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度工作总结(通用7篇)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
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xx年,我乡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遵从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协明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乡一年来的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工作运行良好。
1、通过宣传,使民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乡广播站、黑板报、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享受国家民政政策的基本条件、申报办法和具体标准,使农民知道了国家民政工作就是让社会弱势群体、因病因灾致贫的人,生活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保的工作,明白了那些人应该享受民政照顾,怎样办理照顾手续,享受的标准是什么。年内利用逢集日在乡广播站宣传民政工作24次,举办黑板报18期,印发民政简报4期,召开由乡村组三级干部参加的以会代训会议3次,散发宣传资料2200份。通过宣传,既让群众对民政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较为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2、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救急工作受暴7.23雨灾害影响,我乡共造成1440户5172人,2326亩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经济损失达287.5万元,倒塌房屋10户41间,对以上受灾户人员按"四联单"管理制度及时发放救灾资金13.7万元,因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5户2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0.6万元,用于解决他们口粮、饮水、衣被等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规范农村低保运行程序,扎实落实提标及分类施保工作。根据《川县农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川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川县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抽调民政、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进入村组,分片包干,逐户上门,认真查访,做好调查笔录,严格政策界限,按照"四级审批"、"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健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张榜公布、征求意见、民主评议等环节。止5月20日由提标前已享受低保的448户893人口人,年发放低保金额58.045万元,人均年补差650元,提标到年发放低保金额69.65万元,人均年补差780元。严格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50元的低保线为准入门槛,按"分类施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把真正把重度残疾、基本没有收入来源:家庭主要成员长年患病,经济负担沉重严重收不抵支:因意外事故或家庭变故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的88户152人纳入一类对象,人均年保障金额1200元,(二)把生活比较困难,需要政策扶持的计生两户和供养大学生的68户179人纳入二类对象,人均年保障金额840元,(三)把虽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多病,导致维持基本生活困难较大的人297户562人纳入三类对象,人均年保障金额720元。同时,按"一户三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严格按照"一册明、一折统"的规定,按季度、按标准造册发放,使低保对象及时足额领取保障金。
4、五保户供养进一步规范,工作有了新起色。全乡共有分散五保户人员55人,其中集中供养6人,分散供养49人,发放五保供养款9.872万元。一是要求村组干部每周要到五保户家中家访一次,关注他们的生活问题;二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医,坚持半年度在乡卫生院做一次常规检查,共检查2次40人;三是同明中学、乡教育办联系,开展了"敬老共青团,敬老红领巾"敬老助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每周去五保户家中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共计20次,慰藉了老人心理。这些工作的开展,使老人们真正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五保户供养工作逐步规范。
5、认真落实《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医疗救助顺利开展。为全乡55名农村五保户、448户893人低保户、33名优抚对象4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办理了20xx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替交纳个人参合基金2.955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档案49份,报批49人,共资助重大疾病救助金13.5万元。
通过摸底调查,建立我乡今冬明春生活困难人员台账,需口粮救助人员1076人,需衣被救助人员68人,需伤病救助人员48人。
二严格落实政策,双拥优抚工作稳步推进。
调整充实了双拥优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全乡优抚对象42人,其中老复员军人18人,"三属"2人,伤残军人3人,"双参"9人20xx年和20xx年现役军人共9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全面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4.109万元。
三、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社会反响良好。
1、民政信访工作处理及时,效率较高,群众满意。在信访接待工作中,能够始终坚持热情、耐心、细致,在处理问题上,坚持及时、高效,务求落实的工作思路,共接待来信来访11人(次),化解处理9件,化解率81%,为化解民忧、维护明发展环境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2、根据民政局的安排,继续完善我乡12个村社区的相关制度,制定了互助服务、环卫监督、纠纷调解、文体活动、公益事业、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职责,运转了软件资料,农业生产季节开展了果树修剪、施肥、灌水等技术服务活动,节假日开展了篮球比赛、秦腔演出等文化体育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积极推行政务、村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特别是"中央直补资金"、退耕还林、民政资金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计划生育等方面及时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年内共公开以民政资金发放为主要内容的公示32次。
五、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民政事业费管理趋于规范。
按照乡财政改革的实际,对县民政局直接拔付到乡民政帐户上的救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的模式,由民政对象持"四联单"在信用社领取救助现金,其它民政资金按照财政惠农政策"一册明一折统"的程序发放,充分保证了各类经费足额发放,为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彻底杜绝了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
六、切实加强民政办公室和业务人员自身素质建设。
组织民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基层民政员读本》等政治理论知识和基本业务知识,民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显着提高;通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党性观念,工作作风显着转变;认真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四条经验:一是国家大政方针好,民政投入增加,政策到位;二是领导重视,安排部署到位;三是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指导到位;四是各村配合得力,乡村干部和民政人员工作扎实认真,责任心强,工作人员到位。但是,我乡民政工作和新形势下农村实际情况、群众愿望相比较,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财力有限,没有形成稳定的民政资金保障机制;二是民政工作队伍不够健全;三是对村上指导、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四是在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我乡的民政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这一年来东岳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2、在20xx年元月分为我社区的低保户师公云申请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请落实后并随时关注房屋维修进展后一一向镇民政汇报并发佐证图片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对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区现共有五保户12人,集中五保现11人,散居五保户1人,每月我们都对我社区的五保户进行居民养老服务,每月也将到五保户家中慰问探访,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进行了解。
总结全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居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青岛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提早谋划、努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提标机制。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10440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3%、20%、19.2%。二是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救助门槛、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在青务工、上学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三是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起草了新的《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规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出台了《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半年,核对低保新申请对象4091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578人,检出率9.6%;复核低保对象14953户26127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22户,3429人,检出率8.8%。
3.大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大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
4.减灾备灾机构和储备仓库建设取得新进展。20xx年底,我市在即墨蓝村镇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贮备仓库,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经费争取阶段,下半年可确保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系统推进。
1.出台总体改革意见。经市政府授权,于4月初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深化登记管理、发展环境、监管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2.制订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
3.制订了《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建立社会组织监管办法、监管体系进行规范。
4.起草了《青岛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就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社会组织资质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名录编制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制定了我市脱钩方案、开展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好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
1.编制殡葬规划。从基本满足本区域安葬需求出发,以“节地、生态、文明、惠民”为原则,以室内骨灰存放和公益性设施为方向,编制《青岛市十三五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青岛市殡葬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圆满完成春节、清明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节共接待祭扫群众61.99万人次、祭祀车辆8.4万辆;顺利实施20xx年春季海葬工作,有778名逝者回归自然;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2924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3582万元。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869对,离婚登记约9815对,补证9131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85682件,总婚姻登记工作量为135497件,登记合格率为100%;起草了《青岛市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方案》。受理收养申请179件,公告52件,办理完成128件。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6772人次,有力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1.建设3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及奖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具体任务、标准以及工作要求。
2.拟定了《20xx年—20xx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目前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计划到20xx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9.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方面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具有示范意义。
(五)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为建立完善市(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起草了《青岛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完成了青岛市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换届选举遗留难点问题和群众上访问题,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
组织开展了社会工作主题研讨会、宣讲团巡讲、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编制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全市培训人员达2250人次。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保障得力。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约5万余名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5%,“三属”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发放。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走访优抚对象3000余户,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85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共计1622万元,起草了《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扩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更好的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40人;举办20xx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6月28日组织全市363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理论了考试。
3.部署开展“青岛市军休工作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从抓好队伍建设、安全隐患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接收安置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23名。
4.完成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检查考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发了《青岛市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双拥工作汇报片和双拥画册,编印双拥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编卷市级迎检档案材料;对各区(市)和相关迎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营造创城迎检氛围。6月30日-7月3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检查考评。
(七)老龄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扎实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市老年维权中心、老年维权岗、老年维权俱乐部、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及老年维权调解中心(西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继续与青岛日报联合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益活动,已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24个,志愿者团队80余个,近万名志愿者为近3000名空巢老人提供陪伴。特别是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民建议,自6月1日起,利用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空中老年大学”,目前已有百余名老年人登记注册为学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
2.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培训人员流失率大,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是目前非常大的制约因素。建立养老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十分紧迫。
3.社会工作推动力度不平衡。市内三区发展相对较快,部分区市无机构无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工作推动缺乏机制和人员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缺乏系统性,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4.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社区民政工作,在街道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实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现对一年来的工作做以总结:
一、低保工作:
根据上级精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新对低保户进行入户走访核实,确定了10户18人的低保户,月保障金2820元。在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接受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
二、救灾救济工作:
1、社区居委会走访辖区长期生病和特困户居民、残疾人、生病的低保困难家庭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并帮助他们申请困难援助,共发放资助金额20900元。援助关心、慰问和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在生活中得到实惠,享受到政府的关怀。
2、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15位贫困学生31800元。
3、对困难户无住房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5户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到了廉租房补助30000多元,建立廉租住房台帐,长期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三、优抚工作:
做好拥军优属的慰问工作,为军人家属送去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了解军属和退役军人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做好优待金及立功奖励金的申请上报,发放立功奖励金3人1710元。
四、残疾人工作:
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的社区服务,落实各项残疾人政策和措施。残疾人的生活、上学、就业、康复治疗等权益得到保障。成立残疾人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制度,建立残疾人档案,组织残疾人参加社区的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帮助,使他们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总之,一年来我们社区民政站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各项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民政站的职能,从而推动本社区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并入淮南市的第一年,事务多、任务重。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民政、残疾人救助工作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入手,调整工作思路,一年来做了如下工作:
一、宣传工作
今年我们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要求一切与民政救助有关的都要公开,现在在镇政府网站和镇、村公开栏、民政大厅到处都能看到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与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程图,居民申请一站式救助受理流程图,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图,农村五保对象审批流程图,大病住院病人一站式医疗助服务流程图等。此外,我们还利用会议、网站、公开栏等广范宣传,使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知道如何办理,找谁办理。
二、城乡低保工作
镇制定了《寿县茶庵镇城乡低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0月份又下发茶政【20xx】226号“关于转发寿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社会定救对象进行年度审核调整的通知》的通知”,10月30日镇召开了村主任、民政协理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村组织人员对城乡所有低保对象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家庭每户必须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复核认定继续享受的低保户名单在镇、村公开栏和镇政府网站公示,接受方方面面人员的监督。一年来,对低保户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对象予以取消,全年共清理退出农村低保93户,116人,动态调整77人,计193人取消了农村低保,取消城镇低保12户13人,全镇今年新增低保33户75人,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实行听证制度,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低保群体更加合理。今年全镇共发放农村低保款3336408元,城镇低保由县民政局直接打卡发放,保证了低保户的利益。
三、优扶、社会定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
我镇对60岁以上退役军人和重病返乡军人本着符合一个解决一个,不留后遗证,同时对死亡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全年共取消优抚对象5人、社会定救3人,拟新增精减职工2人优扶。全年共发放五保经费1268087元,优扶200人款1355487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8人,款10155元,现役军人22人款167200元。
全镇386人农村五保收入都在脱贫线之上,在镇、村的关心支持下,基本能够达到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茶庵敬老院、谢埠敬老院共有集中供养五保150余人,这些老人在敬老院里安度晚年。针对谢埠敬老院不通自来水,我们花费1.5万元为谢埠敬老院打了一口大井,同时为两个敬老院安装了12盏太阳能路灯,为所有院民房间内修建了集成天花,重整了线路,院民的安全系数得到了提高。进入12月份,我们对因死亡、迁出等原因减少的20名农村五保及时进行清理,对新增的18名农村五保逐一进行审核把关。通过民政办和敬老院的共同努力,茶庵敬老院成功申报为2敬老院,谢埠敬老院也申报为1敬老院,保证了敬老院和院民和利益。
四、城乡医疗救助
按照个人申请、村评议公示、镇审核上报、县审批的程序,我镇20xx年共救助33人次救助款84738元,对确实困难群体,镇从救急难资金中进行临时救助,今年共发放临时救助9人资金10600元,已打卡发放到位。对大病个人负担超过20xx0元的我们及时对患者说明,叫他们先进行大病保险后才申请大病救助,多一次报销机会,尽量减少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此项工作已深入人心。
五、残联工作
1、今年4月我们对低保户中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梳理,共清理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23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一、二级22人,三、四级14人计36人)全部拿入救助范围,全镇一级残疾人81人,二级265人,三、四级56人,共402人全部在4月底前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此项工作也是在全县率先完成,且正确率100%,目前对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29920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今年为需要护理的567名重度残疾人办理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虽然不高,但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尊重。
3、精神病人药补和精神病人住院补助全镇共筛查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34人补助款34000元,已打卡;
4、白内障复明术,全镇在县医院做了4例免费手术,我们还联系县残联、县民政局邀请了合肥爱尔眼科医院等对全镇疑似白内障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能够手术的免费为这个群体进行手术,让他们重见光明,看看美好世界。
5、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今年4、5月份我们对全镇的残疾儿童进行了筛查,共筛查出0—10岁残疾儿童10人其中脑瘫患儿3人,由县残联联系医院为他们进行康复训练、矫正。
6、就业培训,对残疾人我们不只是实行资金救助,更注重对他们劳动能力的培养上,教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今年,我们通过县举办的“万人就业”和“千人就业”培训班,选择10名有一定能力的残疾人免费学习、免费吃住进行学习养殖、种植技术,经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并且每人补给1000元项目资金帮助他们发展生产,11月份又在残疾人中选择了5名“万人创业人员”准备每人补助20xx元创业资金,总之,我们想使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要叫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叫这个群体活的有尊严。
7、今年我们帮助残疾人新办、补办残疾证,目前已有55人拿到残疾证。
六、防汛救灾工作
我镇位于瓦埠湖上稍,地势低洼,在汛期来临之前我们就制定了防汛抗旱预案,今年我镇灾情不断,7月4至8日的强降雨关岗、精神、茶庵街道胡圩村、谢埠村等农田大面积被淹,8月份又发生大面积旱灾,9月28日起到10月31日长达月余的连续阴雨天气严重影响了我镇的收割进度,特别是10月26日至30日的强降水使我镇出现大面积涝灾,沿瓦埠湖的关岗村、精神村、茶庵街道以及沿淠东干渠的胡圩村、谢埠村共5村45个村民小组的部分农田被淹没,全镇受灾人口5530人,受灾面积33000亩,其中绝收5000亩,倒伏9000亩未收割的水稻也已发芽,受灾最重的关岗村有3个村民组9个自然村庄被水围困直接经济损失1980万元,我们以保人生安全为第一要素,紧急转移安置32人,挽救了人民的生命,把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第一时间把灾情上报县局,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
七.殡葬改革和红白事工作
殡葬工作红白事管理一直是民政关注的重点,特别是殡葬工作,我们宣传对老人厚养薄葬,子女孝敬老人,让老人活的舒心,过的开心,不为衣食住行发愁,老人死后文明祭祀,提昌节俭办红事、白事,不相互攀比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同时我们还对五保、低保、优抚等困难群体启动火化、安葬费用减免政策,每人可减免1190人。
八、社区协商工作
今年我镇的关岗、精神、谢埠3村申报为社区,社区总数占到了一半,社区的制度、管理和各项事务的协商必须样样跟上,针对以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制定了茶发【20xx】154号“关于印发《茶庵镇村(社区)协商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县民政局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九、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继续加大政府对民政、残疾人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听证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茶庵、谢埠两个敬老院加强管理,建立各项制度,用制度约束人,针对茶庵敬老院老人没地方洗澡,准备建男女洗澡间;在两个敬老院分别建洗衣房,方便老人生活;农村五保也要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20xx年是村级换届之年,搞好村级换届;全面试行(村)社区协商工作。
总之,一年来我镇民政的各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给党委政府当好了助手。
今年以来我局牢牢把握市局提出的重点工作思路,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一、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
(一)居家养老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做好居家养老工作顶层设计。出台《宁海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海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生态宁海、长寿人家”关爱长寿老人实施计划》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工作政策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的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补贴制度,有效落实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实现村社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切实抓好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3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共计配送餐覆盖260个村社,超过197个的任务指标。完成前童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目前5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3个整体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运营、1个部分功能委托(桃源)、另1个进行了民非登记。12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部分功能进行社会化运营。
(二)医养结合进一步深化。扩大医养结合覆盖面,全县20家养老机构,5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签约率达到100%。积极寻求与卫生部门合作,目前金中康乐养老中心等4家养老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在院内设立医务室。
(三)加强养老服务行业建设与监管。着眼于扩大有效供给,强化风险管控、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资4.56亿元的宁海县老年公寓今年完成投资1.2亿,房屋主体已结顶。强蛟镇、力洋、大佳何等敬老院建设工程今年分别被列入20xx年度新开工重点项目和票决制项目,目前按计划顺利推进。越溪敬老院已通过公开招标与三替养老中心达成公建民营运营方式,20xx年底投入使用。20xx年宁海县总床位数达到6891张,每百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2张(老年人口132519人);二是加快消防设施改造。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成效明显,今年投入消防设施改造资金约1300万元,全力抓好消防设施建设。18家养老机构全面完成消防设施改造任务,闻裕顺福利院和黄坛敬老院完成智能感烟系统安装,喷淋系统改造正在设计中。三是全面铺开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完成所有养老机构以及9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参保任务;四是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全县评定了6家AA级、6家A级养老机构、评定了153家AA级、130家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五是推进智慧养老进程。为了减少电气引起的火灾隐患问题,所有公办养老机构都进行了智慧用电设备的安装与使用,目前已安装使用智慧用电设备87套。
(四)加强老龄工作。以“中国老年宜居宜游城市”认真为契机,我县积极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全县评共选出10名孝亲敬老之星以及20家优秀基层老年人协会。做好宁波市寻找“最美长寿村”活动,我县河洪村等5个行政村获得长寿村称号。王春文、薛国苗分别被评为省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大型戏曲晚会并开展防诈骗活动宣传。
二、完善社会救助、救灾体系建设
(一)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职能。一是全面落实新出台的低保管理办法。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完善第三方机构核查机制。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低保对象7002户9371人,占我县户籍人口的1.58%,低保边缘对象2387户5779人。全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我县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共抽查低保对象1443户2171人,约占总低保人数的25%,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二是建立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常住人口7元的标准超额安排县级临时救助资金预算。不断完善临时救助信息与核对平台数据融合,做到精准救助;三是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救助保障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完善民政窗口专职工作者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巡查和实施主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四是拓展救助管理方式,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主动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去年救助站站共救助900余人次,其中男性711人次,女性189人次,救治精神病人33人次,痴呆傻人员102人次,危重病人1人次。
(二)加快提升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水平。建立健全孤儿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县、乡镇(街道)二级联网审批。形成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信息系统。全面实施“添翼计划”,帮助儿童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截止9月底,我县共有寄养孤儿9人,社会散居孤儿25人,困境儿童775人,今年我县已发放保障资金达460万元。
(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一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契机,大力推进防灾减灾建设。同时,通过盘活公共场所,确保避灾场所高效、高质、高速运转。目前,全县已建成1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个“浙江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二是全市首创巨灾保险“村民e点通”。以前童镇为试点单位,全市首创巨灾保险“村民e点通”,通过线上安装的手机客户端“宁海村民e点通”服务平台,让村民可自主浏览了解公共巨灾保险等服务事项,并可以进行网上互动,足不出户就让村民能了解到相关知识。三是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标准化建设。今年我县已完成27个标准化避灾安置场所,累计共建立75个标准化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29%,超额完成省级规范化建设指标。
三、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一)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进程。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评估活动,共评估出示范型农村社区4个,完善型农村社区168个,提升型农村社区176个。长街镇对岙洞村等四个行政村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农村示范社区;二是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功能。深化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出台了《宁海县村民代表退出细则(试行)》,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对村民代表的日常管理,倒逼村民代表规范行使权利和义务,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实现全县社区协商议事“五个有”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民主协商五步工作法,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以及参与主体的自治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强华庭社区的市级民主协商观察点建设,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三是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从事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探索通过项目购买等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面向社区提供专业服务。通过3年时间,创建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今年跃龙街道的北星社区等5个社区创建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社会服务,今年共2个项目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四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招录、服务规范、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薪酬待遇、激励保障等机制。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统一招聘工作,今年共公开招聘3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极大地减轻了社区的压力。
(二)释放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一是更大范围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力推进第三批脱钩工作。全县44家应脱钩单位都已完成了注销登记或转为直接登记的变更手续(37家变更,7家注销)。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完成32个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及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完成了我县第六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工作。出台了《宁海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累计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200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公益项目创投工作。进一步推进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实体化平台运作,乡镇街道平台建成率达到50%以上,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建成率达到80%。
(三)扎实推进社会工作进程。一是做好社工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精心组织考前培训,严格社工考后资格审查,今年全县共有88人获得初级或中级职称。二是推动县社会工作协会成立。成立了宁海县社会工作协会,主要成员单位为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从事社会工作的机构。协会的成立,将为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法律法规,贯彻社会工作部署,推进社会工作政策落实提供重要的平台;三是积极创建第三批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经过专家组到实地检查、评估审核、公示公告等环节,最终滨溪社区被命名为第三批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四是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xx年中心通过热线电话、网上求助、微信公众号等受理各类市民求助事项达5万余人次,求助事项办结率100%,服务回访满意率99.85%。累计发放老年“一键通”电话机1739部,累计服务2.3万人次。
四、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积极推进双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慰问活动以及日常性走访,架起了政府和优抚对象之间的沟通桥梁,了解优抚对象的诉求,提升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加强了双方融合关系,弱化了上访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开展民间关爱行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退役军人服务行动中来。委托相关公益服务服务组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大大提升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活动,打开了优抚服务的新模式,逐渐形成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今年对优抚对象共发放各类补助金2459余万元,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二)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建立网络实现服务全覆盖。落实机构编制,成立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1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30个社区建立了服务管理站,建立了180个村级服务管理站,使真正做到活动有场所、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二是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意见,38名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在我县乡镇、街道编外用工岗位帮扶就业,帮扶年工资收入不低于上年度非私营和规上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59225元,并实现动态调整,自7月起调整为63109元。52名自谋职业1996、1999年进藏退役士兵帮扶就业36人,对安置工作后下岗的进藏兵帮扶就业4人,帮扶待遇超过5万元,下岗志愿兵有就业需求的由企业给予帮扶就业。就业帮扶措施,缓解了退役军人的就业压力,也缓解了涉军维稳压力。三是变被动防控为主动约谈。通过主动约谈、上门谈心等方式,广泛和退役军人做朋友,换位思考想他们所想忧他们所忧,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的合理诉求积极探索解决途径,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打下基础。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和专业士官安置工作。落实两年义务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等资金补助政策,同时提供面对对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对7名转业士官通过理论考试、档案考核的办法进行安置。
(三)全面推进信息采集工作。9月初我县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对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任务。以县、乡镇(街道)设立集中采集点,村(社区)居委会设立集中点和上门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横幅、公告、海报、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顺利完成采集工作。
五、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一)畅通慈善帮服渠道。一是拓展线上网上“慈善超市”多元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慈善服务”模式,开展互联网营销,搭建网上爱心物资变现平台,多渠道、多形式为困难群众增加收益,其中“宁海七彩农业开发公司”扶贫基地已为困难群众销售各类土特产2万余元元;二是推进线下“慈善超市”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借助超市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和志愿服务的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宁海县已建立2家线下“慈善超市”,每家拨付慈善超市运营资金2万元;三是全市首建“慈善孵化基地”。宁海县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是宁波市首家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基地采取“政府扶持、专业运作、社会联动”运营模式,为慈善公益组织提供孵化培育、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学习交流、成果展示等,促进慈善组织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县已有6家慈善组织入驻孵化基地。
(二)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福彩销售确保稳中有升。通过电脑彩票片区精细化管理以及“公益福彩•与你同行”福利彩票摸奖活动等手段,有效提高彩票销售量。截止12月底,我县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29亿元。
(三)福利企业20xx年销售创历史新高。20xx年,我县福利企业完成工业产值达1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实现产品销售收入达1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实现利润5750余万元。,不折不扣地落实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全县29家福利企业共享受到政策优惠477.7万元。
六、提升专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一是新建拟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进展顺利。西林水库工程经请示省移民办同意,9月份完成水库工程(恢复)第一期蓄水验收。清溪水库前期工作已进入申请《停建通告》阶段,待省水利厅出具水库规模论证意见后,进入实物调查评审阶段。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着重做好到户补偿兑现工作,相关复建项目抓紧实施,同时做好前期移民安置工作,为明年上半年引导截流工程验收做准备;二是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尾留问题逐步解决。有效解决个别安置点生产用地分配问题,继续督促乡镇(街道)做好产权证办理,以及个别移民的困难帮扶、脱贫攻坚工作;三是着力抓好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严把项目编报关、实施关、结报关,全力推进项目提效增速。主动做好后扶项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努力把“饮水思源”移民项目打造成一个优质的惠民品牌。
(二)深化殡葬改革。一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召开了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着力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会同物价、市场监管对抽取的20加公墓单位开展物价检查并落实回访,联合成员单位对全县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总结评估整治成效;二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确保生态葬法持续推进。今年下拨乡村墓地惠民政策补助资金137.04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奖励资金369.44万元、绿化补助资金102.00万元、公墓管理维护经费91.52万元;三是有效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继续配合县文明办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乡村墓地建设,加紧调研,推动以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工作。三是殡仪馆工作提质增效。去年共火化遗体4281具,火化率保持100%。继续推进示范型殡葬场所创建,去年会同文明办、公安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一起在殡仪馆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推进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服务。20xx年共办理各类婚姻证件8598件,其中:结婚登记4104对,离婚2069对,补发2390本;办理收养登记申请35件,已登记发证33件,解除收养登记2件,接受收养咨询约300人次。认真做好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婚姻系统公安比对错误数据5000多条的修改并上传工作。收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理,重视对申请人资格审查,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四)积极开展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区划调整前期调研稳妥开展。根据市、县领导关于宁海撤县设区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决策咨询委、县发改局等单位,编制了宁海县撤县设区可行性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同时形成《宁海县撤县设区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上报民政部相关领导;二是平安边界建设有序推进。会同相关县市区开展界线联检。对4个界桩进行了修整和改造提升。相关毗邻乡镇签订平安边界共建协议。同时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宣传;三是地名文化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编撰完成《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宁海篇)并通过市局和省厅的审核。出台《宁海县第二批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宁海县地名志》形成初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通过国家民政部的验收。
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力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整合人员配备,推动更多事项进驻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民政局现有“三项半”审批事项48项,今年来积极推进审批事项全面进窗口进程,目前除婚姻登记类和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没进驻外,其余40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同时增加2名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推动更多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实现高龄津贴发放“一次也不跑”。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对接,建立健全对比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由原有的老人申请政府审批发放改为政府主动发放,高龄津贴改多头发放为委托各乡镇街道按月发放,截止到10月底,一共发放186323人次。二是今年全县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优待证办理跑出新速度。从原来需4个月的办理期(到省里统一制作),变为全县的老年人优待证统一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几分钟内申请人即可领到自己的老年人优待证。截止到10月底,一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200余件。三是全力配合跑改部推行身后全事项办理改革。现在死者家属只需在12小时内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死讯,防保医生就会在24小时内主动上门开展调查并当场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死者家属即可凭此证明进行遗体火化。在此基础上,改造办理流程,通过“政务钉钉”信息推送,实现死亡讯息内部流转,民政、公安、人社、殡仪馆等收到信息后及时停发养老金、注销户籍等,让群众不用再分头跑部门。
(三)切实提升“最多跑一次”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和跑一次的实现率。一是培养“全科”窗口服务人员。大力培养业务型人才,切实提升所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实现“一窗受理”和“无差别受理”打好基础。二是落实局领导定期坐班制度。全程监督办事过程,督促办事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程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落实回访制度。责令业务全面的课室负责人在月中和月末,对本单位所批事项的申报当事人进行每月二次的电话回访,及时掌握已办件当事人对申报过程的评价,及时解决群众的相关要求,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