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整改报告范文(通用3篇)
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护理行为,规避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长乐市医疗纠纷报告及分析整改制度》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长乐市首占镇卫生院医疗纠纷报告及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一、建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长:陈礼记(院长)副组长:林锦绣(副院长)办公室主任:陈景成(医务科副科长)(兼)成员:黄礼涛、黄立祥、林燕清、
高一夐、严玉芝、
二、医疗纠纷报告的责任人
1、医疗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2、医务科(陈景成)
三、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发生医疗纠纷,不良医疗事件后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科长报告(5分钟内),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报告,并主动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发生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导致人身损害后果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我院应当在4小时内向卫生局医x科报告。
四、医疗纠纷的内容及要求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责任报告人应将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住址、简要病情、纠纷原因、患方意见等相关信息按照报告程序进行逐级报告,并做好登记留底。
医疗纠纷经自行协商解决或经卫生局协商解决后,应当自协商解决或协调解决之日起7日内填写《长乐市医疗纠纷个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x科。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7日内,填写《长乐市医疗纠纷个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x科。并将医疗纠纷发生的情况填报《长乐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统计表》分别于当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上报市卫生局医x科。
五、医疗纠纷的责任追究
1、对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事故的医疗纠纷或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错(过失)行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本院的奖惩规定等对责任科室
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责任。
2、对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医疗评议存在医疗缺陷或医疗过错(过失)的纠纷,本院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相关制度,对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给予内部黄牌、红牌警告;暂停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责任。
3、因医护人员违反诊疗常规、操作规范,服务态度恶劣导致本院经济赔偿的,视情节轻重,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10%-30%,相关科室扣发当年奖金50-100%,具体数额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卫生局报备。
六、医疗纠纷的分析与整改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我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应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加强医院管理、维护诊疗秩序、规范服务行为上下功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缺堵漏,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同时,应当自协商解决、协调解决、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之日起15日内向市卫生局作出《分析整改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内外原因,对责任医务人员和
责任科室的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整改措施等。
同时应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查本院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本院的安定稳定。
一、整治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中心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中心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村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取(上)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成立整顿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翟爱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许守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两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五、自查结果
1、我东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2、中心内无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中心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行为。
4、我中心因暂时没有办公用房,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没有开展取(上)环、人流等医疗行为;同时也因为没有办公用房,暂时为开展B超工作。
5、东许办事处辖区内,没有无证行医的黑诊所。
6、通过此次自查,提醒了我们社区,虽然我们此次检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刷卡服务,根据市医保相关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店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对我店近半年医疗保险刷卡服务的各个项目作了全面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我店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从合法渠道进货。对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将“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相关证明文件存档备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医保规定销售药品,并按医保规定撤销了保健品、非药品的销售。
二、为更好的服务于参保人员,我公司配备了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药师2人,执业药师1人,全天候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了“定点药店服务准则”“参保人员购药注意事项”。
三、我店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药品共计1700余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80%以上,以确保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需要。并且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要求,对药品的进、销、存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质量控制,完善流程管理,健全各项表格记录,杜绝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四、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陈列、销售,贴有明显的区别标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进行分类标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在标签上注明“医保甲类”、“医保乙类”字样。
五、能够按照我省、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明确标识医保刷卡监督电话。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的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六、建立和完善医保刷卡服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刷卡服务。
七、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管理和费用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有关医保刷卡方面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争创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诚信服务单位,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刷卡服务。
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