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升格请示3篇

内设机构升格请示(通用3篇)

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篇1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孟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xx年5月,副科级规格,事业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编制25人,领导职数1人,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计划;筹措、管理和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搞好成本核算,确保收购储备的土地保值增值;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定期发布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信息。

土地储备中心成立8年来,认真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在焦作市率先开展了经营性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企业破产改制工作,促进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增值保值,为孟州的城市发展、经济繁荣及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新型工业城、生态宜居城、文明和谐城”的宏伟目标,强力推进“城市带动、产业支撑、农业提升、民生改善”的战略部署,为经营城市、经营土地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特申请将孟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升格为正科级单位,设领导职数3名(一正二副),开支形式变更为财政全供,人员编制、职责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当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篇2

区组织部:

近年来,在市中院和区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队伍逐步壮大,干警素质逐步提高。干警编制由原来的22人增编至30人,干警队伍由原先的13人增至现在的30人。但是法院内设机构还是由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这八个部门组成,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服务部门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会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建设及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需要。

我院办公室管理所有非涉审判业务,涵盖了办公室、政工、纪检、研究室等大量工作,人员少,分工不明确,工作交叉,效率不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审判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根据新党办[20xx]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法院改革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一般9个,任务较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3个……。地、县人民法院政工机构称科……”的文件要求和规定,并结合达坂城区法院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将政工、纪检工作从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政工科,主要负责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内设机构升格请示 篇3

区编委: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xx〕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xx〕17号)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具体承办着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职权依据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评等各项工作。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深入,法制办现有副科级规格与所承担的各项职能不相适应,需提高规格并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参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镇平、邓州、宛城等其他县、市、区法制办机构设置情况,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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