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法院实习报告总结(精选3篇)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0xx年x月x日到x月x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毕业实习。首先,在这里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但是我却感悟很深,收获颇多。
一、实习概况
根据法院老师的建议及我的意愿,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民一庭。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旁听和调解、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在此次实习中,我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社会经验,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按照实习计划,我圆满地完成了实习任务。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旁听庭审
荥阳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而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所以几乎每天都有开庭。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旁听时,我认真听取了每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双方的事实,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分别做好了笔记,把当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之后通过翻阅课本和法律条文,增强理解。这一过程让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而且也借此机会了解到每宗案件纠纷的特点,使我认识到要知道每一案件的真相必须要通过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明白事情的事实。
(二)整理和翻阅卷宗
案卷整理在法院工作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例如,在档案整理中,我发现特别多的离婚纠纷。让我能够从一个整体、全面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且,通过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还了解到一个案件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在上述提及的每一个流程,平时工作中都不能大意和马虎,这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虽然整理和翻阅卷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但这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了解,分析每个案件关键起重要的作用。
(三)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
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在很多法院工作中都有所涉及,可是说是最基本的。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等。虽然它们都有一个固定化的模式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情节来构建的,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要求十分仔细和认真地抓住每一个具体细节问题,简明扼要,思路要清晰,逻辑思维要严密,突出重点。所以法律文书的制作者需要有高素质,高深专业知识,而做这一工作,有利于训练大脑思维,提高文字的表达能力。
(四)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五)帮忙接待当事人,调解矛盾
基层法院面对的直接就是群众,所以接待当事人也是平时工作的一大部分。我经常会去信访大厅帮忙,遇见各种各样的群众,有的喊冤诉苦的,有的叫骂不公的,无论是遇到多么刁钻野蛮的当事人,我们都要想尽办法去平息,去帮助解决。当然,这个活生生的实战演练场地为我提供了很多灵活的案例材料,让我不仅锻炼了专业能力,还提高了我的调解艺术。
三、实习体会
(一)总结收获
首先,巩固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法学是一门学术型、理论性学科,更是一个应用型、实践性的工具,我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不仅不能发现不足,而且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这次毕业实习,以理论为基础,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在实务工作中学会了理论的运用,而且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
其次,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
第一,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第二,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实践中的案例,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则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第三,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再次,提高了适应能力,交际能力。
以前在象牙塔的保护下安然自得,可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这里如鱼得水。通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能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分析不足
首先,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
1.理论知识匮乏、实践能力低下。在旁听过程中,我发现很多简单的案件,自己都不会分析、解决;或者曾经学过的东西却拿不出来,不会用。而审判员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以及他们清晰的思路,严谨作风,严密的逻辑语言令我羡慕和惊叹。想起自己学习了一年的法律,真切的想到了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往后的学习中,在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2.应变能力差。在实习期间,我发现,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这方面是需要多加注意和锻炼的。
3.做事效率比较低。我做事比较慢,以前我总找借口说是因为自己做的比较细致,追求完美,可是我发现其实效率和质量不总是成反比的,我要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漂亮的工作。
其次,法院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1.庭审走过场。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
四、展望未来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首先,时刻加强自身学习。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另外,还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经历就是一种美丽,经历就是一种积累,这短短的两个多月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20xx年8月8日 星期五 天气:中雨
因为有上一周的前车之鉴,本想着这周五可以舒舒坦坦地在办公室看书度过,提前进入周末状态。结果事与愿违,经历了两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其实,这也是我希望的。只有这样,我的实习才能更加精彩。
上午十一点多一点,杨姐让我和她一起去离法院不远的城北派出所给某个民事案件的被告送文书(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做一下询问笔录。为什么会到派出所送文书呢?因为这个民事案件的被告就是因为这个经济纠纷和原告起了冲突,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被带到了派出所接受审讯。而法院这边的文书也必须今天送达给他,于是我就很荣幸地参观了派出所的审讯室并在审讯室旁听杨姐询问被告(这地方除了派出所民警和涉案人员外,普通公民一般都是进不去的哦)。
审讯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房间四面的墙上都贴有类似于海绵的材料,个人猜测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畏罪撞墙自杀或是防止犯罪嫌疑人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时撞到墙上造成损伤。现在派出所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都已经使用电脑做记录了,而法院的询问笔录依然是手写。这让那个派出所民警好好地“可怜”了我们一下。在询问过程中被告提到开庭那天他因为工作忙可能来不了,我觉得这种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现在的公民应该树立起司法意识,不要惧怕打官司。只有原被告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才能使案件事实得到最大化地还原,处理结果也能更加公平。
下午的这个经历就更有意义了,因为我亲眼见到一次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地点就在法院的斜对面——政府(可怜的政府永远都是群众上访的唯一对象)。这次上访还造成了路段戒严,我好不容易第一次开车上班却无法开进法院,只能停到远离法院的路边。因为下午没事,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围观这起事件,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政府是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事件大概就是建筑工人向老板索要工钱。我了解的版本是:老板答应绕过包工头直接给工人工钱,没了提成的工头自然不干,又觉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靠谱,索性唆使工人到政府上访。所以这起事件的根源是——我国司法公信力的低下(我这个在法院实习的法律人感到一丝丝的伤感)。我在笔记本上这样写道:虽然我很同情这些农民工兄弟,但我必须要说他们堵政府门和堵路致使路段被封交通堵塞的行为是不理性、不合法的,因为这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我这个在政府对门法院的实习生,希望各位农民工兄弟能够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法院也一定会保护你们的正当合法权利!
在下班的路上恰好碰到一个的当事人,因为帮他打了一份起诉状和他比较熟悉。他忙拿出烟盒向我递烟,那份热情和尊敬让我觉得为人民服务是值得的!(当然烟我是回绝了,我要坚持不抽烟、不喝酒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