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为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和基础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信访责任。
今年,根据我县的信访工作实际,我局下发了《xx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xx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方案》以及《xx县司法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更上了一个台阶,
三、发挥职能、夯实信访工作经常性机制。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平安”作出新的贡献。
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 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XX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为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和基础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信访责任。
今年,根据我县的信访工作实际,我局下发了《浦江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浦江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方案》以及《浦江县司法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更上了一个台阶,
三、发挥职能、夯实信访工作经常性机制。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浦江”、“平安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并坚持以人为本,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局20x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区司法局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导全局同志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局里多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信访工作,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局里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股、室、所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年初,局里和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案件评查、调解衔接、责任查究等机制,建立信访日常接访登记簿、信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台帐、主要信访部题和信访人员与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册等多本台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股、室、所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三、采取措施,强化职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1、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
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多次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快速调解、有效调解的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区着重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有可能转换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89起,成功278起,成功率达96.1%,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
2、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引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今年,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我局共举办大型活动3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出动宣传车十台次。制作横幅20余条,版报20块,通过这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使纠纷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处理结果;纠纷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区司法局引导其采取正当程序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信访行为。
3、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介入涉法涉诉信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
对待涉及信访案件,我局尽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尽援。今年,区潇湘街道居民刘和国等8人因认为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未到位,多次到许多部门进行上访,我局得知这一情况,对其降低法律门槛,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对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4、组织律师参加信访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司法局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制定了可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需要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解决,案件办结后,再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这样,使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稳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化。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 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
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