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推荐三篇)

人事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通用3篇)

市人事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篇1

XX市人社局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民生保障,全市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城乡统筹,就业创业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群体就业有序推进。分类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年末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2.65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3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xx个,“双零”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5%。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扎实开展。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一揽子”配套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76万元,扶持自主创业0.95万人。深化“创业咖啡集群”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学院”载体功能,举办各类主题活动24期,3500余名创客参与其中。新建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14家。建成百人创业导师团队,开展“创业大讲堂进校园”系列服务活动3次,培育28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强化创业氛围营造,打造《创客之路》电视节目,评选市级最美创业者和创业明星20人,推出全国大学生创业典型2人。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优化。企业用工监测有原来的553家企业扩大到800家,同步开展企业失业动态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监测等,研判就业形势,引导供需对接。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501场, 开展“流动招聘车进乡镇”活动1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1120人。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提高。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3.86万人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2.5万人,市实训中心与社会力量合作新建实训项目2个。

(二)提质扩面,社会保障稳步提高。

一是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意见》。

二是社保扩面工作有新进展。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加强与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信息数据比对,不断加大征缴、清欠、稽核力度,市区五险费征缴总收入增长6.98%。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同步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实现5连调,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累计发行社保卡262万张。

四是基金监管服务得到加强。配合做好全省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联合市卫计委等部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检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全覆盖”总额控制基础上的复合结算方式,深入开展“医保监管年”活动,全年各项医疗费用发生额同比下降。创新病退鉴定机制,推行病退鉴定医疗专家异地交流制度,确保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社保降费有效落实。全面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三)引智育才,人才服务精准有效。

一是人才引进有序开展。抓好人才供需对接,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举办春夏两季人才交流大会、“双创英才聚港城”等大型聚才活动,组织100余家重点单位赴名校揽才,引进各类人才9226人,长期外国专家52人。强化校地校企对接,邀请12所与我市产业相关的重点高校来连洽谈,签订人才合作协议,打造了一批长期稳定的人才和智力供给基地。举办“专家服务沿海开发”对接活动,邀请73名省内外专家对接我市63家企业,帮助解决难题。

二是人才培育和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加强人才选拔激励,入选国贴1人、省突贡5人,选拔市贴专家15名。加强人才培训,新增专技人才2.1万人、高技能人才1.09万人。紧扣“一带一路”建设,委托浙江大学培训港口、海洋产业人才150名。完成灌云留创园建设,实现市级留创园全覆盖,组织“XX市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申报设立省级留创园,新建博士后工作站2家。

三是人才境不断优化。完善人才服务政策体系,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个税奖补在连安居实施办法,897人获个税奖补。修订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555人才工程”文件。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目前已安排两批49家单位合计175位高层次人才入住。

(四)突出重点,人事管理扎实推进。

一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公开招录公务员289名,完成公务员培训2.53万人次,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XX市公务员记二等功奖励管理办法》,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新批参公单位人员登记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备案与工资审核联动机制,完成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整合部分卫生、教育专技岗位,首次实行分行业统考。

二是工资福利管理更加有序。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三是军转和人事考试工作更加稳定。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安置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稳中有升。人事考试实现“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

(五)多措并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和谐劳动关系得到夯实。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多渠道作用,推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达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二是劳动监察持续推进。深入开展两网化创建工作,加大对省级两网化管理示范县区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67件,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案件按期运行率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接处案件2678件,当期审结结案2550件,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达100%。指导灌云、灌南仲裁机构在案件多发地区建立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方便当事人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在全市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全市县(区)87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调解组织。

(六)重心下移,公共服务效能增强。

一是基层平台提升计划初见成效。开展基层人社平台调研,摸清基本情况,启动实施“基层平台三年提升计划”,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社区平台达标率80%,行政村平台达标率60%。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进我市3个省级城乡居保便民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建设。

二是“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有效推进。梳理行政权力清单81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3 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120 项,明确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为优质高效开展服务奠定基础。

市人事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篇2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法用法、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履行各项职责,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建立了由局长任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定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及时制定全局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长切实履行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局党组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领导和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法制工作队伍相对稳定,在依法行政方面能够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组织了1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列》等。积极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制订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计划,并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内容。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均在40学时以上。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取得执法证件。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五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确定行政决策范围,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集体会办、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和审查,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效预防了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

建立了重要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服务作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听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在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作出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完善或者停止执行。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一)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共171项,其中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384项,“追责情形”1182项。保留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8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服务流程。针对我局窗口入驻点分散,服务对象多元化等特点,20xx年我局编定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指南》,对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并绘制业务流程图,达到便民、高效的目标。同时我局简化了养老保险市内转移手续,在昆参保的群众在市内转移养老保险帐户时,直接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一次性办理。办理社会保险时,单位仅需提供与职工签定有效劳动合同即可。对办理异地转外就医时,只需提供一家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20xx年开始推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上年审系统,用工单位在网上即可办理年审业务。

(三)取消9种证明性材料和手续。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取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取消非本地户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需提供原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取消失业人员所在单位需到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规定、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参保单位可直接办理社保业务、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取消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行政审批等9种证明性材料或手续。

四、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报备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委托手续,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未经公告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步骤和时限。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职责和权限,保证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合法。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执法依据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行政裁量细化标准切实运用到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适当,符合细化、量化标准。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执法案卷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材料齐全。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执行有效。创新行政层级监督、内部监督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按规定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及时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配合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实施监督,自觉履行监督决定。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事项、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和收费事项、依据、标准等,一次性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六、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纠纷的调解工作。我局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复议工作机构健全,办案力量和基本条件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便民,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

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能够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决定。办理复议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办理质量高。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我局涉及诉讼案件共计74件,审理结果为:撤销4件,维持37件,其他5件,限期履行1件,未结案27件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无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问题。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处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做好答复工作。

市人事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篇3

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强化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大局意识,将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实行挂图作战,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就业形势保持稳健。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出台新政促进就业创业,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制订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等八个配套政策文件。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定期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48场次,城镇新增就业100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2%。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完成就业技能培训3853人、创业培训964人。主动援企稳岗,发放稳岗补贴396万元,惠及33家企业6715名职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84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133人,带动就业10917人。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入户参保登记,养老、医疗、失业等主要险种参保率达到98%,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海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文件。重点改革顺利推进,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顺利完成。

调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阶段性降至19%,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至1%,工伤保险由三类行业风险类别调整为八类。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全面落实刚性进保措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费从555.5元/月提高到583元/月。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开通社保网上申报服务,全年发放社保卡23万张,持卡人数累计达75万人。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汇聚海外高端智力,举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海门行”和“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海门专场洽谈会5次,100多名海外博士来海对接交流。落实重大人才项目,获批20xx年度国家、省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7个,南通市级项目9个,3人获评政府特贴专家和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加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龙信集团获批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临江科创园获评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引进8位留学生进园创办企业。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组织重点企业参加深圳、南京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组织我市143家(次)用人单位赴外地参加校园招聘,引进6000名高校毕业生。制订实施人才岗位津贴、购(租)房补贴、服务“绿卡”、引进补贴等政策,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43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154名,新增江苏省首席技师3名,每万名劳动力中拥有高技能人才达804人,高技能人才工作继续保持南通领先。

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深入宣传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巩固和做强“阳光人事”品牌,着力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南通率先全面完成新参公人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继续实施省直联考模式。会同卫计部门赴外招聘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会同市文广新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会同组织部严格审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

创新管理模式,在南通率先探索实施教育系统集中设岗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稳妥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并妥善处理政策实施中的各类矛盾。根据上级部署,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制订了我市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军转安置工作。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面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预留户制度,广泛应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市劳动监察大队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成立三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前移,监察执法提速增效。开展农民工工资、女职工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00户,涉及9万人,其中农民工8.5万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地税、工商部门联动,扩大书面审查范围,审查用人单位1800户,书面审查率100%。20xx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5起,行政调解352起,处理群体性劳动纠纷49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2800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加强仲裁调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约1054件,其中群体性案件33件,按期结案率为100%,案件调撤率81%。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150件,作出工伤认定2050件,行政调解8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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