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通用5篇)
我镇接到《xx市卫生局xx市保健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保障全镇居民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镇正常生活秩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保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
我镇始终高度重视保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维护我镇稳定的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于20xx年4月29日由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强同志组织召开20xx年xx镇保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1、在会上传达了xx市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卫生会议精神。
2、搜集前期自查(4月22日至4月29日)结果并对后期自查(4月30日至5月22日)做出安排。
3、指出了自查方向,并着重对种植业用药情况、养殖业和水产业饲料喂养情况、餐饮行业、药品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4、并安排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新市工商所进行沟通,请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和社事办对我镇市场的原材料进出情况进行检查。
5、安排我镇司法所、派出所针对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
二、加强培训,注意防疫,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镇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参会人员有xx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许发明同志、镇分管领导彭华容同志、社事办主任陈作珍同志及各村村主任、游厨、镇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许发明同志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三证要求;厨房设施要求等。从各个方面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解释。从事食品加工方面的负责人积极发问,并对我镇食品安全卫生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发现问题,加强整改
食堂安全卫生关系我镇居民健康的大事,容不得任何疏忽和麻痹。为保证我镇经营安全卫生高效运转,各村对村上游厨进行登记,并再次进行统一培训;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对我镇8家餐馆、11家米粉店、2家食堂、2家农家乐、8家腌卤摊店、3家蛋糕店进行检查、3家药店、26个村医生;畜牧兽医站对我镇15户养殖大户进行检查。在此检查期间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发现除学校食堂、老文大排档、正红旗酒家有卫生许可证。其他单位均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2、除学校食堂坚持索要索证登记,其余均无索要索证登记或不全。
3、个别医生有超执业范围执业。
保健食品厂,地处兴宁市经济开发区南寨仔段,东临205国道,交通十分方便。本厂于20xx年建成,占地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药食同源、食品新资源物品的固体饮料和代用茶生产和销售,于2xx年末第一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司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兴宁市质量监督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药食同源植物、食品新资源物品、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糊精要符合GB/T20880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317的要求,等等。
春节过后,按照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负责人郑海东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名称为xx市保健食品厂,厂址是兴宁市人民大道(205国道)寨仔段,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体饮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代用茶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代用茶和固体饮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药食同源和食品新资源物品、麦芽糊精、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代用茶执行的是QS/、固体饮料执行的是QS/。所有标准的状态都是现行有效。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
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保健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年xx市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局长负责,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销售保健食品日常销售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进销记录制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的规定,我药店开展了保健品经营活动自查,现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理如下:
一、 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
1、本店从业人员存在着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认知不够清楚,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
2、本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不够完善。
3、进货查验进销记录不够详细,票证保管不够完善,有丢失现象。
4、供货产品资质手续不够完整,记录不够详细。
5、价格标牌有涂改不清、更换不够及时、不整齐现象。
二、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下整改
1、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等规定,对本店所有员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使此类培训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2、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4条等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3、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9条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取得进货票据,并如实记录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9条等规定,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书》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并整理建档保管。
5、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第4条规定对销售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进行了彻底整理,以使销售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员都以整改后的标准为准则,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定期不定期的对本店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整改。以保证正确履行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日常销售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有益的贡献。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私、以药谋私、贪wu受*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 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