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司法局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项目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流领导班子。在局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继续深入开展以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廉政建设好为内容的“五好”班子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群众满意度。
2、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完成部分司法所和局股室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按照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部署,继续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从严治警树形象,执法为民保平安,争做雷锋式司法行政干警”主题实践活动,适时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产生“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表彰,在全社会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做好司法所人员的调配工作,争取每个所有两个人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针对《公务员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上半年举办全局公务员管理工作培训班,全面提高公务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
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完成省厅和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调训和培训任务,建立、完善干警教育培训有效机制,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形势任务教育,夯实干警的思想政治基础和宗旨理念。
4、今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创建“五好班子”,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服务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内容的“双学、双创、双服”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服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深入学习党章,进一步促进干警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大力促进工作作风。
二是大力促进民主作风。
三是大力促进纪律作风。
四是大力促进为民作风。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风尚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进一步提高自律行为。
三是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
四是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精髓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人类历史上关于法治的基本精神,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5个方面。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务必做到,端正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巩固和深化“双执”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好职能。
一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态度。
二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端正责任意识。
(4)、深入学习《文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文选》汇集了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重要著作,深入学习《文选》,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认真学习实践,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认识。
二是突出能力建设。
三是坚持服务创新。
四是深化发展意识。
五是树立群众观点。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
(5)、深入学习*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提升服务平安、和谐*能力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法律保障能力。
三是积极探索,大力提升法制宣传能力。
5、出台新的机关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根据《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关于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出台新的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和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新办法把德、能、勤、绩、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了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考核。
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有以下新的特点:一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了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并设制了《平时考核量化测评表》和《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分类组织测评,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了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二是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有补充,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其中平时考核占总考核的20%。平时考核又分每季量化测评(占50%)和分管领导检查评审工作手册工作记实(50%)。工作人员每日应在平时工作手册中如实填写工作记实,由考核人按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重点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并对考核人作出当月议事评鉴。三是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不同层次的人员多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了各方面的意见。四是严格掌握标准,增加考核区分度,加大了择优汰劣、调整不称职工作人员的力度。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确定考核等次,连续两年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综合分值为末一至二位的人员,可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职位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扎实做好内外宣传工作
为反映全系统的工作业绩,展示队伍的良好形象,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一是抓服务发展新举措的宣传。
二是抓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普法的启动宣传为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继续抓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的宣传工作。
三是抓全系统的典型宣传。
(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今年在局直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工作规范、作用明显”为内容的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以支部为试点,积极探索新时期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五)围绕局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