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
,男,20xx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人。20xx年2月参加工作,20xx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1月调入工作,20xx年6月任至今。董凤朝,女,汉族,20xx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xx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20xx年5月,任X期间,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请书中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经20xx年7月3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20xx年7月6日
裕安区纪委:
董凤朝,女,汉族,20xx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xx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万寿村中河组方刚、张永玲夫妇均为农业户口,20xx年10月31日生育一胎男孩,20xx年4月3日生育政策外二孩、三孩(双胞胎),均为男孩。包片干部董凤朝同志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其包片的范围内,一个月出现2例政策外二多孩。董凤朝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未履行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20xx年7月3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董凤朝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20xx年7月6日
xx县监察局:
我是xx镇完小校长。20xx年1月24日经县监察局调查核实,之前,担任校长期间存在违规收费行为。20xx年3月13日县监察局对我进行了见面谈话,之后,将所收费认真地作出了清退处理。20xx年4月11日县监察局对我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就此,我对其处分无异议,没有提起申诉,原意接受处分。
在处分期间,我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作了深刻的反省,深刻认识到涉农问题是高压线不可触摸,我也常教育我的老师不要触犯这根高压线,在收费问题上一律紧跟政策不走样。因此,一年来我校及全体教师无一违规乱收费行为,已还学校于清水衙门,回归完小教育收费之净土,确保了我校清廉、清政办学。
由此,请求xx县监察局解除对我的行政警告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后,我会带领我的全体教师坚守着这片收费净土,不违规,不违纪。也愿意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及社会的监督。
X年XX月XX日
中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黎祖灿,男,汉族,20xx年1月生人,现任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师宗县雄壁镇“7.01”事故中被曲靖市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时间20xx年10月9日。
黎祖灿同志在受处分期间,态度比较端正,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根据黎祖灿同志的申请,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工作表现,经20xx年3月2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特请示按期解除给予黎祖灿同志的行政警告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临川区纪委:
现将我们对吴早龙违纪案的处理情况请示如下:
吴早龙,男,20xx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乡春光村人,大专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9月由抚州师专分配到罗针中学任教至今。
吴早龙的爱人谢小琴,20xx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乡鹏溪村人,无业居民。他们于20xx年6月办理登记结婚,20xx年10月生育第一胎,女孩,叫吴诗婕,办了生育证。20xx年8月生育第二胎,男孩,叫吴旻,未办理生育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经20xx年12月14日罗针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吴早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中共临川区罗针镇委员会
20xx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