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印象最深的就是和向芳一起的采访,事情是200多个民工去讨住处27人被打伤住进医院。当时我们就去了现场和医院,但是回来后发现事情的起因与四个方面都有关,可是我们仅仅采访到了两方。当时是晚上十点,我给其中的一方就是韩国公司的律师打电话,他让我们马上去他的律师事务所他给我们提供全部的资料。可是等我们去了以后,他们一直给我们谈到了十二点,此时已经过了截稿时间,这样第二天我们的稿子就没能发出来。第二天,我们又采访了第四方就是中建四局后才写稿报道。这样我们的报道就比〈新京报〉和〈信报〉晚了一天。可是,根据后来这四方的反映,他们都觉得我们的报道是所有的报道中最客观,是最接近事实的,有两方的人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都说,他们认为《-新-京-报-》的报道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这样我就有了疑问,在实效和客观实在不能同时保证的时候,我们应该舍谁取谁?在这个事件中,第一天我们的确没有时间采访完成,也没有办法联系到中建四局的人,所以我们放弃了实效,保证了客观。但影响力在第二天却被大大弱化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怎么办?
在采访中,一定要把尽可能多的方面都采到,有很多方面看似好象不重要,但是仔细思考之后,如果缺失了这些,其实是非常不完整的。比如,我和张春健去采访学校路楼,学生因为怕被狗咬不敢上学。这条狗以前是不咬人的,但是前几天生下小狗后就继续伤人。我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是我根本没想到我应该给宠物医院的医生打电话,问一下狗突然咬人与它生小狗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后来问了一以后,才知道这是有必然联系的。这样稿子也就完整了。然后就是在求证中,一定要把所有的要素记清楚,比如给网通客服打电话咨询,就应该记住是多少号接线员回答的问题。这样的事情看似好象很小,但很多时候应该会避免纠纷吧。
所以,我感觉采访中很多事情看似很小,似乎无关紧要,但是绝对不能疏忽,不能小看,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必须认真而细心地去对待。
这个星期和张春健一起做了几次稿子,感觉最深的就是记者一定要学会怀疑,以及怎么去怀疑,然后怎么去证实你的这些怀疑。
怀疑,我现在的理解就是千万不要只听一方当事人的话,尤其是当你面对一个利益受到损失的人的时候,他对你陈述他的不幸和愤怒,不能随便就相信他说的一切,然后还带着感情-色彩地去问另一方。我自己的性格来说,我是非常容易相信别人的话的,但是作为一个记者,我觉得轻信别人是非常危险的。
然后就是怎么去怀疑?有些要根据自己的采访经验和生活经验,这样才能发现对方的疑点,有些则需要必要的证据来支持。
发现疑点,一定要通过各方求证,就是利用一切方式来消除这些疑点。然后把求证到的事情写出来,把失实的部分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