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通用6篇)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的,因此,我们要牢记安全二字。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繁华的街市上,水泄不通的马路上,时时刻刻都会发生悲惨的交通事故,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常常发出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心吊胆。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没有安全意识。于是一起起的交通事故、一个个的悲惨画面,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在网络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画面。20__年3月6日,由于下雨降雪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湿滑,一个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引发一起单方路产损坏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事故驾驶员的朋友陈某反映,当日中午12时左右,他和开车老板徐某从江山市区准备到衢州办事。车子从景台高速公路江山入口开到上余镇路段约10公里处,由于高速公路刚好下过雨加雪,徐老板开车大意,雨雪天开车经验不足,当时车辆右轮气压不足,也没有控制好车速在积雪路面轮胎打滑失控,一头撞上高速公路右侧边护栏。小轿车撞护栏后180度转弯。把他们当场吓蒙,所幸他们扣了安全带,没有被甩出车外,保住了性命,就手上被刮了一下。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当你开车出去的时候,路面湿滑要小心行驶,车轮要定时检查,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规操作。只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最安全的。生命是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别再让交通事故再次发生,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害了我们的一生。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是我们每一个小学都应该做到的。
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 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 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 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 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 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 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 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 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 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交通安全,一个对任何人都不陌生的话题,也许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他都有可能说出一大堆的交通安全常识,甚至是倒背如流。那我们一定会认为,这个人绝对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但事实上呢?结果真的如我们所料吗?或许不是的,这种人可能会经常为犯交通法规,甚至撞过人。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下午放了学,我选择了另一条回家的路,为的只是好玩。但没想到的是这次好玩却给我带来了加大的震撼。当我走到一个小的十字路口时,这个路口虽然有红绿灯,但却没有多少人把它当回事情。当我看见红灯亮起来时便停了下来,就在这时,我仿佛感觉到有很多双眼睛在用特别怪异的目光盯着我,似乎要表达的是一种疑惑与不理解。好像在说:“这个学生真笨,这种小路口还浪费时间!”
当绿灯亮起时,我赶紧闪开了。心里却始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好像很无奈的感觉,又像是……那些聪明人的目光让我十分困惑。真的是我笨吗?还是那些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笨蛋?不过,我想我是对的。因为交通规则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
在我看来,交通法规为的不是别人,应付的.不是交警,而是为自己。当然,如果你想要“耍酷”的话,应闯红灯也没人拦着。但是造成的后果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个家庭可能会因此而倒塌,可能会使一个原本健康的人走上残疾的道路。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换来的吗?
明明是可以控制的事情,为什么我们还要让它发生呢?我想我们不可能连这点能力都不具备吧?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时,一些人因有急事,常常闯红灯。而就在那刻,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时,有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位上行驶,看见汽车从身边过去,想不愿服输似的,便飞奔起来,有的汽车鸣笛警示了,他却听不见,就撞上了迎面开来的汽车……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可能有的员工闯了几次红灯都没发生什么事情,抱有侥幸心里,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经是均可挽回的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骑自行车,还是行走,我们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体员工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