那天我第一次从内部感受律师工作的气氛。在接下来这一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总之感受最多的是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具体方面总结如下:
一、专业知识需要巩固和不断的学习
来我们所以前通过学校和平时对法条法理的具体学习,似乎感觉所有的法律我都通晓。而通过实践,我知道了,我只是一个初学者,一个刚刚进入法律行业的懵懂者。之前所学的法律只是大致了解而已,整个部门法的体系和连贯性,交叉关系,我全然不通。现在我明白了自身的不足和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二、专业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磨练加强,与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样重要
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不但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要你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人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样重要,不能有效的与人沟通。将是你事倍功半,现在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不断的进步,但以后的路还是很长的。
三、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的转变
一月来,看到所里各位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重新认识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
四、人际交往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弥补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紧张、气氛不活跃的的场面时常存在,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五、对以后执业规划的一点想法
来律所面试的第一天主任就告诉我律师行业竞争的激烈,让我慎重选择,这些年从学习到考试,为此付出了很多,纵然以后的日子还需要不断的付出,也决心一往无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变得越来越像学者+商人,不但要不断学习而且要注重营销,学习是个长久的过程,营销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这些就决定了现在的律师再不能那么的清闲,理解了律师自身的特征,所以要在以后的日子里:
(1)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确定营销的路线,注重品牌的效应。
(2)在业务知识领域的学习上实现一专多能,有所取舍做出自己擅长的领域。诉讼业务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以期更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实习中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系统的学习,找出自己擅长和比较感兴趣的领域,逐渐做到一专多能。
在本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我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1、本人在过去一年的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较好地履行了律师职责,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我将继续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我认真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同行间的团结,并按规定交纳会费和执业保险费。对于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恪守,与领导同事和平共处。
3、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
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4、我还完成了律协规定的全年全部培训课程,包括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并且超额取得学分。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了规定的学习课时,在学习中增长了自己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执业技能,达到了培训学习的目的。按时参加本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关注国家政治和经济,为自己的执业方向作指导。
5、上年度,我办理业务方面:共办理民事案件35件,刑事辩护7件,刑事附带民事代理5件,法律帮助3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8件,法律援助案件4件,顾问单位5家,法律咨询130多次。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服务,把相当的精力地投入到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中,除了完成上级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执业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
7、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总之,上年度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20xx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