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推荐4篇)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通用4篇)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1

1月16日,在中心(学院)领导的安排下,我们参观了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20xx年在重庆创办的“四川省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现隶属于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时挂四川省电力公司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共青团四川省电力公司团校的牌子,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培训基地也并入学院管理。

四川电院作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直属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针对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实施培训,并负责公司系统员工远程教育培训。主要工作是负责四川省公司输配电线路运行与检修、变电运行与检修、电力营销、继电保护、调度、通信与自动化、农电等专业实训的需要。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下设电力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及与人才市场相适应的7个系部30个专科专业,其中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重点专业,“供用电技术”还是教育部“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是四川省“省级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建设自主重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涉外方向)”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澳合作办学教学改革综合试点项目专业。

下图是在互感器绝缘电阻、直流电阻测量和10kVGG-1开关柜停电、验电、装挂接地线的现场的照片,映入眼帘的是工整、规范的操作票和检测报告,规范的开关、刀阐操作,娴熟正确的仪表仪器使用,体现了学生们严谨细致的工作思路和严守规程的良好习惯,也体现了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培训质量。

为期1天的参观紧凑而短暂,叹服之余深深感觉到差距的存在,工作中的缺憾与不足拉大的客观的差距,诸多优秀的经验值得借鉴与学习,在返校后的工作中将与同科组的老师共同努力,将其融入日常的培训教学工作中,以提高我校的培训教学质量与水平。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2

今年,学校狠抓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尤其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安全基础设施的改建和维修。在此基础上,坚持本着“齐抓共管,安全第一”的原则,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日常活动和教育教学中始终贯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这条主线,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科学合理配置,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特别是人防和技防,将作为20--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全员启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确保新一年度安全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1、各班要专设安全教育课,可利用班、队会等有利时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定期开展学生的安全宣传活动,除学校集中活动外,各班要开展丰富多彩、直观有效的活动,并达到学校与家庭的互动。

3、利用警民共建、军民共建的有利时机,将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贯穿于各项活动中,对于大型活动,学生要有活动心得和体会。

4、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班设专题板报。

5、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团队会、安全知识讲座,家长学校、等教育活动,各班有计划、有记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总之,我们的安全意识时刻不可放松,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说得严,不如管得严。我们要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快快乐乐生活每一天。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3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4

4.25事故发生以后,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没有人员伤亡乃是侥幸中的万幸,大家同事一场,无论在工作中有什么过节或是在生活中好到什么程度,我想没有人愿意这样的事故发生,更不会有人窃喜和埋怨他们。事故已经发生了,给企业带来上千万的经济损失,也给千家万户的家庭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如果要是我。我会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可是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的很让人寒心,当事人的脸上满是开心的张狂,还自称自己是什么主角,接见了什么领导,什么领导对她们怎么关心等等,还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当大家对他们都产生反感时,依仗领导撑腰,厉害得不得了。是啊,班组要整顿,但是包括当事人在内的领导们不该整顿整顿自己的思想吗?

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对设备及电力线路不熟悉,不知道35千伏进线柜停电以后,上级110千伏过来的电仍然有电。

二: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搞好确认制。在操作以前没有看到35千伏进线柜的来电显示信号。

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听到上级指令就自行操作。

四: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没有带电打不开柜门的联锁装置。

五:作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危险源辨识能力差,既然验电后证明柜子有电,就不应该进行任何操作。

六:与同事关系不和,带情绪作业。

这仅仅是对事故个人的分析,不存在任何感情情绪,只是为了下一步工作进展顺利,当然领导说他们是业务骨干,如果换了我们,很可能还不如他们。是的,这一点没有人能肯定的否认,但也不能说得那么绝对,说不定因为自身业务不好,能多一步确认,或少一步操作。领导的话是有偏见的,是带着袒护当事人的情绪的,可以理解,再说死里逃生也不容易,大家也愿意对她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针对此事,班组要进行整顿了,要不停地查岗,不停的学习(这一点是好的)进行针对的结果就是班长以上的领导们都不必干活了,都是指挥家,下一步工作就是“老职工”监护,新进入的职工操作,那么该干活的,该处于危险的都是没有关系,没有“能力”的破工人。唉,人要吃饭容易么,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好好上学,长大了好好的拍马屁,他们才能吃得开。

事故发生以后,还是要开会,还是要写心得,是应该好好的反思自己,大家各抒己见,不要有什么疑虑,可是大家都不敢,怕说错了什么话会得罪领导,那比出事故危险性要大得多,要是有人切入主题,领导也不会让他说话的,“下一个,下一个,制度没有学好!”,所谓的制度不过是养着他们赚钱的工具。可是出了这样的事情,领导从上到下还是很生气的,不是对当事人,是对整个与电有关系的工人,不在规定时间写心得的要实行强制罚款,拖一天100元,大家吓坏了,都草草应付了事,审批全体重写,不够深刻。

事故让我们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说实话,我们的业务水平真的很差,危险源辨识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识也很差,这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中,工作要会干,工作中要胆大心细,还好搞好同事之间的关系。

工作建议:一,建议领导帮助我们组织业务学习,反事故演习,只要把业务水平搞上去,做一个合格的工人,无论奖惩考罚我们都愿意,

二,针对个人生理条件及业务水平,适当调节班组成员,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设备缺陷,多巡检,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公正无私,使工人快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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