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对照会财会[20xx]1号文件要求,县地震局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搞好自查

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题检查,促进单位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做到管好,用好资金,保障本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二、明确目的,依法自查

我们在自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自查,确保达到自查的目的。

三、认真自查,突出重点

在自查中我们对照以下几点,认真进行了自查。一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四是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严格遵守;五是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完善;六是是否存在会计造假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的行为。

四、针对问题,认真整改

(一)、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在财务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我局实际拨入的、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在安排经费支出时,分轻重缓急,即保证常规工作的需要,又保障重点支出所需,即体现实际工作需要,有考虑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过程中,建立了经费支出管理,授权审批,财产清查等相关内部管理。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各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确保责任,防止舞弊,各项款及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明确了经费支出的开资范围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支出,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务、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务、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了账账相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通过自查,我单位还存在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狠抓落实,切实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管好用好资金,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篇2

根据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xx〕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10月,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为实施专项检查阶段、10月为整改提高阶段。

截至本自查报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性工作,形成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拟订的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专项活动的组织

1、公司根据《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周文贵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总部与子公司的分级管理:公司总部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布署、组织检查及制度完善工作;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规范化的具体实施。

3、由财务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协助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二)专项活动的开展

1、各独立核算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对《上市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调查表》所列的自查事项进行逐条对照,全面、深入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边查边改,对可以马上解决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告总部,经确认后统一整改。

2、自查自纠期间,审计委员会指派内部审计部门采取审阅资料、现场走访、约谈相关人员,对公司自查进行指导、督促、形成工作记录。

3、各独立核算单位自查结束后,公司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小组进行抽查。

4、制度梳理:根据最新指引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公司缺少的制度,加以制定。使公司的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更有成效。

二、自查工作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和执行、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公司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

2、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公司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人事关系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在其他单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以外的主体)兼职。

5、公司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要求。现有财务会计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6、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人员的离职交接做了规定,会计人员离职交接严格按制度中的规定办理。

7、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有计划地轮换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8、公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会计人员自行参加各类会计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每年组织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最低不少于24课时;并不定期多次以外派人员参加培训、向外聘请专家学者到公司讲座、以及公司内部的培训等多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9、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1、公司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合法有效单据齐全,部分由母公司开具的发票清单因量较大另行装订与每月的凭证一起存放。

2、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增值税发票、应税劳务销货清单、商品验收单、进价变更单、用款申请单、付款银行回单。原始单据齐全。.

3、记账凭证的编制:在凭证的编号上,采用按照发生经济业务的先后顺序编号,对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采取分数编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将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凭证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明确经济责任。

4、凭证的审核: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前由财务经理(或审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审核其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审核科目是否正确;凭证金额是否正确。

5、公司各科目的明细账由记账凭证自动过入系统。

6、公司使用用友NC财务系统,记帐凭证每日打印每月装订成册,总账、明细账按年打印并订装。

7、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是由系统自动生成,在编制单体财务报表前都与集团内有关企业先进行对账。

8、公司每月编制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对于同一经济事项的具体核算原则一致,母公司系通过对公司各项业务制作账务处理范例而达成。

9、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实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估计变更须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10、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哪些审批程序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政策变更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资金的统筹、融资及预付款的审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技改基建、风险投资等审批权限分别集中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超越权限审批。

3、公司资金管理业务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出纳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与上市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构成亲属关系。

4、公司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不存在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财务由专人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公司开通了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支付、审核权限符合《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要求。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分离;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分离;出纳人员未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收付原始单据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字样。银行收支凭证由专门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出纳人员均有核对收付款凭证。

6、公司禁止开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票据。

7、公司财务印鉴有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发票专用章分人管理,避免印鉴保管风险。

8、公司日常票据主要有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设置票据登记簿管理。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存根签名,

9、个别子公司作废票据能及时注明作废字样,但仍由出纳保管备查,4月起改由会计保管备查。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下设十三个章节,包括总则、财务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流动资产管理、非流动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股利政策、内部审计、事务管理等内容。同时制订了有关费用、收入、固定资产等十二项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能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及修改,由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的分级审核制度。

3、公司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并督促其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执行。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未作出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须履行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计划:在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五)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情况

1、公司使用用友NC版财务软件,模块运行正常,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的运营需要。

2、公司财务信息软件系统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数据库每周备份一次;系统服务器由信息部专人负责维护,技术问题由用友公司负责处理,公司购买软件系统的合同条款里明确规定了专业机构的维护人员不得泄漏公司财务信息。

3、公司对用友NC软件系统访问及操作权限根据不同的职责与岗位进行了设置。不属于财务部门的人员无法访问及获取财务信息。

4、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在结账后进行“反结账”操作时需要履行向总部财务总监申请及审批程序。

(六)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1、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情况

子公司财务经理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任命,其对母公司负责;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由子公司进行初评,母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复评,最终由母公司总裁确认。

子公司其余财务人员的招聘、任免均由母公司负责。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与母公司一致,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母公司不定期组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情况

子公司每日下班前须向母公司财务总监报送《资金日报表》,每周一报送《周资金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表》;每月、每年均需报送月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表、年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表,便于母公司了解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及运营情况;由母公司负责统筹安排资金需求。

母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担保和大额对外投资等须经母公司批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经母公司审批。

四、自查总结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与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认真进行分析和反思,提出了整改方案及措施,规范了公司的运作水平,增强了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运行体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要求,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会计工作规范运作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作安排全面。

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属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会议,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题安排,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查整改,切实做好全系统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全系统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财务股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我局下发了切实可行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标准,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细致的从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电算化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

1、各单位都能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组织会计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局属各单位都能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核算中心纳管单位设报账联络员一名,核算中心未纳管的单位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财务人员变动移交手续健全。

2、各单位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开展会计工作,会计政策运用准确。

3、原始凭证的格式正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4、各单位都能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账薄启用规范,账薄登记字迹清楚、要素齐全、摘要明确,结账、错误更正方法都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

5、财务人员能按时、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6、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能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调阅、复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的销毁符合规定手续。

7、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健全,会计出纳分设,印鉴分管,按时按要求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范围、组织程序明确。

8、内部会计制度健全,执行到位。货币资金业务办理,支票管理,发票领用、缴存、销毁等符合内控制度要求,资产配置、处置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9、建立会计电算化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会计核算专用计算机,按规定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打印、装订账薄、凭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符合规范的要求。

三、查漏补缺,确保自查成效

通过自查,我系统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各单位都能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但与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标准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1、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个别记账凭证的空行未注销。3、内部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4、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靠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一是督促无证人员积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力争全系统财务人员都持证上岗;二是对记账凭证空行未按规定注销的,逐凭证整改完善,确保每一张记账凭证都符合规定。三是举办财务人员培训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质。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全系统财务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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