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合集三篇】

统计局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通用3篇)

统计局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统计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紧紧抓住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不放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现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按照本局统计法治建设五 年规划,结合今年工作重点,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依法行政,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活动,以治理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重点,以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为先导,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动力,以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统计法治建设,有效推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统计工作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公信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更大作用。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和落实统计行政决策公开制度。20xx年,我局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制度,在重大统计调查及调查结果公布,统计工作动态简报制度等,统计行政决策更为民主和科学。

二是建立统计行政决策追究制度。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城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将统计服务、统计咨询、统计预警、统计监督的功能与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局建立并实行统计行政决策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三是建立重大统计行政决策报告制度。为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统计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必须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进一步完善专项和日常检查制度,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到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中,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的业务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准确执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做到严格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结合今年的“三上企业核查”工作,我局对城区所辖的56家“三上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企业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执法纪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统计执法人员正真做到严格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每件案件的查处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结案及时、案卷规范”,能经得起检验。

(四)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制队伍素质。

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中来,要保持相对稳定,使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成为政治性强、懂法律、懂经济、懂专业、熟练掌握统计法制工作业务的专业型人才。镇、街道办事处一级配备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任职条件的审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健全管理制度,实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整充实力量,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以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为主、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为辅的统计执法网络。

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确立了工作理念,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方式的强化。

广大统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对依法治国基本理论、依法行政基本知识的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也在逐步转变,“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在统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得到强化。

(二)提高了法律素质,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增强。

通过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统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挂钩的现代法制观念逐步树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办文讲法律依据,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已经成为我局统计干部的自觉行为。

(三)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统计工作执法水平的提高。

通过建立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规范要求,使各项统计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减少了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推进了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目前,全局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目标责任到位、监督机制完善”要求。

(四)优化了执法环境,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推行政务公开,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加深入,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大,使统计执法环境大为改善,广大统计对象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进而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城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案卷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中,没有说明案件的来源以及当事人意见记载不清。在文书规范标准中,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

二是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尚不够健全,监督制约不力,缺乏有效的责任和追究制度,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缺失。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提升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质量。对执法案卷要对照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确保执法案卷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正确行使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恰当,文书格式规范。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针对今年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和完善各种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依法工作的监督和约束力,创新依法行政工作,使本局依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统计局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1+6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全面启动依法治统工作,把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和社会和谐做出了新贡献。

一、制度建设方面

1.印发重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依法治统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我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精神的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统党组〔20xx〕5号),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一是统一思想,强调加快打造一流法治机关是贯彻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具体部署;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依法行政;三是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法制办审查。自新修订的《统计法》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在市人大、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一方面深入基层统计机构、前海合作区、保税区、统计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考察、调研统计实践工作;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征求基层统计机构、前海管理局及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和充分论证,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及修改说明,于20xx年3月16日提交市法制办审查。6月份,我局又会同市人大计划预算委、法制办、前海管理局及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南山区统计局有关同志赴天津、上海统计局学习交流统计立法、自贸区统计管理及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目前,市法制办正在依法进行审查。我局也已按照市人大计划预算委、法制办要求,分别报送了我局20xx年度立法工作完成情况及20xx年度立法工作项目建议。

3.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小组,印发工作方案;二是认真梳理,评估分析,对现有的统计行政职权提出了取消、转移、下放、整合等调整意见和方案,及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市统计局行政职权保留事项,共计5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仲裁、其他的5个目录、13张登记表和8个流程图;三是完成“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并于20xx年12月18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初步形成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4.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专项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完善。一是遵照国家、省统计局20xx年统计年报和20xx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布置20xx年统计年报和20xx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于20xx年12月1日以深统函〔20xx〕261号文报请法制办审查。经法制办12月5日审查同意后以深统规〔20xx〕3号文印发各有关单位执行。20xx年2月6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第6期(总第910期)上发布。该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要求。因此,我局无需在制定文件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鉴于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xx年1月13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上刊登《20xx年统计年报和20xx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广泛征集民意,不断改进统计工作。11月27日,专题致函《深圳市统计局关于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年报和定报不需事前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函》(深统函[20xx]199号),向法制办作了说明。12月8日,杨新洪局长、胡卫东总统计师带领法规处负责人前往法制办专题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事宜。目前,国家、省、市20xx年统计年报及20xx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正在认真组织实施中;二是为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协议”的实施,对涉及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形成我局拟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7件,于5月25日报法制办审查;三是就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稿)等50余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不断提高我市法规制度建设水平。

5.人事、财务、用车、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20xx年,我局执行或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有《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深统通〔20xx〕2号)》、《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深统党组〔20xx〕5号 )》;财务管理制度有《深圳市统计局办公费加班费管理办法(20xx-12-4)》、《服务业统计调查外包经费管理办法(20xx-3-1)》、《深圳市统计局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草案(20xx-7-22)》、《深圳市统计局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xx-9-19)》、《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10-14)》、《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11-27)》等;用车管理制度有《深圳市统计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20xx-8-26)》;资产管理制度有《深圳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有《深圳市统计局档案分类方案(20xx-6-22)》;新制定统计业务办理流程包括《深圳市统计局统计分析资料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0xx-9-18)》、《深圳市统计局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20xx-8-31)》。

二、行政决策方面

按照《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内容,我局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20xx年8月份,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提请备案《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的函(深统党组〔20xx〕8号);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深统通〔20xx〕29号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行政决策制定的公开、科学、合法。

三、行政执法方面

1. 不断总结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统计保障作用。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间,我局先后向省统计局、市人大预算委、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报送我局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总结、材料等20多份。20xx年1月27日,专题向市人大计划预算委报告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稽查保障作用。

2.继续探索“1+6”统计执法新途径。“1”即为一个统计执法体系,是以建立政府统计执法为主体,全员参与统计执法为主导,中介机构密切配合为辅助的统计执法体系,“6”即为统计执法模式的六方面内容:一是在统计联网直报环境下,建立统计执法核查机制;二是依托社区统计,建立基层动态执法检查机制;三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统计管理,完善涉企数据约查机制;四是强化政府上下级和部门间的联系,完善统计执法联动机制;五是发挥民统作用,建立中介机构的调查监测机制;六是按现有统计体制,建立完善统计监督检查系统。在此基础上,不断检验统计执法模式的实施效果,积极总结和完善。

3.发挥市区联动统计执法保障作用。一是针对部分数据存在严重误差的企业,会同经贸信息委、各区(新区)统计部门对329家企业进行核查,对数据不一致的117家企业开展了约谈整改工作。二是与盐田区统计局联合查处深圳市国发投资公司,随意填报数据,误差比例达89%的典型案例。与南山区、福田区统计局联合查处深圳市宝盛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案,追报固定资产投资近40亿。三是坚持按月开展统计执法重点稽查工作。根据盐田、南山区反馈的情况,对25家企业实施了联动重点检查,并对9家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4.规范统计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委托。20xx年,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在市政府公告的职责和权限内依法实施执法活动,我局委托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目前,已商请市法制办对《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委托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予以审查。

5.修改完善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市法制办关于严格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我局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遵循过罚相当,平等对待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和违法事实、证据等因素,对《深圳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开展逐条审查并待公布,尽可能做到具体化、精细化、可量化,提高其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随意性。

6.强化统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的建设。一是围绕着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举办20xx年“依法治统”业务培训班,市局和全市十个区部分领导及统计业务骨干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就法制政府建设、国民经济核算构架、新统计法中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适用等内容开展了培训。二是举办统计执法骨干培训,市、区统计执法骨干50余人就《统计执法在现实应用中的专业技巧》等内容开展了为期4天的培训。三是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深法制函〔20xx〕465号)文件精神,完成我局43人统计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20xx年度,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做好有关统计行政答复、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和判决裁定,认真对待复议建议和司法建议,指导各区统计机构开展统计行政复议工作。近几年来,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20xx年,对照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四个方面的建议,我局结合实际,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机关。除上述制度建设外,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保障依法统计,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进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xx〕29号)、《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20xx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深统办〔20xx〕30号,并组织实施。截止目前,我局领导干部累计组织开展学习法律法规活动5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

2.按时提交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xx年12月1日,我局按照贵办要求,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深统函〔20xx〕260号),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局专门设立法规与监督检查处,并内设统计执法稽查办,共有6名专职人员,完成相应统计法制任务。

4.批复市前海管理局《20xx年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在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统计制度和前海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根据前海现代服务业与香港特区紧密合作的形势和前海产业发展状况,经多次研究、审核,同意前海管理局组织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

5.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做好涉企数据失信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相关工作等。

6.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认真布置并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年、定报统计制度,逐步完善专业统计制度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衔接问题,确保联网直报上报率及统计数据质量。

7.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的同时,依法管理、审批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统计调查项目。20xx年度,累计审批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7件。并在局网站定期公布。

8.加快推进统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项目电子监察工作。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做好运用电子监察系统扩大行政执法同步监察范围工作的通知,按照“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的要求,完成我局统计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统计行政裁量权标准、统计行政处罚简易、一般和内部流程图的梳理工作。

六、普法工作情况

统计局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帮助下,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落实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理安排统计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统计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年初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统计重点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一把手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专管领导负责主抓,法规科具体实施,稳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并在我局印制的《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责任分工的通知》(陇市统发〔20xx〕24号)中对统计依法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还加强对9各县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在今年3月份、4月份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和统计工作促进会上,市统计局对各县区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全年要求,部署安排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市统计局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将科室和各县区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统计局年底效绩考核。以上工作为开展好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好了头、打好了基础,形成了全局上下、市县两级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

2、制定目标计划,稳步有序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市统计局按照《陇南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陇依法组发〔20xx〕1号)确定各项依法行政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陇南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陇市统发〔20xx〕20号)和陇南市20xx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陇市统发〔20xx〕21号),对今年市统计局和各县区统计依法行政进行了合理安排,明确了目标、提出了措施、突出了重点、考核了实效,使得这项工作有的放矢、稳步推进;另外,我局进一步完善汇报总结制度,要求市统计局和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同上级部门和法制主管部门法制信息交流、服从工作安排、及时上报资料,在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年终有总结。

二、围绕统计工作这个实际,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433”战略布局为出发点,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努力适应统计新常态,通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陇南市局共开展多次统计执法检查、督查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统计法权威和统计工作地位。3月底,按照《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甘统字〔20xx〕24号),陇南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活动,市县两级统计局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开展地毯式的自查,不留任何死角,对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全面清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这次自查的机会,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陇南市局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数据质量检查,康县统计局对 16户重点企业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检查,武都区统计局对部分乡镇、区直单位、重点企业进行了综合执法大检查,宕昌县统计局把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25个乡镇统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上面,成县统计局和徽县统计局重点检查把统计局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 4月中旬,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司长贾海和省统计局局长樊怀玉、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总队长刘克明带领的调研组前来陇南市调研检查项目建设工作。我局领导、业务人员、执法人员陪同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徽县金徽酒业二期,康县龙神茶厂、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武都区将军石油橄榄博物馆、祥宇油橄榄生态工业园、龙吟水郡房地产、东江新区开发、兰渝铁路建设、吉石坝新区建设、东盛物流园区、钟楼滩居民安置楼等项目进展情况。6月底,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检查暨交通运输业运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对武都、宕昌、徽县的6户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从业人员依法担当意识也得到了提升,企业的数据质量得到了提高。

二)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1、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治理工作。按照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统计工作新常态实际,于今年3月底制定了“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的内容、重点、目标和要求,做到领导重视,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确保“六五”普法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课活动。自5月份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陇南市局认真抓党组中心组学习,把专题教育、党课活动、“学好法、用好权,促清廉、促公正”专项行动三者集合,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统计工作会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有关知识,在党课活动上,集中学习《宪法》、《统计法》、《甘肃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3、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为增强和提高全体统计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促统意识,陇南市局分别在9月下旬和10下旬开展开展法律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测试和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大统计职工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取得了实效。

4、开展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今年的“12.4”是国家第二宪法日也是国家第15个法治宣传日,市统计局从上级部门的部署出发,密切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除了在繁华地段开展“12.4”集中宣传活动外,还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学习宪法、尊重宪法”知识竞赛和法律知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深入双联点、精准扶贫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等。宣传形式多种多样,除了悬挂条幅、传发宣传单、纪念册、笔记本外,还充分发挥电子平台的作用,利用陇南政务微信、微博、工作群进行转载宣传。

5、不断拓展和创新宣传方法。陇南市局不断拓展和创新统计法规宣传方式,手段要新颖、形式要多样,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将统计法规宣传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通过发放法律告知书、约谈、案件曝光、统计信用公示等形式对普查对象开展普法教育;将统计法规宣传同网络平台相结合,通过陇南微博发布、微信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统计法律知识。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

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9月底全省统计法治培训会精神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20xx〕30号)要求,陇南市局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收费项目清单,陇南政务服务网等四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安排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四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其中权责清单经过市委编办初审和市法制办预审,共查清权责共计12项,于8月底在陇南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发布;在政务服务网工作方面,9月初通过对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加载,在陇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栏目上面进行了发布;经过梳理和归纳,陇南市局没有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

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20xx〕30号)要求,市统计局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安排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开展工作。经过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归纳和梳理,通过市委编办初审和市法制办预审,共查清权责共计12项,已经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加载和公布。目前全市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梳理审核加载发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我局一方面加强同省局和市委编办的沟通联系,寻求加载工作方面的帮助,另一方面按照市委编办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制作外部流程图,整理收集岗位文书和申报材料,预计在12月底前,我局完成流程图的加载工作。在政务服务网工作方面,市统计局采用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共享,通过统计专线内部网络,开通的陇南市统计信息网页,定期加载发布统计信息、分析、数据,与接入统计专线的统计人员共享统计信息资源。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的制度建设成果丰硕,共修订制定了12项制度办法,并在此基础上于今年1月编印了《陇南市统计制度汇编》;今年制度建设也提到了我局统计工作重要议事议程,尤其是5月份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整改查摆出来的县级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并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制度建设上面成为全年工作重点;在统计工作学习生活,我局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要守得住统计实事求是“底线”,不踩“红线”,严格遵守有关组织、政治、财经纪律;在报表上报过程中,我局要求各县区、企事业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并能按制度方法搜集原始资料,按制度规定的方法、范围、口径和核算方法,整理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我局在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上面始终坚持组织检查规范化、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化、调查取证规范化、案件处理规范化、案卷材料归档管理规范化,并要求统计执法人员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即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又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今年开展的几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我局始终严格按照《陇南市统计执法依据》、《陇南市统计执法流程》开展工作;年初召开的全市统计工作会统计促进会上面,我局对《甘肃省失信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中的公示条件、判断标准、执行力度进行讨论,并将意见报送至省统计局;为了方面有效地指导安排基层开展统计纪检执法工作,便于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联系,我局于5月初建立了陇南市统计执法纪检人员名录库,确定了各县区执法纪检主管领导和执法纪检工作骨干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主体;6月底,按照《陇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陇依法办发〔20xx〕9号),我局认真按照标准进行了自查;11月初,市统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向法制办申报执法主体资格证审批表和主要领导的统计监督证审批表;为了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市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作了《陇南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流程图》和《陇南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报送程序,方便了部门申报。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0xx年,市统计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依法行政办和市法制办的领导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统计执法力度不大。各县区统计执法人员存在“一人多兼”现象,开展执法工作人手不够,统计执法次数也就相应减少,执法没有力度;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关心不足,工作开展的少,影响了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克服困难,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搞好协商沟通,加强上下级统计部门联系,努力构建部门执法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继续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标准,加强法治单位创建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着力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为促进我市统计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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