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31篇)
小编导语: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得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更多关于鲁迅的作文尽在百度攻略。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清早落下的花朵到了傍晚拾起来。平静地弯腰,凝视,回忆,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他记起快乐的童年,迷信却仁爱的阿长妈,严谨朴素的藤野先生等等一些现在普遍为人所知的人物。我们清楚地知道阿长妈喜欢摊着“大”字睡觉,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知道藤野先生与“日本鬼子”惨无人道的形象大相径庭,“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睛,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他叹息鲁迅不再学医,他是真心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个“希望”使得鲁迅更感受到藤野先生的伟大之处,我们也是如此。
鲁迅在文中赞美他们,没有歌功颂德,而是还原他们最本真的一面。我看到了鲁迅笔下情感丰富、心地诚挚的阿长妈、藤野先生,不过对于我,他们再怎么真切,最多只可算是书中人。而对于鲁迅,这些平凡之人都是他生命簿册中最浓重的几笔。他的敬意和感激,从每一句话里流露出来,细节是那样清晰,人物从回忆里走出来,从纸上竖立起来,变得有血有肉,袒露着真实性情。这样的情感不是普通人能企及和完全吸纳的。
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鲁迅先生从不掩饰好人们的瑕疵。宽厚的阿长妈讲话、睡觉时令人讨厌的声响、姿势,加上她恰巧又是个愚昧迷信的文盲,这些劣处并没有被掩藏,而是大方地摆在读者面前,与后面的‘三哼经’对照着看,着实被阿长妈感动了一把。的确,人是多面性的,较为完整的人才能打动人心。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
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尽力理解,置身于从一段段朴实机敏的文字中找到真相。
说到完整,像一栋房子,回忆只是屋顶烟囱的部分,大块的实体砖瓦还是他那些广为人知的犀利带着讥讽的文风。
人们常说鲁迅是一个批判,揭露现实的文学家。这两个词说来容易,要真正做到需要很大的勇气、执着和怀疑的精神。医术特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是两个标准的反面人物,前者的名气或许不及后者的响,但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这类人到今天还时常出现在眼界内。你我一定都碰到过类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还招摇过市的人,尽管心生厌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就好。鲁迅不是“懒惰”的人,一方面,“名医”间接害死他父亲,另一方面那股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促使他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我们的心在得到共鸣的同时,也惭愧于平日里的漠然无衷。
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得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我记得自己当初读到这片文言文时,并没多大感受,不曾想到这一跪一答竟已成了虚招式。也许我也该对习以为常的事重新抱有怀疑的态度。
触及“名医”等接近上层的人的软肋,又对传统起了疑心,说三道四。鲁迅拿起笔,就好像搬起一块大石头,往平静的浑水里扔去。溅起的水花给我们自己染上了污点。这么说不对,不是染上,而是本来就有,水这一溅,才变得清晰起来。人人都似乎穿着肮脏的外套,自然有人不满,批评鲁迅,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谩骂一切,却提不出自己的主张。我反对这种说法,《朝》表现出的鲁迅,就是他原原本本的模样,从这原模原样中我们看到了浑水中洁白的莲,浑世中清醒激昂的鲁迅。如刀刃般锋利的言语也好,不留情面的嘲讽也好,都是为了唤醒糊里糊涂入了浑水,还全然不知的众人,跟牢骚、怨气又有何干系。主张,我想在当时,迫切需要的不是什么作家,什么主张,而是像鲁迅这样,有人情,眼界清晰,并甘愿为国家战斗的勇士。
在看清无数黑暗的事实,长时间愤慨疾呼后,鲁迅并没有丢失童年或者其他时候遇到的纯良之人,而这些人,这些回忆,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恐怕正因如此,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除了对“批判”的一腔热血外,还有那些正慢慢模糊的美好印象——这一生同样不可缺少的东西。比起战斗的勇士,做个拾花者或许更为长久,拾起自己和世人们曾经遗漏的落花,珍藏起来,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我们。
鲁迅回忆的童年很美,像空中飞舞的肥皂泡《狗猫鼠》讲述了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并借此对当下做出了批判。“我”清算猫的种种罪行,同情被踩死的隐鼠但当作者得知是长妈妈害死隐鼠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地叫她“阿长”并对她态度冷淡。从中作者也批判了很多像猫一样的伪君子,体现了他的爱憎分明。
阿长是“我”童年时的伙伴,虽说是保姆,却时时刻刻为“我”着想,即使再难也要满足“我”的愿望。《阿长与〈山海经〉》里,长妈妈是“许多旧式女人的一个”,作者虽“不大佩服她”,却也对她有深切的同情。阿长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虽然“喜欢切切察察”,但她对“我”的爱是最真实,最淳朴,最令人动容的爱。
鲁迅曾描写过有趣的无常,回忆了旧时的琐事,刻画了美丽的百草园,表现了旧时的记忆带给他的温暖,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孩子眼中最纯真的世界
但仅仅是回忆,还不能被称为著作,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它对旧社会的批判,对伪君子的讽刺。
我印象最深的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所讲的“老莱娱亲”“郭巨埋儿”都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甚至可以说反感。这分明就是封建主义所提倡的虚伪的“孝道”!而且不光是“孝”,连教育制度都是十分虚伪、摧残儿童天性的。私塾先生不许孩子们看图画书,一天到晚都是“之乎者也”地念孩子们不懂的东西,所谓的“圣贤之书”,只不过是又一样抹杀孩子天分的东西罢了。关于这一点,《五倡会》中也有提及:“‘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这是一个封建父亲对于孩子的无知,也是封建教育失败的体现。鲁迅批判了父母,同情了孩子。
而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所批判的范围就不仅仅是国内了,还涉及到当时的日本。鲁迅表达了他对藤野先生的尊敬,也对他的一视同仁而感激。日本学生对中国的偏见是很大的,因此他们在“漏”字上画圈,看电影时大笑。着也使“我”醒悟并弃医从文。
不得不说,《朝花夕拾》是部不可多得的伟大作品。它用最真实,最细致的米出向我们铺开了鲁迅的美好回忆,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表达了他对封建社会的反抗和对新文化,新思想的热情。
翻开《朝花夕拾》,呼吸着浓郁的墨香,品味着字里行间的年少轻狂,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个属于我的快活日子,神仙般地自在和逍遥。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脍炙人口的著作之一,虽然回忆的是儿时的往事,却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所写下的。是啊,老了、累了,再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里还是会有当时的滋味,想必也带着些许的感动吧。清晨的花朵带着露珠采下,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傍晚才去采摘,虽失去了怒放时的绚丽与芳菲,却在夕阳映衬下,别有一番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在空气中弥漫着,使人浮想联翩。
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但他的童年生活仍然无比美好与快活。当然快活了,他整日在百草园嬉戏,采摘紫红的桑葚、覆盆子,品尝着野果的酸甜,与小虫为伴,聆听油蛉的歌唱、蟋蟀的琴声,在这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悄然成长。在这里,我看到了儿童的天真浪漫和无尽的活力,以及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到了三味书屋,枯燥乏味似乎成了生活的代名词。但即使这样,有一个古怪的先生和许多难懂的功课,也挡不住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乐趣,压抑不了孩子童年游戏的天性。还有《五猖会》、《无常》,描述了鲁迅幼时对看戏的渴望与兴奋,以及它所带来的满足于乐趣。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语气讲故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引起我心中的共鸣,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温馨。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鲁迅或者说所有作家的作品,经常会将我们带回那个快乐的世界。在此,我也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他用那朴实无华的语句,写出了他炙热的心灵,他渴望拥抱自然、拥抱生命、拥抱爱与阳光。
不经意间,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只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于是读读《朝花夕拾》,走入鲁迅的童年,体会那幸福的味道。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嗬,可真是让人留恋啊!
这本书记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轨迹。首先描写的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同心世界,接着描写他青少年时代所面临的人生抉择,最后描写他很怀念之前的老师和旧友,同时回顾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经历。作者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及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待遇寄予深切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爱之情!
动物们开会议中发现缺少大象时,而狗把猫看作大象,遭到众人的嘲笑。从此,猫和狗成了仇家。对于猫对狗的憎恨,作者表示同情。同时,对伤害动物们幼小心灵者感到愤怒。从这件事可以明白当动物们遇到阻碍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它们便会得到长久的回报。所以,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森林里面的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存在,不可以随便伤害一个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是来之不易的。从“我”不知道“长妈妈”的真实姓名可以看出她的地位很低。她虽然多管闲事,粗俗又没有文化,又有许多繁文缛节,但她对“我”的真诚与热情让“我”记忆铭心,无法忘怀。“长妈妈”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由此可以看出“长妈妈”是一个粗鲁和不拘小节的人。但是,“长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久了,鲁迅还写这篇文章来,体现了对“长妈妈”的无比怀念与依依不舍之情。
看到这里,我就想起了我的一位亲人——奶奶,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她一直对我很好,从小到大一直很关心我,给我力量,但有时候我感觉她特别啰嗦。每次和她谈话时,我说一句,她便会说成百上千句话,使我无可奈何。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奶奶的啰嗦也是一件好事,证明她心里有我,希望告诉我更多的道理。所以,我至今还铭记着奶奶,我爱她,因为她,我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因此,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奸诈的衍太太使“我”饱受世人的冷眼而走上封建主义决绝的道路,后来到南京求学。在学习的过程中,鲁迅不断求知真理与知识,其实最后发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我们现在可以学习许多的知识与本领,就应该珍惜机会,把握现在,抓住时机,好好学习,不要将来后悔。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的时候不努力,大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鲁迅写这本书不仅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在我看来,也是在告诉后代的人们,要把握现在的好机会,趁热打铁,好好读书。
看完整本书之后,回忆起来书上的画面,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受益匪浅。另一方面,新中国的成立代表着胜利,也包含着鲁迅的辛勤付出,应当感谢鲁迅。
读完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后,我最系里面的《阿长与山海经》这个故事。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从原名中可以看出这本书是以回忆性的一本散文、作者鲁迅先生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
《朝花夕拾》中的《阿长与〈山海经〉》让我印象深刻。这篇文章一共讲述了八件事——①:介绍阿长的身份及称呼的由来;②:喜欢切切察察以及限制“我”的行动;③睡觉摆“大“字;④懂得许多规矩和麻烦的礼节;⑤将“长毛”的故事;⑥谋害我的隐鼠;⑦给我买《山海经》。在谋害隐鼠后,“我“便叫她为阿长。
远房祖叔对《山海经》的生动介绍,那“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对幼时的“我”该有多大的诱惑啊!就在“我”想一睹为快时,祖叔却不知这本书“放在哪里了”,因为祖叔很“疏懒”,“我”又不好意思逼他去找;向别人询问,别人又“不肯真实地回答我”;想自己用压岁钱去买,书店离家又很远,即使去了,书店又关着门;长妈妈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我”虽对她说了,但“我”“知道她并非学者”,所以,“我”认为“说了也无益”。可就在“我”几乎完全无望的时候,长妈妈却给“我”买来了《山海经》。这一部分的蓄势是非常充足的,这就使得长妈妈《山海经》的到来不同寻常。“我”不仅“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而且要满怀感激地说:“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慨叹长妈妈“确有伟大的神力”。《山海经》一事在“我”与长妈妈的交往中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彻底颠覆了“我”原先对长妈妈的一切不好的印象,“我”终于由“厌”长妈妈、“烦”长妈妈到“敬”长妈妈。发生这种变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经》,。
通过《阿长与〈山海经〉》刻画了一位粗俗,迷信,守旧,愚昧。但真诚善良,忠厚的普通保姆形象,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尊敬、感激和怀念。
《朝花夕拾》回忆了鲁迅的童年,虽然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今年的寒假,我读了一本很好的名着书籍——《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早晨的花儿,到晚上再去拾起,很有诗意的书名;同样,也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使得我收益非浅,感触良多!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确实厉害,他的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朝花夕拾》原来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却全是鲁迅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从中,我知道了鲁迅“仇猫”的原因;从中,我读出了古代某些地方的黑暗,的记载,并没有给后人做榜样,而是让后人更加详细地了解了古代孝道的虚伪;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孩子最童真的呼喊;从中,我悟出了作者对于“正人君子”的讽刺,无常才是最公正的;在中,我游遍了鲁迅的童年;从中,我看见了两个只会勒索钱财的庸医;从,我看见了一个学子的求学路;从中,我看见了一个勤奋朴实的日本老师;从中,我看见了鲁迅的好朋友,为国家鞠躬尽瘁。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颤巍巍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镜吾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打开Word文档的时候有些陌生,毕竟三个月没写些什么了。看来也并非是离开写字就活不下去的人。所谓的,只要生命在,生活就继续的下去。我一直认为我是以爱和生活为主题的写手,除了这些我写不出什么,除非是课堂上被迫挤出的所谓作文。你看我在发表的文章,要么是日常琐碎,要么是朋友贺文。虽然写的不尽人意,但确确实实是爱与生活的写照。大概要被说虚伪与神经病了,真话与假话不过是作者和读者的事了,不必争出个什么来。现在只是因为久未执笔,而要说的太多,才逼着自己写了下来。
如今已是冬天,还记得早先在夏天大汗淋漓的时候,还说真希望冬天快些到啊。竟然悄悄的就来了,广东是直接从夏天过渡到冬天的吧。我躲在被窝里听母亲一声一声的呼唤我,却也迟迟睁不开眼,只道是再让我多睡一秒钟,一秒钟就可以。然后一秒钟一秒钟在闹钟的滴滴答答中消失了,我才拖着我睡的腰酸背痛的身子爬起来。当然,迟到是常见的事。有一天中午上学的路上,已经是快要上课的时间,背后一阵跑步声,是那个就要面临高考的邻家哥哥的同学。忽然觉得心疼,又很是悲哀,好似从那个疲惫的身影里看见了自己。生活就是这样拿着匕首指着你,你一停下来,就给你一刀。
大概是时间长了,锻炼出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尚情操。我心甘情愿的坐在教室里为自己延长一节课的时间做练习,哪怕我与父母相处的时间除开睡觉只有三个多钟头。节奏猛然紧张了许些,就好像总是有一种要被别人超出一大截的感觉。夸张的说,这是我人生以来最得以称之为生活的日子,如同面对迷茫的大海发现了可以靠岸的地方,并且努力航行。
开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都觉得压力很大,好在物理考试和英语考试都取得了不错的分数,可是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意识到发奋的重要性,是从第二次物理考试挂了开始,我自我安慰的能力还真是节节高升啊。老师也只是让我去办公室讲解了一下,班主任也只是说了句:王曦,加油啊。我却像是得到了什么救命良药一般,虽是不到欲语泪先流的地步,却也实在感动的很。那么多人给予我厚望,所以应该为着他们的希望和自己的未来,尽自己所能的去画好一幅蓝图。我即使多么累,多么辛苦,都将用我的一生来爱你们,所有给予我爱的人,你们的温暖将照亮我的一生。
虽然每天还是二十四个小时,却多少有些不同的经历。第一次进化学实验室的时候,打翻了酒精灯,虽然知道不慎起火要用湿布盖起来,却一紧张什么都忘了,只是手忙脚乱的喊老师,老师。也很烧破了前面男生的校服,好在没什么大碍。真的是恐惧极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好像下一秒大火就要烧起来了,以至于好一阵子都回不过神来。其实有时候灾难离我们并不远。还有前不久的校运会,不知道为什么拍集体照的那一刻偏偏固执的不肯去。于是被人指责说你不是一班的人。自己也觉得矛盾,平时在家里自拍个不停,到了公众场合反而羞于那一两张合照么?其实不是,我需要的不是你们定格在照片上的笑脸,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我这样的人对着那些死的照片,感情是澎湃不起来的。可是又想,这大概只是事后的借口罢。
偶尔也会涌现出一股子美丽的少女情怀,但都被理智的压了下去。我并不是觉得恋爱会阻住我们前进的道路,只是如今都还不够成熟,即使现在爱的死去活来,为我们的青春抹上了美丽的色彩。到头来不过是悲剧散场,甚至沉浸在昔日的美好里不能自拔。再说,经历了小学的那些分分合合,总归是有些大彻大悟,一些杂念也都沉淀了下来。人总是要成长的,尽管我还称不上得道高僧,但多少要比孩子时期要明白透彻的多。太罗曼蒂克并不一定是好事。只能默默的说,亲爱的男孩我们再等等。记得看过一篇影评,题目是这样的:暗恋是一场纯真的闷骚。真是恰当至极啊。
秋冬交际也就是十月末的时候病了一场,至今不知道是病因。长了满身的红疹子,现在想起来都惊心,虽然只持续两三天,却折磨了我两三天。就算我在深夜静下心来,两个大拇趾缠过来缠过去,仍然因为奇痒而辗反侧无法入眠。我倒是总结出一个办法,失眠的时候只要念叨着什么都别想,总归会睡着的,反而会有点作用。两三天不是很长,可是接下来却不幸的患上了感冒,每天就要顶着一个不通的鼻孔过日子了。擦鼻子的时候总是要被旁边的男生嘲笑,也懒得理他。我犹记得去年大概也这个时候,也是患了很重的感冒,在桌子边挂一个塑料袋,不到半天时间就装了满满的擦过鼻涕的纸巾。难道生病也是有规律的么?
周六也要返校做些试卷,上网时间减少许多,却终不及杨言那般决绝。周日的早上一般是睡过去的,这么一来,好像只过了半天的周末,一点也不过瘾。但是周六补课还是喜欢的,因为若是我在家学习,又懒散效率又低,还时时抵不住电脑的诱惑。初三当然要抓紧些嘛,学校补充了我这方面的不足。
在这里我不禁要恶俗的说句时间过的真快了。朝花夕拾的时候,真的感觉好像是昨天的事情,竟过了好些月了。可我总在这里怀古伤今,唠叨的话就集中在这里说了。
未来像是黑夜中迎面而来却从不擦身的汽车,车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却始终不给我们看清他的模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时光里有欢声,有笑语,有哭泣,有成长,那些片段都会留在自己的心里,成为最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讲述的就是他自己的童年。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主要讲述作者-鲁迅先生自己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所经历的难忘的人和事。它用生动的语言真情地流露,让我们读着,能感受到作者在当时场景的记忆犹新和难以忘怀。在他的童年时光里,有些许不愉快,鲁迅先生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有些苦恼,有些难过,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他将这些波折,反对转化为动力,朝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努力前行,这些都写进了《朝花夕拾》,他要将自己在童年中的无奈所释放出来。
在这本书里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猫,狗,鼠》这一章节。这一章所吸引我的不光是它的标题,还有精彩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有一回,旁人告诉他,他养的一只隐鼠被猫吃掉了,于是鲁迅先生就和这只猫结下了“深仇大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不由自主的“处处针对”那只仇猫。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那旁人把自己养的隐鼠踩死了,借故推到那只无辜的猫身上了。这个故事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时期的单纯和无知,跟一只猫不停的较劲,搏斗。
从《朝花夕拾》中,还能感受到鲁迅先生的童年与青年生活虽过得坎坷,不顺畅,但是他能苦中作乐,再回忆起来时,又有一丝丝成长带给他的甜蜜,我也有过失去心爱礼物的经历。我有一只很可爱的小鹿犬,是五岁时候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它陪伴我一起玩耍,一起游戏,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对我十分依赖,我特别喜欢它。可有一次,小鹿犬被经过的汽车撞了,我们努力的想救回,但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伤心欲绝,吃不下饭,难过了很久很久。可回忆想起心爱的小鹿犬,那些相处陪伴的点滴,会让我感到特别的甜蜜。
我们所经历的每一段时光,会有笑声,会有沮丧,会有坎坷,会有收获,它都会赋予我们成长,也会让我们回忆时,很难忘,很难忘……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看过《朝花夕拾》有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5,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无忧无虑……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文/阿幻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是放假的第三天,我也按照原计划,每天在《朝花夕拾》的册子中读一篇先生的文章。而今天所读便是先生的《二十四孝图》。
先生的这篇文章更像是《二十四孝图》这本古籍的读后感,而我所写的则是先生的一篇读后感的读后感,这边让我感到不少压力了。
先生是新白话运动的领军人物,而这篇文字也是从白话运动入手,先给予那个所谓的绅士冲击,阐明先生对于白话运动的立场。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本在网上找出,加以浏览,让自己更好的能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是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是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所去衡量。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孝乃百善之首!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理当传承发扬!但这样的愚孝是可悲的,而捍卫这些的披着羊皮的卫道士们更是可耻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小到大,曾经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章,他的散文和小说,可以说是语文课必修的。其中有三篇文章出自这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于是这个假期,我便细致地将这本散文集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鲁迅在1898年到南京求学,1902年留学日本求医,后痛感于医治麻木的国民精神更重于医治肉体病痛,便改行提倡文艺运动。(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回忆散文集,共十篇。最初名为《旧事重提),1927年编辑成书改为现名。由于当时鲁迅先生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压迫,生活十分痛苦艰难。在这样的处境中鲁迅曾说:“这时我不愿意想到目前;于是回忆在心中出土了。”这十篇作品,虽然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在作品的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足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阴暗面的无比痛恨之情。
第一篇《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所引发的,嘲讽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出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二十四孝图》又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记叙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文章中句句强劲有力,道理明白,在当时麻木的社会里的确是一支让人清醒的良剂。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管人命的实质。
接下来的几篇,记叙了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比儿时的经历更加沉重,但为了追求真理,鲁迅先生一直锲而不舍。
《琐记》记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求学的艰难历程可想而知―洋务派办学乌烟瘴气、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当我读到鲁迅如饥似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时,不禁为鲁迅先生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所震撼。
《范爱农》是作者回忆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先生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他追求革命,却屡屡受到打击迫害…从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我可以深深地体味到鲁迅先生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翠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朝花夕拾》之所以称为是散文集,是因为它的语言优美流畅,生动活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娴熟的手法去写回忆录,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不得不使人拍手叫绝,从各方面来讲,《朝花夕拾》都是一部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转眼假期即将结束返校了,而我居然还有一篇作文没写。心里头不由地一阵慌乱,毫无头绪。好不容易按捺住心中的不安,静静地品读鲁迅先生的作品。《阿长与<山海经>》尤其让我感动。
长妈妈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也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很封建,她让鲁迅新春贺喜,吃福橘,她知道很多规矩道理。鲁迅因为阿长害死了小隐鼠,还有她的睡相不好,爱唠叨而不喜欢阿长。后来鲁迅又因为阿长买来了《山海经》而不由地对其产生敬意。那时候那四本木刻的《山海经》成为鲁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后来长妈妈辞世后,鲁迅特地写了这篇散文来纪念她吧。
透过窗户往下看,是绿油油的菜地,青菜,萝卜,大葱,大蒜长得都很欢快。勤劳的奶奶正在那儿忙碌,一瞬间我觉得奶奶跟书中的长妈妈很像。
奶奶跟长妈妈一样,懂得许多道理规矩,常拿来压制我,我也跟鲁迅一样深受其“苦”。但奶奶很慈爱,很疼爱我。即使再调皮捣蛋她也不忍心打我,最多责骂几句。但有一次却狠狠的教训了我一顿,大概是上幼稚园的时候,过年亲戚给的红包自己没有上交,就拿着去和小朋友一起买零食。结果奶奶以为我是偷拿的店里的钱,气极了,便狠狠的打了我一顿。打完啦才听我哭哭啼啼地解释,老人家好面子,不肯向我道歉,还找理由说小孩子不能随便花钱,偷钱最可恶。想想那时自己可能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自此以后所有的压岁钱就都由自己妥善保管了;同时,一顿暴打让我再也不会随便去乱花钱买东西,倒是养成了良好的节俭习惯。奶奶有点封建还有些迷信,她每天早晚都会烧香拜佛,祈佑我们一家平平安安。有时她也会约几位志同道合的老奶奶一起去找人算命,据她所说似乎很准呢。搞笑的是她还说我成绩好跟她早晚烧香有因果联系呢,究其原因是祖宗保佑的结果。
但奶奶又跟长妈妈不一样。奶奶没上过学,大字不识几个,但却拥有自己的小商店,经营的风生水起顾客盈门,完全能够负担她自己的生活开支,还能满足我和弟弟两个人的胡吃乱喝(零食),更能小有结余补贴家用。奶奶是个很聪明的人,再加上她不服输的性格,奶奶已经认识很多商品的名字,也会写她自己的名字了,竟然还会打算盘呢。奶奶很重视我的学习,因为她自己深深地体会到没有文化知识的痛苦,知道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她鼓励我好好学习,多看一些有助学习的书,对于我学习上所需的费用从不吝啬。她希望我和弟弟都能学有所成,为国家做贡献,为家庭添光彩,为亲人争面子。她还会学着电视中的公益广告语激励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想到她用蹩脚的普通话一本正经跟我说这话的样子,我心头不由的一阵温暖轻松想笑。哈哈,好个人老心不老的老人家,若我等晚辈再不求上进的话,颜面何存啊!
又到金秋,繁忙而收获的季节。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寒假里,我不仅读了《小狼小狼》,还读了一本《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 ‘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说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DD《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独酌花酒释胸竹
寒衣不胜暑
朝花夕拾谁归属
甜酸咸辣苦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第一次接触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初中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出自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
鲁迅是位在世界文坛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我一直担心自己读不懂他的书,但对童年美好向往的我,还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书。
鲁迅那个年代的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相比之下,我们简直是被宠坏的孩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住在高高的楼房里,穿着舒适的棉衣,各种家电使我们冬天不觉得冷,夏天不觉得热,平时上上网,打打游戏机……但是一想到百草园,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听说过“叫天子”、“张飞鸟”,也不知道什么油蛉……更别说“拍雪人”了。
小时候我又很多亲密的小伙伴,几乎每天都要聚在一起你追我赶,讲笑话和鬼故事。后来,我们都上了中学,只有在早晨上学时才偶尔见上一面,最好的就是打个招呼,多数都是当没看见。想到这里,谁会不心痛呢?
鲁迅先生十分热爱大自然,在书塾那种严肃、古板的环境中,尽管只有一个小花园可以休闲作乐,不及百草园,但也给了鲁迅先生难得的快乐。
以前,我去农村的奶奶家玩耍,农村的环境我并不喜欢。上坡有大片大片的田野,种着玉米、大豆、花生、土豆和地瓜。农民夫妻在庄稼地里辛苦地工作。奶奶总会带我去田野玩耍,我一步一步地在石子路和土地之间的路牙上,架起双臂,摇摇晃晃地跟在奶奶身后。奶奶经常会抓来些知了、蝈蝈或者蚂蚱,养在罐子里,可有趣了。科技水平当然不及游乐场,但也是我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现在生活忙碌了,学习加紧了。假期里上不完的辅导班,使我接到奶奶打来的电话的几率高了不知多少倍,听着奶奶那沧桑的声音,有时隐隐听到爷爷咳嗽,我常常潸然泪下。
现在的我经常望着天空,听着楼上小玩伴的钢琴声,感受着一个个黑白琴键的高低起伏,合上书,闭上双眼,浮现出鲁迅爷爷慈祥的面容,幻想着,我还是一个孩子。
清晨,花香拂过,花瓣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形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意境。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苏轼笔下“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轻愁细泪的暮秋了。
“虽是早已无花可摘,但如果有,我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可看见残花映着夕阳,试问,此般不是更有意义了吗?”
写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浣纱的西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黄昏时,众香调零,我如同李易安那样“东篱把酒黄昏后”,虽无“暗香盈袖”,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如同那阵风中夹杂着片片的花瓣,“拂了一身还满”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总开在早晨吗?不。想当年武则天酒后发令:“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那林苑的群芳竟一夜之间现身于枝头,渲染出满园春色,而那正是“欲披凤氅食鹿肉”的冬季啊。
花的荣与枯,在一天中显现。它挥动着双翅,静静地从枝头落下,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地夹进书中。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逢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今天,又有人阻止我去上学了。唉我好孤独,好无奈,好悲惨,好凄凉。好想到学校里去,看看可爱的同学们,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学习好不好,考试还是不及格吗?希望他们向全班第一房灵芮同学学习。以后,也考出那样棒的好成绩。每次看到某位同学那二。三十分的试卷,我的心里真他妈的想吐一顿。哎,希望下次不要让我看到才好啊!今天,碰起许久未写的周记,真的好怀念,好生气,好伤心。因为,以前我的周记是全年级写的最好的一本,是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是我绞尽脑汁的心血。如今,拿起那几本写的满满一本的小册子,我真的好想笑,笑我那时的天真烂漫,笑我那时的江郎才尽,笑我那时的青春热血。唉,那时的我好单纯、好聪明、好文雅。好怀念我六年级时的时光。那时的我:天真烂漫、冰雪聪明、通达聪颖、博学多识、胸怀大志、侠骨柔肠、虚怀若谷、谦谦君子、有情有义。唉呀,不要笑人家了啦,人家本来就是这样吗,哼。现在的我:勇敢威猛、无所畏惧、智慧博学、极富奈心、一言九鼎、高瞻远瞩。吃了很多盐,走了很多路。哈哈。是不是还想往下看呀?欧了,满足你!!!我疯得没有了头脑,敢给老数写一纸气死人的“情书”,敢为了打赌,蹲二十分钟厕所,最后得了个40分的试卷。哼,你敢吗?我再也不敢了!还想看是不是?没了。对了,往后见了我,叫我小博士、小美女、小帅哥(因为我长得像男生)、小书颖(老子自己起的)都可以哦。就是不能叫小傻蛋!拜拜!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细想来才能感受到其中之真谛,之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
《朝花夕拾》原名叫作“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在百草园愉快的生活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日子,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的日本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地……”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写出了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和敬佩。《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从书中,我还读出了信念。《纪念刘和珍君》就是一曲赞颂“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的悲壮战歌,一支激励仁人志士“更愤然前行”的深沉号角,一篇声讨反动势力的战斗檄文。信念是激励人们发奋前行的精神动力。当一种信念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信念是一生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会是一个茫然的人。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