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实用3篇】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精选3篇)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篇1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4.加强“三禁品”查堵力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谁负责。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

3.凡查出的三品”必须统一造册登记。任何人不得讲情索回,经车站广播室宣传仍携带“三品”乘车的旅客除没收“三品”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篇2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篇3

为切实吸取近期全国相继发生几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特别是贵州省成贵铁路七善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根据市水利局拉水字(20xx)259号文件的精神,将我局近期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县水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水务局又将任务与水利安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截止目前,我局共召开各类安全会议,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也学习了全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讲话

2、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水利生产安全。

根据各级视频会议指示和县安委会要求,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分2组,出动车辆4台次对全县防汛重点地段、病险水库、河流险段、已成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在建水利工程工地、河道采砂、机关水电安全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拉网式再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2处,要求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回访检查,现已整改到位。

3、完善和修订安全预案。

组织人员结合历年来防汛工作情况和防汛预案实施情况,深入全县防汛重点部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了《x县城防汛预案》、《X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要求水库所在乡、村认真做好水库度汛预案;做到防汛中重点部位24小时有人值班,且有领导带班,密切注视天气状况,随时报告雨情、汛情和水情,使全县防汛决策和指挥调度信息指令畅通。已于6月1日起开始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4、制定四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度汛。

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定四项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以落实水库低水位运行和提前预泄腾库为重点,做好河道防洪工作。

二是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防汛工作指挥领导。防汛责任人要按照“乡(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撤离”的要求,组织指导群众全面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基层,不漏一村一户,适时启动防汛防滑应急预案。

三是要抓好提前转移措施落实。要把组织群众提前转移作为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核心环节认真落实,确保群众提前安全转移到位。

四是要强化措施,确保全县安全度汛。要加强对县内水库、堤坝、低洼地带等险工险段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紧急度汛措施;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区要备足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抢险队伍,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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