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汇编五篇】

电费调整请示范文(通用5篇)

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 篇1

市政府:

为了切实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和推动供销工作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工作大局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会议讲话要求,现呈请将我单位20x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第九项考核指标的目标任务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任务”,分值不变;分解指标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具体评价要点为:“新建、改建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因为第九项指标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项目总量减少了,故申请将第八项考核指标的目标任务调整为“完成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任务”,分解指标调整为“完成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价要点调整为“筹集、争取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资金11777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000万元,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9777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示。

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办公室

X年XX月XX日

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 篇2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xx]408号文)的精神,20xx年7月及以后投产的水电机组应按分档上网电价标准执行。我协会会员单位重庆市万州区速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是20xx年7及以后投产的,现向贵委请示,要求按渝价[20xx]408号文件的规定,对这10家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再上调0.01元/kW·h。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 篇3

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宁南县销售电价的请示

来源:时间:20xx年11月29日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1666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6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我县电力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省、州物价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此次我县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四大用电类别设置。应将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鉴于需合并的各类用电电价差较大,不宜一次性合并,五年内逐步将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非普工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统一电价。

1、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不作调整,执行电价0.45元/千瓦时。其中,单列农村台区居民生活用电,执行电价0.42元/千瓦时。

2、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电度电价由原来的0.405元/千瓦时(不浮动),调整为0.415元/千瓦时(基准电价0.395元/千瓦时执行丰枯、峰谷浮动)。基本电价不作调整,执行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8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基本电价12元/千瓦·月。其中,单列高耗能用电,电价由原来的0.26元/千瓦时调整为0.27元/千瓦时(高耗能用电仅限丰水期6、7、8、9、10月用电)。

3、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不作调整。其中:单列商业用电,电价不作调整,执行电价0.705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不作调整,执行电价0.505元/千瓦时;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电价不作调整,执行电价0.555元/千瓦时。

4、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执行电价0.555元/千瓦时。其中,单列农业排灌用电,电价不作调整,执行电价0.19元/千瓦时。

以上销售电价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基金0.02元/千瓦时。

妥否,请批示。

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 篇4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电费调整的请示范文 篇5

市财政局:

市文化广电局自 20xx年底成立以来,政府安排在营口广播电视大楼11层、12层办公。营口广播电视台成立物业公司以来,多次向我局催缴20xx年度取暖费及水电费,共计14.3万元(其中取暖费4.3万元、水电费10万元)。原我局在政府大楼办公,此项费用由政府大楼统一结算。由于财政预算没有安排此项费用,请市财政批准增加此项经费。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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