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今年,县水利局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水利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水利职能有效发挥,为全县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刚闭幕不久的xx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项目前期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同时,受农作物价低卖难的影响,导致全县水费征收率极低,仅为全额水费任务即580万元的1、07%。办公经费申请报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水利工作量相对明显增加,经费不足已造成各项工作相对滞后。
鉴于此,恳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考虑,能否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以缓解我单位在交通、办公等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x年xx月xx日
郭圩乡人民政府:
郭圩派出所成立于1995年9月,现有民警6人,派出所辖区有84.8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16256人,有厂矿、企业数十家,辖区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各种纠纷矛盾比较突出。
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村委会、乡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派出所民警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处理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尤其是处理了一些在全县全乡较有影响的大要案事件,较好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的稳定,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较以往大幅提升。由于派出所工作繁杂,经费来源少,许多业务工作碍于经费的原因无法正常开展,为更好地开展公安工作业务、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特请求乡政府解决派出所办案经费叁万元。
妥否,请批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xx]5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这一政策的出台,导致我局直接减少办案补助经费50万元。目前,我局按政策规定只能收取占道费和道路挖掘费,而周边余干、鄱阳县等县的城市配套费均由建设局收取。
20xx年我局收取历年来尾欠的建管费为38.7633万元,道路挖掘费4.9768万元,占道费0.万万元,罚没收入6.35万元,按20xx年以前的标准,建管费按收入的44.5%比例补助,占道费和道路挖掘费按收入的30%比例补助,罚没收入还没有定补助标准。为了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我局今年加大了历年来尾欠的建管费收取和行政处罚力度。
为保障我局开展建筑行业管理和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所需经费,同时考虑我局财务困境,特请示县财政从20xx年开始,建管费尾欠部分、行政罚没收入按80%的比例补助办案经费,占道费、挖掘费按70%的比例补助办案经费,以弥补我局工作经费短缺。
特此请示,敬请批复!
20xx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