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3篇)
董文宇,男,小学一级教师。1977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洛阳师专体育系,同年参加工作,任南街学校体育教师至今。我本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把爱的阳光洒向事业,洒向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却用平凡而崇高的师德之光,照亮了一片清纯的天地。回想这15年,一路走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付出着。曾担任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7年,荣获“济源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称号;多次在小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市优秀教练员”、“市优秀裁判员”的荣誉。20xx年二月荣获济水办事处“文明教师”的称号。
一、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做奉献。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教育法制观念,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行为规范。
15年来,每周上课都在18节以上。每天早上下午篮球训练,风雨无阻,任劳任怨。服从上级领导的分配,对学校交给的任务能尽职尽责地完成。从走上教育岗位的第一天起,就坚守在教学第一线。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举止端庄,衣着朴实,仪容整洁。使自己在思想、学习、劳动、生活等多方面做学生的表率,给学生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教师是学生的榜样,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学生的成长,必须言传身教相结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始终把师德放在第一位,对学生热心、耐心、贴心,不歧视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发现学生进步之后,及时表扬,激发学生的荣誉感,并且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因为我深知“身教重于言教”,“为人师表”是多么重要。
多年在学校的考核中获得师德优秀教师的称号。
三、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勇于创新。能自觉学习各种教育理论,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大胆转变教育观念,把提高自身素质放在首位。工作中我认真阅读与自己业务有关的书籍、杂志和报刊,并从中摘录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并积极学习新的课程标准,掌握课程的基本理念。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课堂。按照新课程的标准,全面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在担任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期间,通过召开少先队会议、组织主题活动、开展文明体验等形式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并荣获“济源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称号。
为了上好每一节体育课,我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重点与难点,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考虑教法,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和场地。使学生在多方面得到锻炼和发展。在低年体育课中我安排了各种游戏来引导学生如何上好体育课;中段学生我主要是将教材融入游戏来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技能水平。高段学生我主要以提高学生运动能力,技能技术水平来开展教学。我每备一堂课就先备场地,再备器材,然后活用场地器材来备教材,我的课堂教学已深受同学们的'喜爱。热爱学生,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感受到老师的关心,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
在进行课堂常规教学的同时,我还负责校篮球女队的训练。我对学生们进行了深入研究,耐心辅导。在训练的过程中,我明白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是最重要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多次在小学生体育比赛中我获得“市优秀教练员”的荣誉称号,也得到了校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热爱学生,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
体育工作是我人生中驿站,也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最佳平台。工作中,我坚持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规;热爱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学生人格,能够了解学生和研究学生,我热爱那运动场上嬉戏的孩子,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公平正确对待,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我始终坚守“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注重学生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我在工作中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我尽力与同志搞好关系,相互帮助,维护学校荣誉;对自身的要求也不放松,树立体育教师的形象,规范衣着,普通话教学规范健康,举止文明有礼貌,严格要求,注重身教。对自己的要求力争达到最好。
人们常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春蚕、是蜡烛。而我更愿意做一个传递者,把知识、爱和思想传递给每一个学生。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我深深地爱着教师这个岗位,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光荣使命:为了教育事业,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将无怨无悔,爱洒操场,倾情体育,并愿意为此奋斗一生!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层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解困。20xx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长轮岗,周世明从五和司法所调到宾亨司法所任所长,三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全镇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危难关头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多年来,周所长都以司法行政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强卫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瞬间就会激化。20xx年4月,宾亨镇永泰村委高头崀自然村卢木新等五户村民因引生活食水问题与该村云址坑自然村民发生争议,于是云址坑自然村自发组织百余村民来到引水点强行截水,双方发生口角争议并逐渐升级。周所长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云坑村民群情激愤,手持锄头等器械,要与高头崀村民拼命。眼看一场集体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周所长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村民进行教育开导,请他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如果鲁莽行事可能会带来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激愤的情绪渐渐平息,一百多人被劝回了。周所长趁热打铁,立即会同派出所干警、镇综治办、镇农办、水利站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当地村干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处,组织双方群众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事后,村民们回想当时的情景说:“若不是周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事态会发展到怎样,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啊!”就是周所长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永泰村的和谐安宁。
二、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办事促和谐
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本路出家的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xx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湾村委连坑村民来电,声称该村苏某家中发生突发事件。周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会同镇妇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得知:寺湾村委连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苏某20xx年外出佛山务工,期间认识了刚离婚妇女凌某某,双方产生了感情,进而非法同居。20xx年秋,凌某怀上了苏某的孩子,于是强迫苏某与妻子离婚,并多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威迫。今年内是第3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并声称要杀其妻子和子女,经过多次闹事与威迫无效后,凌某开始有一些反常,打烂苏某家中一些值钱的家具,打烂门窗,并泼粪便水入屋,扬言要守在门口等苏某家人出来,捉苏某儿子作人质,不然就自杀。周所长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相劝,劝服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到司法所坐下来协商解决好此事。为达到劝解效果,周所长对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周所长还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该纠纷中应负的相关责任,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从而使双方在4月18日签订了协议,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避免了一场纠纷的恶化。
三、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平息,就不能退下来。为了及早调处好一宗纠纷,周所长经常日以继夜地加班加点工作。
20xx年9月“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周所长被派到最难的寺湾村委坑口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全村要征耕地23亩,要拆房屋12间,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该村没有村民小组组长,这更是难上加难(前任村组长就是被这种困难吓退的,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前夕辞职)。在农村工作如果没有村民组长想开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选出坑口村民小组长,周所长可真得是花费不少功夫。他多次来到坑口村村长候选人李水金家中,从大局出发对李水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终于同意担任坑口村的村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周所长运用他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广贺高速”建成通车后对宾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做好补偿标准的解释说明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迅速完成,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落村工作。由于周所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该村的群众认同补偿标准,并主动地配合镇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使得该村在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由原来的最难、最落后的一个村变成先进村,为此上级部门还给予坑口村一万元的奖励。
20xx年6月份,广三宝猪场有限公司在征地时,征用的部分山地的权属归妙南村委的集体林场所有,但妙南村民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村委会与村民为此发生了纠纷,双方在征地的补偿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为此,妙南村村民约三百人举着横额到宾亨镇府集体上访,当时周所长刚交流到宾亨司法所工作,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长会同镇有关领导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长等人的耐心说教后,中午十二点多村民相继离去。为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同农业局、镇府等有关领导下乡进行走访调处工作,为及时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仅晚上专门下乡就不少于20次,最终妙南村村委与妙南村民就征地补偿分配问题达成了协议。
20xx年蓝⒋逵氪筇链逡蛏降厝ㄊ舴⑸纠纷,县林业局、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与村委会及纠纷双方村民商议后,明确:在该山场权属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进山场砍伐。当时各方对此处理均表示接受。近年,蓝⒋宓娜褐谄毡樘度较强硬,表示不愿调解,镇委镇政府决定初步选择大塘村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20xx年以来,镇委镇政府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长带领的专责工作组进村与蓝⒓按筇链迕裥商解决办法,周所长细心地逐家逐户收集意见,并逐一进行有关法律的解释。在20xx年4月24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综合了以往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利用周所长在蓝⒋逵幸磺灼莸墓叵担由他负责做通其亲戚工作,同时以此为突破口做好蓝⒋迤渌村民的工作。接到任务后,周所长放弃休息时间,进村入户,找其亲朋好友晓之以理。经过深入的思想动员,村民代表愿意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下继续商议解决了此事,化解了纠纷。
调解纠纷时,周所长果断,任劳任怨,从不谈条件,从不讲价钱,克服办公条件差、经费保障少的困难,以积极主动、高效务实、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不管是党委政府交办的或者是人民群众要求的各项任务他都乐此不疲地工作在人民调解的第一线,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20xx年我县五和工业园拆迁征地工作受阻,虽然宾亨司法所现在编在职的只有他一个人,但由于他做调解工作出色,被县委县政府抽调到那里工作。辛勤的汗水总能浇灌出美丽的鲜花,20xx年,他被评为县综治先进个人,20xx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xx年,他荣获县、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被县、镇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宾亨司法所也被评为县、镇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单位。20xx年终,他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在该年度的考核中评为优秀公务员。20xx年12月,他被肇庆市政府评为肇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以及20xx年度肇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xx年1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年度优秀公务员。20xx年7月,他被肇庆市委、市政府评为20xx—20xx年度肇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xx年2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
对于工作,他是无愧的,但对于家人,他是百般愧疚的,他欠家人的毕竟太多。20xx年年底,周所长母亲生病住院,先后共花费医药费近15万元,期间,又适逢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以致在母亲重病期间都没时间好好在床前尽孝,母亲终究走了,留给周所长的是深深的遗憾。屋漏偏逢连夜雨,20xx年9月份,周所长的父亲又因患脑血管阻塞入院治疗,又花了几千元,在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下,20xx年高考,周所长长子的高考分数线达到了大学本科的B线,但因大学本科B线的学费太过昂贵,只能望而兴叹,最终只好让儿子复读。为此事,他的妻子还跟他不知争吵了多少回。
有一种人,在物质上清贫,但在精神上富足。周所长就是这种两袖清风,在踏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的人。
李爱社,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爱社同志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20xx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xx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地说,20xx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1998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接到电话后,李爱社同志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当时现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景,李爱社同志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爱社同志一度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爱社同志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爱社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20xx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爱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20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爱社同志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爱社同志。获悉情况后,李爱社同志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后在李爱社同志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爱社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爱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爱社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局领导选李爱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爱社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21名农民工追讨47.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 “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面对恐吓,李爱社回敬对方说:“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最后,李爱社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2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20xx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爱社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对方说:“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李爱社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爱社。“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爱社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李爱社的一位同事说。作为人民调解员,李爱社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XX年,李爱社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电警棍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20xx年7月,230余名农民工为讨要44万元工钱,将我市甘河滩工业园某工厂办公区围堵了两天两夜,不许工厂工作人员出入,接到调处通知后,李爱社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处理。一开始,他们是两头都不讨好,厂方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农民工也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李爱社在心里一遍遍喊着“冷静!冷静!再冷静!”一边苦口婆心向矛盾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劝他们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经过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厂方终于妥协了,给农民工先支付了20余万元工钱,使事态得到了平息。这期间,他们是没吃的也没喝的,还被矛盾双方骂得两头不是人。
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东川工业园区一厂房工程的包工头被一群农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农民工的175万元工钱被拖欠……李爱社在调解纠纷时,当事双方厮打起来,他上前劝阻,羊毛衫和衬衣被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当胸撕开,纽扣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怀继续做调解工作。在他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后,这批四川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回家乡过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肃籍农民工在我省海晏县修铁路时受伤死亡,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工友迟迟达不成协议,闹得很僵。接到调解通知后,李爱社赶赴工地,进行了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李爱社在铁路沿线与农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后,与死者家属一起将死者送往西宁殡仪馆火化,并帮死者家属购买了回程火车票。
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8年时间里,李爱社去过各种各样的工地,住过各种各样的工棚,吃过不同风味的工地的大锅饭,受过各种各样的委屈……但纠纷几天不能解决,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并吃住几天几夜。对他来讲,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饭。8年来,他已记不清在多少个工地上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了。其实,他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只要他一走进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我们的救星来了!”被欠薪农民工活也不干了,整天围着他转,要求他尽快为他们讨回工钱。他想走,没门。“你几时给我们把工钱要到手了,我们就几时放你走,你的吃住我们全包啦。”农民工们对救星采取的是“软禁”的办法,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工地上的饭再不合胃口,他也能凑合,让他不能凑合的是:时不时就是一天一夜或几天几夜回不了家。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还有别的工作……为此,他曾经动摇过,有心换个工作岗位,但只要一听说哪里又有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了,他又会将这种想法抛置脑后……他不忍看到农民工脸上的无助和可怜,总希望看到他们拿到工钱后那一脸的开心和满足。
时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里,李爱社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2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0多万元。李爱社同志是个平凡的人其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因为他长期以来能心系群众关心农民工并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社会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