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的范文(精选3篇)
根据目前的信访形式和任务,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以控制和减少群众性越级上访为重点,加大防控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畅通信访信息渠道为目的,加快信访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信访工作“三创”活动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提高信访工作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努力在破解难题、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
2.落实基础,提高工作能力。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排查本辖区矛盾隐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加强初信初访的处置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来信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初信初访所反映的问题;加紧解决信访老户的问题,以《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梳理信访老户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突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带有普遍性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等形式,加快问题的解决。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素质。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努力维护信访工作秩序,通过综合利用、政策引导、法制教育、思想交流、心理疏导等办法,教育和引导信访人正确行使权力,履行应尽义务,努力营造友好和谐的信访环境;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素质,在实践中提高。
增强宗旨观念,树立群众观点,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心系群众,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对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强重要信访事项等基础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和查阅工作,逐步做到重要的信访事项“一人一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2x年,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联席关于信访工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市民政局2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按要求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网上25件、领导批示件10件、群众来信6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受理的41件(次)来信来访已办结,使100%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颇高。与去年相比,今年信访态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同比减少。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优抚工作方面,原参试部队人员要求提高待遇;军队复员干部和下岗志愿兵要求享受军队转业企业下岗干部解困待遇;二是基层组织治理方面,村居换届选举方面对选举工作存在异议;三是窗口服务方面,婚姻登记和社团办证时,因法定手续不齐等因素无法办理而极端上访的;四是社会服务方面,殡葬陋习扰民等问题。
以上信访事项均已办理完结,并与信访人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沟通关系。
二、扎实工作措施,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对信访工作要求以及《信访条例》内容实质有了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性。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对农村基层群众开展了《信访条例》和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教育,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运用正常渠道反映自己诉求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年初,我们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都江堰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工作方案》,就领导信访责任、首问责任、办理责任、责任追究、督查检查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全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建立领导挂牌接访制度,并坚持将信访工作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阅批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反馈办理结果;科室负责人主动配合化解矛盾,帮助解决来访群众实际困难。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政信访工作格局,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是狠抓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就全市民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民政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坚持将军队涉军维稳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高度关注、严加防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涉军人员建立了信息档案库,对重点对象和苗头性信访动态实行严密监控。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强化监督,及时反馈。一是对局机关受理和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逐一登记备案,跟踪督办,季度检查,半年审查,提出督办意见。二是对各基层民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抓好调查反馈;三是按要求和程序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向信访局反馈信息和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信访局的监督指导。信访局工作总结五是破除殡葬陋习,厉行节俭办丧。最近几年,丧葬陋习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了城乡群众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老百姓反映很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对我市范围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电子礼炮车、非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等情况调查摸底。召开了各类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关于规范殡葬活动的通告》、《文明殡葬须知》、《给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公约》和文明殡葬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并制定了《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和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3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正式进入宣传阶段,通过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快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农村广播、农信通、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5月24日起,由市民政局牵头全面负责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治理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组成执法组进行了为期15天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采取现场取证、教育为主、事后处罚的方式对极个别还在经营的客货混装、非法接运遗体灵车业主进行教育和警告。
至目前为止,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文明殡葬行为和陋习得以有效改善,节俭办丧、文明殡葬已深入到全市城乡老百姓的心中,为文明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地分析,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需救助的层面比较大,潜伏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由于政策的连续性以及民政职能职责的局限性,群众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形成根源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汇报,认真分析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努力推进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窗口,要以讲政治、讲宗旨、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镇、村(社区)两级组织和镇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组织,在全镇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深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进一步强化信访排查预测,努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作用,实行信访与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发挥整体合力。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形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每半个月一次报,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涉及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全力做好解释劝导。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办理工作,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切实加大调处力度,提高调处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包案调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每件信访案件,做到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坚持说服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要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合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置,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努力在控源治本上出实效
村、社区基层单位是信访问题的发源地,也是化解矛盾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村、社区、单位信访领导组织,正确处理信访领导小组与调解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明确和分解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将信访工作列入干部岗位考核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凡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必须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实事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并对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要适时抓住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治理活动。对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政策,寻求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和解决途径。对一些可能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集中化解和跟踪督查。
五、进一步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要加强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活动等途径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继续强化村、社区、基层单位信访工作,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的功能。树立良好的信访干部窗口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维护稳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