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从整体上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还很多,隐患整改的任务量还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0xx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期作战的思想,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第一”的位置。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乡大局的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我乡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专项整治,将个体加油站、液化所经营点做为整治重点,加速推进安全评价工作。二是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加大对饭店、商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三是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保证施工安全。四是学校校舍及师生安全,要继续做好危房改造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事故。五是烟花爆竹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治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是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20xx年将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解决业务素质差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解决监管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激励约束弱化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继续在工作职能方面深入强化,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大胆依法行使监督监察职权,树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四、促进全乡生产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企业自身又有要求安全环境和追求利益的两面性,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居多。因此,今年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改善主体安全环境入手,从验收、监管等方面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在辖区生产企业大力推行“五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适时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制度的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性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将企业主体由被动扭转到主动局面上来,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于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为了贯彻区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机关的安全和稳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机关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检查范围
1、检查机关综合办公大楼7台电梯、金汤街办公楼2台电梯。
2、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
3、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化粪池、配电室、楼顶广告牌、机关食堂食品卫生、机关综合大楼二次供水饮用卫生安全。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指示标志。
7、是否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奥运安保工作方案。
三、检查内容
1、维保单位对电梯是否定期进行维保,并有记录备查。
2、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大楼配电室是否进行巡检,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并作好运行记录。
3、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是否进行维护保养。
4、维保单位对化粪池是否每季度进行一次疏浚清掏、除渣。
5、维保单位是否对二次供水设备每半年一次水池清洗并进行检验。
6、维保单位是否对楼宇自控、消防设施每月一次例行维保,对防火隔离门、排烟系统、温感器、烟感器以及手动报警器是否进行抽查,模拟报警实验。
7、维保单位是否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保养,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8、维保单位对广告牌是否进行巡查、检测,钢架结构、焊点、抗拉强度是否存在隐患。
9、机关大楼的避雷系统是否进行防雷检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梯操作工,是否按期进行年审培训、换证。
11、是否对义消队员按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12、机关综合大楼、和平路办公大楼、金汤街办公大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有效。
13、对物管办,安保工作人员是否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4、医务所在药品管理、使用中是否有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情况。
15、物管办在维保单位对各种重特大设备的维保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规、违章作业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1、7月25日至7月31日为保卫科、物管办、医务所自查整改阶段。
2、8月4日上午对物管办人员、服务员、清扫保洁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反恐应急预案、奥运安保方案,布置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3、8月5日上午组织区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行进安全大检查。
4、8月6日至9月25日做好安全督查工作,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五、做好信息报送
1、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向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决不能迟报、误报、漏报。
2、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作好记载,向分管科室、局领导报告,不准隐瞒不报。
六、隐患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要作好记载,落实整改部门,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及时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规范用电检查工作管理,提高用电管理水平,严历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县人民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陕西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由公司营销科统一组织、调度局的用电检查工作,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各供电所配合进行,人员主要由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组成。
二、 检查程序要求
1、用电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用电检查资质,而且持有有效的用电检查证件,每次检查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
2、用电检查程序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定《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3、检查工作完成后,由营销部向主管领导汇报总结。
三、 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四、 用电检查工作安排
1、 各供电所应根据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用电客户,结合线损管理状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辖区内的自主用电检查活动,以防范窃电和违章用电为主要目的,制定相应的用电检查计划方式并安排好人员,至少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用电检查的行业范围和客户群由供电所自行安排。各供电所的计划安排要每月提前上报营销科备案,各种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2、 局营销科结合县域范围内社会经济状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抽调局相关部门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对重要客户、重点嫌疑对象采取突击检查或夜间检查活动。营销科结合供电所用电检查计划,监督检查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并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五、 职责分工
1、营销科具体负责用电检查的总体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每月用电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安监科负责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领导,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3、营销科负责督促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及工作协调。
4、各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兼职专管理员,负责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填报报表及资料管理。
六、 具体要求
1、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的检查,年度到户检查率100%,主要检查其安全性,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此项工作由各供电所实施,安监科配合检查。
2、315KVA以上配变用户检查到户率100%,此项工作由营销科配合供电所完成。
3、10KV线损超标的路别,夜查每月不少于3次,其他路别每月不少于1次。综合配变超9%的台区,月度夜查不少于3次。
4、各供电所的每月用电检查计划必须在实施之前上报营销科。
七、 用电检查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