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整改报告(汇总三篇)

医院医保整改报告(通用3篇)

医院医保整改报告 篇1

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

医院医保整改报告 篇2

依据县人社局3月18日的约谈精神,我院感受颇深,医院董事会组织全院中层干部人员认真学习了各位领导的发言,并参照社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约谈会精神,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从内心深处去整顿并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加强医院对社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

1、院领导班子重新进行了分工,指定一名副院长亲自负责社保医疗工作。

2、完善了医院医保办公室建设,具体负责对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运行,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管理设立了兼职医保联络员,制定“护士长收费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形成层层落实的社保医保组织管理体系。

3、完善了医保办公室的制度,明确了责任,熟识到了院医保办要在县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社保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保医保政策,依据有关要求,把我院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抓实做好。

二、加强了全院职工的培训,使每个医务人员都切实把握政策

1、医院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和职工大会,反复查找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落实了负责整改的具体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保证措施。

2、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重点学习了国家和各级行政部门关于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的业务标准,强化了医护人员对社保医保政策的理解和实施,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

3、利用晨会时间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名目》和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使每位医务人员更加熟识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自觉成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扬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确立培训机制,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及自费药品进行全院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把握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有更多的理解。通过对护士长、医疗保险办主任、医疗保险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精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疗保险要求提示、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状况,从而杜绝或削减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四、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从规范管理入手。明确了医疗保险患者的诊治和报销流程,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全院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严格把握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标准,严防小病大治、无病也治的现象发生。按要求收取住院押金,对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保证卡、证、人全都,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患者保存卡。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把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院长和管理人员还要每周不定期下科室查房,动员临床治愈可以出院的.患者准时出院,严禁以各种理由压床住院,严禁医务人员搭车开药等问题。

五、重视各环节的管理

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与医政管理关系亲密,其环节管理涉及到医务、护理、财务、物价、药剂、信息等众多管理部门,医院明确规定全院各相关部门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医保办不仅要接受医院的领导,还要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认真落实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的各项规定,医保办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积极协作上级各行政部门的检查,避开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把握用药适应症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把握自费项目的使用,严格把握病员入院指征,全院规范住院病员住院流程,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精确无误。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我院提出以下整改内容和保证措施:

1、坚决遵守和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接受各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严格执行医院核心制度,规范自身医疗行为,严格把握入住院指针,取消不合理竞争行为,加强临床医师“四合理”的管理。

3、加强自律建设,以公正、公正的形象参与医院之间的医疗竞争,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从细节入手,处理好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与对外窗口服务的关系,把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做好,为全县医疗保险工作树立良好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医院医保整改报告 篇3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学院南路街道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疫情防控自查报告疫情防控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疫情防控自查报告疫情防控自查自纠报告1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了扩大会议,通报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按照承担的社区和村居的防控任务和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成员全员上岗,做到带头坚守岗位,冲锋在前,市人大常委会每位党组成员负责参与一到两个县区的随访组工作,实现各区县全覆盖,采取参与随访、抽查监测的方式,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隔天汇报汇总,及时摸查掌握疫情变化情况,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有效阻断病源传播途径。同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全市人大代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即行动起来,以战时思维、战时状态、战时措施,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和人民群众携手并肩作战,构筑起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阻断病源,保卫某,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月27日下午至1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同志一起奔赴到各分包区县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参与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实地调度了全市所有区县和功能区的疫情防控情况,查看了13个高速出入口疫情防控情况,查看了4多个村居的疫情防控情况,听取了区县和街镇的情况汇报,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村民群众进行了访问。

1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各小组开展社会随访情况汇报,调度相关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对策建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阻断病毒传染源打赢某保卫战》,号召和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做执行各项决定的表率,做疫情联防联控的表率,做维护社会稳定的表率,凝聚起万众一心、共抗疫情的强大合力。

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每位党组成员继续深入我市各区县,重点围绕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要求到各街道、村居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隐患,提出意见建议。

一、了解的基本情况

通过摸查统计,发现各区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当作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责任,狠抓联防联控,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取得积极成效。

1、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从武汉返济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传染源。对已在某的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加强社区排摸,动员引导来济人员主动报告。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济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2、管控措施到位。各区县公安配合卫健委、交通等部门严格做好道口监测,在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进入某的公路道口,对重点地区来某航班、车次及过往社会车辆所载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村委会普遍在出入口设立岗哨,24小时派人值班。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各区县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春节期间集体性活动,暂停畜禽交易、屠宰活动。

3、宣传动员到位。深入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流动宣传车、电视台、广播、网络公众号、村委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科学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舆情,防止不良炒作。普遍印发《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及时发布疫情现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排查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措施,防止疫情流入扩散。随访察看的某街道院后村有两名武汉返乡人员,在村口和该村民家门口均悬挂醒目横幅进行提示,并有专业人员在该村街道上进行喷雾消毒,某的检查员也对未佩戴口罩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劝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

2、人员摸查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对从湖北(武汉)地区进入人员信息摸查的渠道,现在主要是依靠公安系统查询身份证和村居上报的情况,有的区反映,摸查的764人中,公安渠道提供的仅为129人,其余都是村居上报,准确性和全面性难以保证。有的对全省防疫工作会议召开之前的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排查不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上,有的对非湖北籍外来车辆没有实行严格管制。

3、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区县反映专业疾控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虽然一些地区已采取防疫措施,但居民戴口罩的比例并不高。公共场所医疗废物收集箱和收集袋较少,处置各种医疗废物不规范。

4、基层防控工作不平衡。农村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平衡,普遍农村工作比较到位,有的社区工作不够到位。个别村镇因没有近期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防疫措施不严格。在村居出入口管理上,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宽松,有的配备了温度计,有的则没有。

5、有的区反映警力不足。某区反映高速路口和市际间交通路口较多,警力不够。巡防发现个别高速公路下口由于检查人员不足,检查相对缓慢,导致车辆积压严重。

6、部分市民存在心理恐慌。具体表现为囤积生活和医用物资。

7、专业指导上需要加强。如,对超过14天潜伏期的人员该如何管控,暂没有指导意见。

三、几点工作建议

1、加强物资供应,除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外,加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加强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迅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就诊医疗处置规范流程,立即下发各单位执行,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做好规范处理。

3、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入户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大数据共享。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丰富疫情举报手段,更好发挥群众对疫情监督的主观能动作用,发起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4、做好返城高峰的准备。制定企业、机关、单位、写字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预案。

5、要做好舆情控制和引导工作,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坚定行动,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20xx年,在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员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晓李为刀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病、挂床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欺诈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医疗单位是否存在欺诈骗保等违规事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学习。

根据医院要求,结合6月份医保工作我院医保办组织医疗科室、外宣科室、行政科室集中深刻学习,针对有关其诈骗报的问题深度解读,讲解相关医保政策,为避免医院出现医保基金盗刷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的问题提供有效保障。

二、结合欺诈骗保的有关规定自查情况

1、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骗保等问题自查。

我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内部自查,根据入院指征、医院诊疗范围等对新入院病人及在院病人进行审核,检查病人在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是否符合合理性的要求,检查病人的在院情况以及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通过此次内部检查,我院内部在接诊治疗患者过程中未发现: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欺骗诈骗医保行为;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

2、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自查。

我院组织财务科、药房、医保等科室,根据入库单、发票等对院内的所有医保相关的财务、药剂等进行了核对检查,未发现如下欺诈骗保行为存在: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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