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三是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二、 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的问题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为此要注意如下几点:
1、入党介绍人要坚持党性原则,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写意见时,一定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绝不能只从个人意愿出发,或因某种需要“矮子里面拔大个”,降低党员标准。
2、要坚持全面分析的原则,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的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个人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介绍清楚,重点要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
3、在写明被介绍人的主要优缺点时,优点要概括得符合实际,缺点要具体,切中要害,不要只笼统、抽象,简单地提出点希望。
4、两名介绍人都要有自己的意见,不要简单地写同意加一个介绍人的意见。
注意事项:
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不能只简单地、笼统地填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员简单填写“意见同上”或“意见同下”。
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项,应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行政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可不填写。
三、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