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精选21篇)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个人简历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按照《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专门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照方案要求,全面进行自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我局x年发放相关津贴补贴包括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奖、十三个月工资、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误餐补贴、工会慰问类等xx项,共计.x万元。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
三、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等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确保财务支出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滥发津贴补贴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内容
经会议讨论研究,我镇制定了《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三权在下且经费由乡镇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含所辖机构社团)均纳入整治范围,将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了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确保我镇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组织,专抓专办
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推进。
三、认真梳理,分步清理
1、召开会议,自查开头。召开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自查清理,重点是清理自查违反中央、省、市、县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会议要求对已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采取全额退回并收缴同级财政,同时严格落实公示制、制和问责制。
2、领导亲查,重点审核。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主要负责人对自查结果亲自开展重点督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对照政策,及时纠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我镇结合实际,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严明纪律、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不想乱发、不能乱发、不敢乱发”的制度,制定了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笼子”,使规范管理津贴补贴发放成为常态化。
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金特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编制及工资发放情况
x区农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2人,实有11人,其中:干部10人、工人1人。
x区农机局11人每月发放职务(岗位)工资11855元、级别工资26126元、保留工资396元、高原补贴220元、工资区类差149.5元、艰边津贴4360元、地方性津贴21760元、公务交通补贴7250元、养老金补贴1人每月10元。
二、自查情况
x区农机监理站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均依据人社部门的批文执行,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不存在未落实上级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情况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特此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件精神,我委认真对照《通知》的总体要求,于20xx年2月29日至3月4日对我委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委始终严格规范干职工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违规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继续发放已经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违反奖励规定向职工普通发放各类奖金;没有实行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没有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变相发放津补贴;没有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没在下属或关联单位(企业)变相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委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同时依规代扣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金等。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委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委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两城镇七村小学严格贯彻执行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精神,依据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我校多次组织全体教师开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提高规范办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充分认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危害性,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文件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目前深入细致排查截止到现在,我校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两城镇七村小学
20xx-12-10
从20xx年开始,江西省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全省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特殊津贴标准相应分为每人每月70元、120元两档发放。全省有99县区的87719人享受到了津贴政策,占我省农村教师的33%。据悉,我省是全国率先全面推开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的省份之一。
20xx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我省申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确定我省余江县、玉山县开展“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表明,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稳定教师队伍有积极的成效,因津贴标准太低,尚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据此,20xx年我省财政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5000万元,达1.5亿元。从20xx年1月1日起,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
20xx年,我省再次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即: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从20xx年至20xx年五年内,我省已两次提高津贴标准,补助资金增幅达到3倍。
1、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省在20xx年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同时指导各地制定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享受津贴。同时与人事、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对各地特殊津贴资金的拨付及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人事、教育、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制定监督措施,对违反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20xx年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以来,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以惠促稳,使农村教师安心在基层工作,永修县等许多中心小学教师在实施津贴制度后愿意到村小、教学点任教,这种逆向的流动,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所缩小,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3、激励机制进一步显现。对农村教师待遇倾斜,但不搞平均主义。我省芦溪县等县区积极探索激励机制,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和本县区实际情况,芦溪县将特殊津贴发放标准分为五档,最边远山区乡的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他农村地区则为180—400元不等,同时特殊津贴独立于绩效工资之外,不冲抵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因此,档次的拉开,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在当地,教师甚至要竞争去村小任教,边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一是特殊津贴标准仍然偏低,激励作用仍显不够。由于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边远山区教师在镇里居住,每周甚至每天在镇里与学校来回奔波,每个月的交通费很高,现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虽然经过几次调高,但标准仍然偏低,还是不能完全达到鼓励广大教师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目的。
二是享受特殊津贴面窄。江西农业县偏多,农村中小学条件普遍艰苦,目前享受特殊津贴的农村教师只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3%,大部分农村教师尚未享受特殊津贴。另外,由于没有全覆盖,有些地域边远和最边远的界限并不明显,存在一些中间地带,给科学、合理的发放津贴带来困难。
一是会同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建议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逐年提高特殊津贴标准。
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提高连片贫困地区特殊津贴的标准和扩大享受津补贴的范围,逐步对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全覆盖。
三是认真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四是在推进特殊津贴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完善教师生活保障、教师编制、人员补充、业务培训等各项制度。
五是恳请教育部继续支持我省农村教育,关心我省农村教师,加大对我省的奖补力度。
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尽职尽责,真心实情送温暖。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江西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这项工作将继续奋力前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努力实现城乡教师均衡,进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目标。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回头看”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滥发津贴补贴“回头看”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回头看”领导小组,由资金管理科与综合科具体负责。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滥发津贴补贴“回头看”工作开展后,我中心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管理部、分中心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回头看”的重大意义,认真对待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自查,确保质量
我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全面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过程实事求是,不走过场,自查面达到100%,保证了自查质量。经过认真严格的自查,我中心未发现滥发津贴补贴情况。
四、加强防范,警钟长鸣
通过此次“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我中心充分认识到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要坚决杜绝和预防滥发津贴补贴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我中心规范管理。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就我区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我区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津贴补贴工作的同志重点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x日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传下达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三)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成效
我区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认真清理,按时报送20xx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查报告,截止x月xx日,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自查和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和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举措
下一步,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挂图作战,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定期上报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到时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督查,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源头把关,规范到位。
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严把支出关,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履行。
各单位每年做出书面,严格执行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组每年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明确津贴补贴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制度,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乡再次开展自查清理“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扎实开展
(一)清理设“小金库”情况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工作,对各类账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二)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一是没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二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四是没有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补贴;五是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补贴。
三、自查自纠
经我乡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及违规支出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县人社局:
根据x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人社密电〔20xx〕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xx〕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x委办发电〔20xx〕15号)文件精神,我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财政所、财政中心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经查,我镇始终严格规范,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
经过自查我镇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x县x镇人民政府
20xx年××月××日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xx]48号 )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二ΟXX年七月三号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20xx】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张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金特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编制及工资发放情况
x区农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2人,实有11人,其中:干部10人、工人1人。
x区农机局11人每月发放职务(岗位)工资11855元、级别工资26126元、保留工资396元、高原补贴220元、工资区类差149。5元、艰边津贴4360元、地方性津贴21760元、公务交通补贴7250元、养老金补贴1人每月10元。
二、自查情况
x区农机监理站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均依据人社部门的'批文执行,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不存在未落实上级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情况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特此报告。
x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__]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根据县《关于整治滥发津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在原整治滥发津补贴专项行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20xx年滥发津补贴重点整改项目》说明,再次进行逐项、逐人梳理和计算。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我镇存在独生子女保健费超年龄发放问题。为此,特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在重点整改的12种情况当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存在超年龄发放,共有18人,自20xx年以来,合计超年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900元。其余方面,没有违规滥发。
二、整改意见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镇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超年龄发放18人独生子女保健费计5900元予以收缴。
三、自纠结果
已自纠到位,18人计5900元全部收退,近日上缴县财政局乡镇基本结算户。
四、整治成效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提高了干部思想认识。同时也警醒了我们,要认真领会上级规范津补贴发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滥发现象的发生,要以自查自纠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规范津补贴发放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以确保今后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报告
根据当监发[]1号文件精神,市科协于近期认真开展了标准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科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于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全体干群对津贴补贴的范围、违规主体、违规情形、纪律责任及处分幅度等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为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科协特成立了标准津贴补贴清查工作专班,详细负责清查自纠整改工作。
xx年,市科协在标准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工程设置,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
1、无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现象;无巧立名目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实物情况;无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2、市科协无“小金库”、行政性收费、其它罚没收入等,不存在利用“小金库”、行政性收费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3、对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市科协都严格按照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通过财政平台,以银行工资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了职工个人部分的医保金、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4、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等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5、市科协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通知》规定设立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实施了标准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龙纪发〔〕5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标准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了标准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及标准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龙游县安监局标准津贴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确保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局始终严格规范公务员的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
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局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核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组织。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商务局“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x奇任组长,副局长罗x增、孙x光任副组长;杨x彬、梁x、董x春、刘x、李x启等同志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会增同志兼任,杨玉彬、梁新、董万春、邓妍、关伟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2、全面自查。
我局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局长马广奇签订了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承诺书,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xx县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在局公示栏进行了张榜公示。对照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内容,我局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滥发津贴补贴现象。
3、健全机制。
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每年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