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校园安全防范心得体会(通用3篇)
-月29日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那天,几个警察叔叔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带来了“交通安全小册子”、“交通安全视频资料”等,目的是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有关“交通安全”的知识。
了解了知识,看了视频,我切实领会了安全的重要性。前几天我上网时曾看到过一条非常惊骇的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级的学生在“消失”。
前几天,我和妈妈在马路上见到一位四十左右的男子,在成功走过来来往往的车辆间的“羊肠小道”后,走到护栏前,右手往栏杆上一撑,两只脚先后蹬上了栏杆,然后往下一跳,就跨过了“障碍物”,继续迎接对面车道的“挑战”。幸好最后他“安全”到达马路对面,没出什么事,可刚才的惊险一幕让我为他捏了一把汗。我朝四处看了看,发现人行道就在不远处,他怎么就没看见呢!?这样跨过护栏多危险啊!怎么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
我还曾看见一个妇女拉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过马路,眼前就有一辆车临近了,妇女一看拉着老人和小孩就跑了过去,也是幸好,没有撞着。呵,这难度也太高了,完全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安危。万一那司机没留神,突然一看前面有人来不及踩刹车就撞上了。司机要赔偿不说,他们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这不是害人又害己吗?
生命,不存在侥幸。昨天没事,今天也凑巧,明天就说不定了。我们知道,没什么比生命更珍贵,更值得珍惜的东西了,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不要靠侥幸来避免危险,要意识到生命很宝贵,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安危才是,请大家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做个“安全小卫士”!
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在学校安全学习中,听了教授的讲座后,收益很大。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说得多实在啊!且看一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吧:据联合国专家统计分析,每年全球死于意外事故约 200万人,其中青少年儿童接近100万人;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 18岁前)约 8万人,其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约 23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高达数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残酷的事情啊!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她牵动了多少人的心?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作为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罗云教授说: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我校把师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首先,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其次,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第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第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第五,事故发生以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我校从三到六年级的学生都进行值周,各值周班级派人在校门口、楼梯口站岗,几位教师和行政四处巡视检查,发现不足及时反愧改正。每天,每个班都定时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人数。课间,值周生和各班安全管理员共同监督违纪违规现象。上学或放学老师、学生和门卫一起维护安全。另外,我们还利用晨会、班会、广播站进行安全教育和活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防范于未然。”这是我们工作的口号。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方面还要加强。叶老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我们不能时刻保护在学生身旁。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非常重要。例如:过马路时,意识到交通危险,从而提高警惕性。游泳时,知道游水的不利因素及可能会遇到的危险,从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碰到陌生人时,能产生防骗意识等。另外,我们还要提醒学生善于观察周围环境,及时视察潜在的危险。例如危房、危楼、建筑工地,公路沙井等。只要有了安全意识,我们就多了一份生命的保障。
其次,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
第三,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象、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只要学生懂得安全知识,有安全防范意识,并有一定的自救自护能力。我想,危险定会远离我们。
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是社会知识和智慧的中心,是国家发展的希望所在,然而学生生活的环境中的不安全隐患比比皆是,学生伤害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带来了无可挽回的痛苦和损失,而由此引起的纠纷更是纠缠不清,往往带来巨大困扰。甚至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均把安全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学校领导大会小会强调安全,老师课前课中课后讲安全,可以说学校教师时时刻刻都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家长也千叮咛万嘱咐。尽管如此,学生的安全意识仍然很淡薄,安全事故总有发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
纵观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停留在说教的层面上,总以“不许……”,“不要……”,“不能……”“不准……”等等命令限制性的语言,大多数学生听到这样的话语,总认为老师又在管他们了,总会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把老师的话当成耳旁风,产生“你不让干的我就要试一试”的逆反心理。这往往是事倍功半的效果。这又给学校,老师提出了值得深思的课题——如何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呢?这就应该从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方面进行改革。
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现在的学生崇尚网络,追逐明星,对家长、老师缺乏信任感。教师应该放下师长的架子,在进行教育时少用甚至不用命令限制性的口吻,师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管教和被管教的关系,而是朋友关系,是互相提醒、互相帮助的关系。教师应该做到平易近人,多和学生交流谈心,让自己有亲和力,让学生感到老师是可以信任的朋友。我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总是这样问:“上学放学途中我们要注意什么呀?”“如果不注意这些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呢?”“天热了,我们又要怎么办呢?”“雷雨时,你是怎样做的?如果方法不正确会怎样?”面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学生就得好像老师在向他们征求答案,他们感觉有一种亲切感,他们总是争先恐后、滔滔不绝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这样学生更能记住安全常识,更知道应该怎样正确的去做。
其次,安全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在新课程理念,单调的说教枯燥乏味,容易让人产生厌烦抵触情绪。为什么网络游戏那么吸引学生,因为学生具有极强的好奇心,而网络游戏具有很强的趣味性,能够满足学生的要求。因此安全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我们应该赋予安全教育于趣味性,娱乐性、身临其境性,可借助演讲、游戏活动、知识竞赛等载体,对学生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知识教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在小学一至四年级,可以多采用讲故事、游戏、趣味活动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这样,学生乐意接受,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也加强了。
在学校可用演讲、游戏活动和实地安全隐患大排查等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演讲活动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它可以通过演讲者向大家传达哪些行为活动危险、遇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应该怎样避免危险等等,比老师的说教更具说服力。通过游戏活动也是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方法之一。在游戏中,故意设置一些危险障碍,让学生识别、排除,从而达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之目的。当然,如果有条件,请消防员到学校进行各种安全隐患应对方法的实地大演练就更好了,这样学生更容易接受安全知识,规范他们的安全行为,提高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总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他们乐于接受,通过各种游戏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从而达到普及安全知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