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精选9篇)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管网巡查管理
第三条 管网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保护我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管网巡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管道周围的环境状况,分析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检测判断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及时发现危害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活动等。
第五条 管网巡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巡线员和检漏员实施,实行轮班制度, 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按工作时间每日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迟到,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衣,佩戴工作证。
3、巡线员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线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巡查次数、周期、方式由安全检测监督部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4、检漏员每季度对公司所有户外燃气设施利用手持式PPM级检漏仪检漏一次,检漏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对重点区域应做到不定时多次巡查检漏。
5、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按照《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有锈蚀、损伤、占压等异常情况或安全标志遗失、掩埋等隐患时,现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6、如发现巡查范围内燃气泄漏时,应第一时间向部门分管副经理和经理汇报,并在抢险人员未到达前尽量采取隔离、疏散人群等现场应急措施。
7、巡线员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对新发现的施工情况主动向施工方了解施工内容,同时提供相关管线位置、管径压力、材质等技术参数,适时监控工程进度,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8、巡线员和检漏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全天畅通,确保能随时进行联系。
9、巡线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并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负责人,巡线员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交班记录单。
10、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保管好检漏仪等随身工具,并保证所有仪器、工具在工作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如因自身责任造成工具的损坏或丢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 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
1、巡线员、检漏员必须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以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熟悉管网及巡查内容,对所巡区域内的阀门井、调压设备、管线、检查井、占压点、施工地段以及安全标志、标识、阴极保护等设施必须进行细致、认真检查,查验是否正常。
3、对管线周围6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应列入检查范围,对可疑路段应扩大检查范围,确保管线正常、安全运行。
4、检查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积雪变色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的管网上方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5、检查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阀门井盖、检查井盖是否丢失、损坏,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等情况。
第三章 用户安全检查管理
第七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目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用户室内(或院内)事故隐患,有效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的使用环境及使用状况、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稽查用户计量器具及核对气量。安检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内容及标准,并形成书面记录和检查报告。
第九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安全员按照年度安检计划实施,安检人员必须遵守如下管理制度:
1、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入户服务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入户服务标准》如下:
(1)所有工作人员要穿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佩戴胸卡。
(2)服务前,要和用户电话预约时间,并要准时到达,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要和用户道歉沟通,并再次预约时间。
(3)进入户内时,要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4)见面后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说话要亲切、文明,态度要诚恳。
(5)进屋时戴好鞋套,如需维修时,要把工具配件放在随身携带的工作台布上,不得四处乱放。维修时要按《户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工作中,要随时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工作完毕后要由用户签字认可。
(7)出门时要和用户打招呼,并说一些“再见”、“告辞”之类的文明用语。
(8)在用户家中,不经邀请,不得随便乱坐,不得接受用户的任何馈赠。
2、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户内安检规程》进行操作。
3、安全员要认真、细致的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违章隐患整改通知单》,由用户签字认可,并对隐患督促整改。
4、在安检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部门经理汇报。
5、安全员在安检时应严格查处违章用气、私接乱改、偷气盗气等行为,不得包庇、隐瞒、漏报。
6、安全员在入户安检时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认真检查,细致填写入户安检记录单,由用户现场签字确认,做到检查到位,通知有效。
7、对在安检中发现的各种燃气设施故障,要现场维修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直至解决。
8、安全员在安检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9、安检中统计的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一般性问题,应在安检结束后制定初步整改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认后安排相关部门实施整改。
第十条 居民用户每两年普查一次,商业用户可委托抄表员进行日常检查,安全员每年彻底检查一次。安监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年度入户检查计划。
第四章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管理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的目的是保障我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不受损害(破坏),减少事故的发生,稳定供气。
第十二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可能危害到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和因素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监护程序
1、安全员在接到监护指令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掌握施工地段的管线情况和施工内容,对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与施工方或责任人签定防护协议或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施工方案。
2、安全员在监护施工时,必须科学监管、重点跟踪,了解监督施工动向,积极同施工方协调施工方案,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施工内容如有变更迹象时,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确保施工地段管网安全运行。
3、安全员要做好现场监护日志,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整理监护日志及相关数据并存档。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目的是规范生产运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安全员要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有权对相关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中扣掉相应分值。
第六章 隐患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隐患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第二十一条 隐患管理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安全员、巡线员、检漏员具体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按规定检修、维护、保养燃气设施、消防器材等。
(2)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行为。
(3)外界人员在燃气设施附近不按规范野蛮施工、破坏燃气防护设施等行为。
(4)用户私拆、乱改、偷气、盗气、擅动公用阀门、燃气器具不正当操作等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1)不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施工造成的管网防腐失效,安全净距、管线材质、回填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2)管网燃气设施因老化、人为破坏造成的防腐、密封材料失效、管材疲劳等。
(3)在管线上方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管道。
(4)在管道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在管线附近擅自挖坑取土、种植深根植物等。
(5)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缺失。
(6)户内燃气管道锈蚀、软管老化、封闭燃气设施、通风不良等。
3、管理缺陷
(1)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够完善。
(2)不按管理制度执行或执行力度不足。
第二十三条 根据隐患的种类不同,安检部每年制定相应的排查、整改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安检部必须按照隐患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类型、整改措施、是否整改等。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形成的管线占压隐患应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对于较为严重的占压管线,应积极申请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行动,拆除占压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占压较少、工程量较小的占压隐患,应主动组织改线、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定期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监督部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访,使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确保燃气设施及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力对中小学校舍、学生宿舍、师生食堂、体育设施、照明线路、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做到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尽最大努力把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下面将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
1、不安全问题及隐患
⑴、学生宿舍存在的问题:照明线路电线漏电,有些电线接头没有用绝缘胶布缠绕,有些缺吊线盒,线头外露,极不安全;部分宿舍电线布线不规范,显得比较凌乱;个别宿舍床板不牢固,容易出现下掉,影响下铺学生安全。
⑵、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动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闸刀安放在地上;食堂饮食卫生制度不健全;校外经营食品的个体户没有注册登记,食品质量无法保证;蔬菜乱堆乱放,没有分类隔离储藏。炊事员没有经过专
业培训,缺乏管理经验。不能定期消毒。
⑶、体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联合器拉线不牢固,千秋、爬梯、浪木、翘翘板磨损大、结合部不光滑、容易出现问题;幼儿园
(班)个别玩具已经损坏 ,没有进行维修,也存在着危险。
⑷、校舍方面存在的问题:幼儿园电路由于年久失修,个别电线外露,容易引起火灾;教室插座安装太低,幼儿有触电的可能。教室缺插座盖和开关,电线质量不过关,电线太细,线路混乱,布局不合理,导致线路断电短路。部分电线质量较差,加之电线被氧化,出现漏电、连电等现象,尤其是天阴下雨、下雪时表现极为明显。部分学校围墙、厕所及辅助用房地基下陷、墙体裂缝,对师生安全有严重威胁。
⑸、学生上下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清水中学、清水中心小学、西湾小学、中心幼儿园和中寨小学低处312
过道,由于来往车辆多,交通拥挤,存在着不安全交通隐患。
⑹、部分学校水窖窖口太大,经常不上锁,存在不安全因素。
2、部分学校安全制度还不够健全,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清,存在侥幸心理,安全工作措施不够得力,组织安排不够扎实。
二、整改的措施办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学区及时调整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学区主任为组长,党支部、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部分小学校长及学区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酒泉市学校安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学区实际,健全完善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值周制度、安全常规检查和放学护送制度等,明确了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3、采取有利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工作。
⑴、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别要学习好〈酒泉市学校安全工作暂行条例〉,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同时,联系清水交警中队来校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印发交通安全材料,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⑵、加强对校门口的管理,重点解决学生骑自行车问题,定期检查学生自行车车闸、车锁,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行车一律实行强制维修。坚持放学护送制度,进一步明确教师放学护送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⑶、加大对师生食堂的管理力度,派专人到食堂蹲点,跟踪监控食堂的日常操作过程,督促食堂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条例〉,做到蔬菜食品定点采购,严格把关,不贪图小利,不买变质蔬菜食品;妥善处理蔬菜堆放问题,要分类储藏,重视蔬菜的清洗,定期对食堂用具进行消毒;认真了解验证炊事人员有关情况,定期组织炊事员体检,严格持证上岗;认真组织食堂职工学习有关饮食与健康常识,加强炊事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和饭菜质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⑷、加强对校外经营食品个体户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合法经营。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饮食卫生常识,进一步严格食品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⑸、对体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停用,及时进行拆除。其次要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加固,严格质量标准,维修后要经过验收,确系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各学校要建立体育设施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体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⑹、针对学校水窖窖口太大,不及时上锁的问题,要请焊工制作自抽下压式提水器,进行安装,并及时上琐。低年级学生打水,必须由教师亲自打,严禁学生到水窖旁玩耍。
⑺、教室和宿舍照明线路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质量标准,规范照明用电线路,合理布线,有计划、分阶段对学校用电线路进行改造。要根据实际情况,该维修的就维修,该更换新线的就换新线,配齐开关、吊线盒等设备。要加强对学生安全用电知识的教育,坚决杜绝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围墙、厕所、破旧校舍,一是要立即停用,书写醒目警示牌,划出警戒线,严禁师生靠近危险地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加固。二是尽快拟定翻建预算方案,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学校围墙、厕所、破旧房屋修建问题,争取在四五月份完成翻建工程。
⑼、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积极会同公安民警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强化值周工作力度,重视校园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兼职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防护。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⑽、加强对中层领导及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和为难情绪,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学校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2、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问题逢会必讲。加强了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不私自出校门,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受教育的同时,保证校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活动的安全也是学校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学生课间做有意义的活动、游戏,严禁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不做危险的动作,课间值班领导、教师在校内巡查,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每当放学都有值班教师的疏散学生。
3、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校车只能由专职司机驾驶,做好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对有车的教师进行培训,严禁驾驶黑车、报废车。
5、加强对食堂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为保证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我校从食品采购,清洗,都有专人负责,都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搞好食堂卫生。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1、从供电图看、井下及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存在单回路供电、必须立即整改、实现双电源、双风机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 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 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 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 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 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四)严禁未按规定配置有效通讯、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五)严禁擅自改变船体结构,影响船舶设计稳性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六)严禁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七)严禁其他一切有碍或可能有碍航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十四条 建立渔业船舶船长违规处理制度,切实落实船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章、违规情节并造成后果的船长,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渔政站、渔业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职,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和本实施办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进单位、渔业船舶和船长要予以表扬奖励。
自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班组本着“从自身岗位出发,眼睛向内查隐患”的原则,对班组职工在日常乘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查找、梳理,并着力从问题分析、整改入手,确保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分析透彻、整改彻底,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眼睛向内、查找隐患
通过自查,班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共计108件,其中客车防火防爆安全方面问题58件;劳动安全方面问题24件;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旅客组织方面问题16件;应急问题处置方面3件;职工作业纪律落实方面7件。
1、客车防火防爆安全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旅客吸烟劝阻不及时;消防水桶内积有杂物;列车超员情况下车厢巡视不到位;“三乘”联检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修复;车厢内隐蔽处所清理不彻底;“三品”检查流于形式;连接处烟头清理不及时。
2、劳动安全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学习意识淡薄;出退勤未走安全走行线;异地待勤期间不假外出现象时有发生。
3、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旅客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车门口安全宣传不到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辅助设施;车厢内酒瓶、硬制铁制包装壳收取不及时;重点旅客发现不及时。
4、应急问题处置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乘务员对各项应急预案不熟悉。
5、职工作业纪律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四检车门;广播室开机脱岗;晚出岗、早离岗;作业程序、作业标准落实不严。
二、寻根究底、强力分析
班组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就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问题较严重的举一反三,人人发言剖析自我,扩大分析。
1、班组职工对当前特殊重要时期的列车防火防爆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像旅客吸烟劝阻、连接处烟头清理、消防水桶清理、隐蔽处所清理等问题管理力度不够,列车长抓的严问题就有所遏制,稍有放松问题就有所反复,不能做到持之以恒。班组“三乘”联检制度虽能够落实,但还有检查不到位和故障内容不显示的现象。
2、个别职工对安全规章制度掌握的不全,班组不能够充分利用出务会、返程会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安全业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鞭子不打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没有意识到自身违章所造成的危害。列车长干惯了、看惯了的思想存在效重,对一些安全惯性问题得过且过,没有真正树立起对职工负责的态度。
3、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各项安全作业标准不能有效落实,简化安全作业程序现象严重。列车长在列车严重超员的情况下存有畏难情绪,巡视车厢不及时,不到位,对乘务员作业情况掌握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上的失控。
4、班组日常教育中放松了对列车各项应急预案的学习,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使职工入脑入心。对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效果。
5、个别乘务员作业标准落实不严,在乘务中没有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工作中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暴露出班组在管理上有漏洞,日常考核落实不到位。
三、紧盯关键、深化整改
紧紧围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班组现实安全稳定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乘务员的消防常识学习,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控能力,列车长要加强巡视,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加强教育和考核。充分发挥“三品”检查小组的作用,加大宣传和查堵力度,做到查堵“三品”经常化、制度化,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列车长严格落实“三乘”联检制度,详细记录发现问题,认真填写“三乘”联检记录,“三乘”联检完毕后由列车长、乘警长、检车乘务长共同签字确认,确保列车不带问题出库。
2、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监督、督促乘务人员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加强对班组职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促进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抓。抓人身安全工作“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巩固班组各项工作安全的稳定局面。
3、做好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的旅客组织工作,加强列车超员情况下的旅客乘降组织,按规定使用安全辅助设施。加大列车巡视力度和防抛宣传,时刻掌握车厢旅客动态,及时发现车厢内的重点旅客并做好登记,提供良质服务。
4、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应急处理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各种应急预案的程序、规定、要求做到熟练掌握,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应急处理能力方面的培训。
5、规范作业标准,严格作业程序,提高班组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全面强化作业安全,特别针对出站台“四检车门”及车门口“三宣传”这些突出问题加大考核力度,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化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各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拉网检查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各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行业管理办公室对各企业要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对本行业的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企业要深刻吸取“8.9”起重机伤害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四)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落实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凡因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或对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