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控制情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篇)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今后打算
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九日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20xx年08月01日,上级单位到我院检查督导,发现本单位内部存在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完善、规范院内制度,提高工作与服务质量,现本单位做出针对性自查、自纠,纠正不规范行为,以响应上级单位督导。
1、督导期间,发现一位患者不在院,针对此情况,我院特设定期、定时查房制度,以确保患者住院期间不离院,该职责交由信息核对人员专项负责,并加强入院宣教,要求患者有陪护人员,得以保持患者长期在院。
2、督导期间,发现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针对此情况,要求科主任无条件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严格管理,设奖罚制度,如若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必严惩,院内成立督查小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严格把关,做到病历书写规范及时。
3、督导期间,发现个别库存药品与实际药品不符,针对此情况,院内该专项负责人重新核对、盘查药品,确定不符药品种类,并要求严格管理,建设良好工作制度、流程,设奖罚制度,组织各成员学习并遵守该制度、流程。
此次督查发现问题实属本单位监管不力,感谢上级单位督导发现问题,今后我院将继续在上级单位领导下继续为人民服务,让广大患者享受到最好医疗技术及服务,做好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基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