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措施方法(通用3篇)
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创卫”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创卫工作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在创建过程中,坚持创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两手抓、两不误,推动医院“创卫”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一、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创卫的根本保障
为切实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医院专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安明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义务的健康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医院门诊和病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读报栏,每月更换宣传内容,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咨询;门诊医生对前来就诊病员出具健康处方,定期将《健康教育》报刊发放到科室和病床,并通过工休座谈会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住院病员做到个个普及健康教育。
三、建立控烟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做好控烟工作
在控烟工作中进行了分工,各科室负责人为控烟工作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控烟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等活动,提高了医院控烟工作的成效,为医院“双创”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传染病管理工作
医院对传染病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设立专门科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多种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突发事件演练,并在每月底进行一次面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做到传染病的零漏报。
1、医院制定了相关一系列的防控传染病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和疫情领导小组,一旦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严格按照程序报卫生科,卫生科科直报疾控中心。
2、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力度。医院严格实施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处理流程,当天的废物集中分袋放置储存,48小时由回收运送处理,未发生一次医疗废物流失事件。专人负责上医疗区域场所收集,并要求收集人员要带好手套、口罩、穿防护服和高统雨靴,防止感染。
五、增大卫生投入,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医院加大了对单位软、硬件建设的投入,积极做好消杀灭工作,造就了一支身体健康、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加大了基础设施投入,美化生活环境,净化周围环境。请专业人员进行清污,保证下水道畅通、清洁,有效防止了脏、乱、差现象。并积极开展消杀活动。根据“预防为主,消杀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时常对卫生死角、下水道撒放了石灰粉、杀菌剂,防止了病菌孳生。
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进行定期消杀,积极开展对医院内外周边环境的整治。
六、切实加强医院建设,努力改善就医环境,责任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医院投资15万元左右,对业务用房进行全面粉刷。注重医院外部环境的美化和净化建设,车辆划线停放,布局合理。努力给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七、针对“双创”各项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根据国家“创卫”城市标准要求医院开展了全面、分层、分类、分期的相关指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有关“创卫”工作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资料进行收集,在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通过部门上报、走访了解、相互核对等方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有力推进了医院创卫工作的开展。
历时4年的不懈努力,使得环境卫生及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双向达标,为我市创卫工作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为全面推进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保证党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建立健全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办〔20xx〕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九龙镇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树立和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镇跨越发展、实现幸福九龙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采取相应的公开措施,切实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的公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做到有序推进,防止形式主义。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4、坚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运转良好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围绕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紧跟形势任务,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
(三)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使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钱、以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二、党务公开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对象
党务公开的对象包括镇直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党支部。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据法律法规不能公开或不宜公开的外,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涉及面较广或比较敏感,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镇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7、制度建设情况。党的基层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及执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9、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职务消费情况等。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职能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不能照搬照抄,搞“一刀切”,也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必须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要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层次。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党外和社会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通过党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宣传手册、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改进后进行再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要把握好四个环节:
1、制定党务公开方案和公开目录。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并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应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
列入公开目录的公开事项,由党务工作部门负责申报并填写《党务公开申报表》,党委(总支或支部)负责受理、登记、审核和运转,报经党委(总支或支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签批后,转承办部门予以公开。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上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特别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收集反馈。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应及时送党委(总支或支部)备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事项的党务信息资料和收集意见及反馈意见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点事项要适时公开。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全镇的党务公开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
各村、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村、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党员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分工,注重实效,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制,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通报全镇。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村、各单位要注意不断总结提高,按照“真公开、常公开、能公开的全公开”的要求,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总结上报开展党务公开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宣传,逐步推进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限期纠正,并予以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市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平罗县域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土改革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推动国土发展的能力。
2、依纪依法,真实公正的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纪依法进行公开,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开公正。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坚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5、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成功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入。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应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进行公开。
(二)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2、定期公开内容。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结对帮扶的落实情况;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财务收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评先评优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1、制定目录。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要依照党务公开目录及时限要求,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业务站所应认真收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并务必认真研究和整改,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时限。党内公开方面,一般采取召开党员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内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外公开方面,一般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局域网、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各站所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拓展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为党员、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党内信息服务,尽量扩大党务信息的公开面。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固定性公开内容要长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新一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中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每次公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7至15天。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
全局党务公开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任务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至12日)
1、局支部部署全局党务公开工作,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县委文件精神。
2、各科室要按照局支部的统一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为党务公开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5月13日至5月20日)
1、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
2、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初审后提交县纪委会议研究审定,并以局支部文件正式下发。
(三)方案实施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公示牌、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等。
2、按照制定的方案,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监督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
4、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完善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时对各科室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并适时组织汇报交流评比,取长补短。
五、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局支部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协调监督,各成员科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支部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月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局各科室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拓宽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每月各科室必须上报一篇党务公开信息,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3、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局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成员分工负责。局支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务事项的公开由局办公室按照规定审核把关,视情公开。各科室牵头落实的党务事项的公开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公开。
4、加强监督,严格考评。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工作抓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在全局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