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指导思想(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入党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党的三大作风
要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发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6、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7、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出国网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8、党的十八大的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是指导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员令和进军号。
9、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通常是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