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请示【推荐3篇】

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请示(精选3篇)

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请示 篇1

叙永县人民政府:

我们为铁炉滩紧邻老年大学的两个老年门球场修建风雨棚的请示,得到了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及时下达了经费,使我们尽快投入设计施工。按照县政府领导“修建工程确保安全,必须有资职的单位设计施工,按规定检查验收”的指示,我们请县住建局质监安站所支持,按有关要求设计报批施工图,在县质监安站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施工设计图已按规定设计并审定完成。但是,按正规要求设计的图纸施工,经施工单位的预算要35万元(含水电等附属设施),与我们当初设计的简易风雨棚造价相差15万元,故无法投入施工修建。鉴于此,为了确保质量,为老年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健身场地,特再次报告,请求增拨修建风雨棚经费15万元。

当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请示 篇2

州人民政府: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日益剧增,我国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深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广泛关注。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已成为全社会较为关心的一件大事,因此,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加快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馆建设巳刻不容缓。

黔南州老年人口有49.41万人,占总人口的12.2%,巳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数量少、面积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健身锻炼的需要。就都匀地区而言老年人数已接近六万余人,但老年人健身的室内外活动场地都少而小,根本不能满足老年人健身活动的要求。州级老年人体育比赛很多项目都是租用外单位的场地或安排到有场地条件的县(市)去举办。从四年前起黔南州老年体育活动室就限制了办理该室的活动证,目的是为了保证健身活动能正常有序开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因不能办理活动证而很有意见,纷纷多次向州老年体协提出意见,强烈要求修建一个活动面积更大,健身项目设置更多,容纳更多老年人参加活动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发(20xx)93号文件“各地、州、市应在3-5年内进一步完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立和完善综合性的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和州人民政府黔南政通(20xx)67号文件“老年体育健身场所和运动场地必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在3-5年内完善好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和运动场地,为老年人开展体育运动提供条件。”为此,特向州人民政府申请修建黔南州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方案附后)

可否?请批示

联系人:

黔南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X年XX月XX日

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请示 篇3

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xx年,全省所有县(市)须建有1个以上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因此,建设县级老年活动中心已被纳入市、县两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被列入年度市对县考核内容。但截至目前,我县尚未对县老年活动中心立项,是全省仅剩的两个县(市)之一,也是台州市内唯一未对县老年活动中心立项的县(市),已被省老龄委、民政厅发文通报。与此同时,从周边县(市)的情况来看,建设县级老年活动中心能有效示范引领区域内老年文化建设,进而有力推动全县的老年事业发展。有鉴于以上两点,根据县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与发改、国资、教育、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协商意见,现提出如下请示:

(一)县老年活动中心选址原电大玉环学院靠北侧区域(占地面积9298平方米),建议采取拆除危房、改造旧房、保护绿化、平整场地等方式实现再利用。主要项目包括:拆除5幢危房,平整为室外活动场地;改造5幢旧房为室内活动场所;暂不新建其他楼房,保留所有树木,改造室外场地,改善消防、围墙、照明等设施,今后若有需要,再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布局。

(二)此地原有地产和房产,在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老年活动中心接管使用,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今后如需办理“两证”,依照相关规定,通过协调以“县老年活动中心”名义办理。

(三)经前期与财政部门对接,测算县老年中心项目建设所需经费共899.7万元,包括工程建安费742.3万元,设备购置费62.8万元,工程设计、监理、招投标等68.4万元等,涨价预备费26.2万元。建议列入20xx年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特此请示,请批复

玉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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