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
答:错误。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私营企业主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阶层,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中的优秀分子,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确定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成为共产党员。
2、预备党员取消预备资格是一种党纪处分。
答:预备党员取消预备资格不是一种党纪处分。
党章规定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程序,是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一个重要阶段。对于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资格是履行入党手续问题,而不是党纪处分问题。
3、申请入党的人在年龄上必须具备年满18岁的条件。
答:该说法正确;“年满18岁”强调了申请人入党必须具备的年龄条件。只有在成年以后,其世界观和政治倾向才具有相对稳定性,才具有确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才能确定自己终生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一般来说,“18岁”是一个人步入成年的基本标志。因此,申请入党的人的年龄规定,以“年满18岁”为底线,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使党员在其申请入党的时候,就具有与党的性质要求相一致的世界观和政治倾向。
4、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答:可以直接接收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这里讲的“特殊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
(1)有的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因工作关系,不宜在支部公开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情况,只能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内部掌握,直接发展为党员。
(2)少数有重大影响的知名人士或某方面的代表人物,他们具备党员条件时,可以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接讨论,接收为党员。
(3)追认党员,只有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才有权批准。
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各进行申辩。
答:错误 党纪处分,是指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按照情节轻重和党章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作出鉴定,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表现作出的评价。对党员进行党纪处分或作鉴定时,允许党员本人申辩,同时也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这既是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对党员进行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重要措施。
党组织对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对那些不予采纳的意见,要向本人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让受处分的党员心悦诚服。对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不得进行追究。
1.申请入党的人在年龄上必须具备年满18岁的条件。
答:该说法正确;
“年满18岁”强调了申请人入党必须具备的年龄条件。只有在成年以后,其世界观和政治倾向才具有相对稳定性,才具有确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才能确定自己终生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一般来说,“18岁”是一个人步入成年的基本标志。因此,申请入党的人的年龄规定,以“年满18岁”为底线,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使党员在其申请入党的时候,就具有与党的性质要求相一致的世界观和政治倾向。
2.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
答:该说法不正确;
发展党员应该把在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作为重点,使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成为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还必须明确,在把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作为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是一种党纪处分。
答:该说法不正确。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指:经过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预备党员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基本素质又很差,又没有继续考察的必要,应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纪处分中党员个人的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主要有改组和解散两种处分形式。
1.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正确。入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因为申请入党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对此,来不得半点强迫,必须自觉自愿。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党组织可以启发教育他,但不能硬拉人家入党。
2. 预备党员可以不履行党员义务。
错误。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认真履行。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 留党察看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错误。党章规定,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4. 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也就入了党。
错误。在组织上入了党,不一定表明思想上同时入了党。只有在思想上真正入党,才真正符合党员标准和党组织要求。思想入党是一辈子都需要解决的事情,在组织上入了党,还需加强修养,做到思想上真正入党。
5.预备党员的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错误。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6.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自动成为正式党员。
错误。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7.职务高的党员,可以不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
错误。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8.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正确。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9.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
正确。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10. 马克思主义是过时的理论。
错误。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仍然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科学理论。
11.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正确。党章规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
的利益。
12. 履行入党手续,既麻烦,又没必要。
错误。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它既是发展对象进行实际的党性教育,也是从组织上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申请入党的同志对这些手续以及为什么要履行这些手续,应当有清楚的了解,并自觉地履行规定的手续。
13.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独立,没有任何关联。
错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
14.共产党员只对党组织负责,不需要对群众负责。
错误。共产党员必须对党组织负责,但同时必须对群众负责,要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15.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正确。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时代前进又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科学理论,作为发展的科学,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因此,它必定随着时代、实际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16.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员标准应适当降低。
错误。明确我国处于什么样的历史阶段与确定党员标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
17.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18. 申请入党不需要任何条件。
错误。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9.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
正确。马克思主义是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理论联系实际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的,又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
20.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正确。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最基本的纲领性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党的伟大旗帜,是党员行动的基本准则和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