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劳模公示情况报告,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年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推荐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了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
x年拟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400名左右,其中职工劳模320名,农业劳模80名。3月份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基层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的办法,召开了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推荐,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机构就推荐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396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18名(机动2名),农业劳模人选78名(机动2名);报送备份人选9名。
二、领导小组审查情况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分配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规定的分配指标和各类人选比例,超报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向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荣誉台阶关。对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要求必须是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或相当级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农民等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荣誉台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岱梨副省长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先后分别两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随后,组成6个考查组,分别由省人社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对推荐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了考查。
(三)各类人选的比例。在396名推荐人选中,职工人选318名,农业人选78名。
职工人选中,企业职工199名,占总名额的50.3%,符合企业职工不少于规定推荐名额总数47%的要求。其中,企业负责人45名,占22.6%,基本符合不超过22%的要求;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含农民工11名),占56.3%,符合不低于56%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119名,占总名额的30.1%;其中处级干部15名,占12.6%,符合20%以内的比例;科教人员52名,占43.7%。
农业人选中,乡镇企业负责人8名,占10.3%,没有超过20%比例;农民10名,占12.8%;种养大户17名,占21.8%;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2名,占2.6%;农业科技人员5名,占6.4%;农村基层(林场、农场)干部31名,占39.7%,农村外出务工人员5名,占6.4%。
所有被推荐人选中,女性人选75名,占总名额的18.9%;少数民族18名,占4.5%;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3岁。
此外,我们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另外提出了9名备份人选(职工7名、农业2名),供省政府领导在讨论研究使用机动指标时参考。
三、推荐人选的主要特点
按照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审查后,今年拟表彰的省劳模人选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人选覆盖全省各行各业,各社会阶层、各民族、各党派的先进代表,既有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又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又有中小学教师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农村基层干部,又有普通农民等等。
二是向企业倾斜。在推荐人选中,企业职工占总名额的50.3%,超出规定比例的3.3个百分点。近年来,这些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经和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面向一线职工。一线职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历来是劳模评选的“重头戏”。在本次推荐人选中,各地各单位共推荐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56.3%。
四是注重科教人员的评选。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各地各单位积极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共推荐科教人员52名,占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的43.7%。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师,共推荐了14名。
五是体现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重视。在推荐人选中,外出务工人员16名,占推荐总数的4%。在推荐对象中,既有企业职工中的农民工,又有农业战线推荐的外出务工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为确保今年省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按时完成,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意见,迅速将有关人选进行调整,落实到位。
2、关于4个(职工、农业劳模各2个)机动名额的使用。一是从省领导推荐人选中产生,并按程序办理;二是从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备选人员中选定;三是机动名额不使用。
3、对拟表彰的省劳动模范人选在《*日报》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接到对推荐人选的举报信(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替补人选。
4、拟于4月28日上午在洪山礼堂召开“*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方案另行报批)。
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进行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公示(省级)的通知》(中机联人函〔〕011号)精神,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于x年11月28日—12月4日,在机电网将我省通过初审的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的自然情况、简要事迹等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通过公示的2个先进集体和5名劳动模范参加复审。
先进集体是: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劳动模范是:
闫 xx省忻州锻压机床厂工人;
景 百一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杜 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钢轮厂副厂长;
李 繁盛升煤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 长治钢铁(集团)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