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教育和管理好干部队伍。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当前一些干部出现“为官不为”问题,这与“三严三实”要求严重背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更于改革发展大局不利。“为官不为”病因何在?从今日起,本版将陆续推出“为官不为病因探析”系列报道,问诊把脉“为官不为”。
主管部门收到举报信半年未拆封,致使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工作人员办事敷衍塞责,让群众等着,自己却在里屋逍遥自在……不作为背后不乏“懒”在作祟。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日渐好转。但与此同时,部分官员“懒病”依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疲疲沓沓混日子”等懒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去年10月,中共中央将整治“懒政”和“为官不为”写进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的一系列动作释放强烈信号:“懒”不再是一个舒适带,更不是保护色,党员干部必须转变思想,积极有为。
1 警惕“懒政”穿上新外衣
随着监督越来越密、问责越来越严,官员如今的“懒”也披上了新的外衣,总体上来说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
——显性的“懒”。推卸责任“打太极”型:一些掌握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干部,该做的事不认真做,对职责范围内之事推诿扯皮,变着法子找借口绕道走、打太极、踢皮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型:有的同在一个单位,遇事却借口不由自己负责而选择熟视无睹。身心懒惰“做样子”型:身体懒者习惯听汇报、走过场,不愿下基层了解实情;思想懒惰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没有工作热情。
——隐性的“懒”。拖拉敷衍“公事公办”型:一些干部借口“公事公办”,该办的事拖着不办,坐等上级指示,有的以“干净”“纪律”等为借口做样子、不干事。违背客观规律“急于求成”型:一些官员一味追求政绩,干工作急于求成,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善于也懒于做群众工作,动不动就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听之任之“无为而治”型:有的官员习惯当甩手掌柜,无所作为,有的虽然自己两袖清风,但对腐败现象和官场陋习却听之任之,谁也不得罪。
“对于显性的‘懒’,我们可以架起一条‘不许干’的红线,一旦触碰就雷霆出击、铁腕整治。但对隐性的‘懒’则很难有界定标准。”广东省珠海市基层纪检干部老李对此深有感触,在一次调研中他发现,现在一些部门表面上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实际上却是“事办慢了,事难办了”。
“奇怪的是,有一些是因为‘公事公办’久拖不办。一些干部变成‘算盘珠’,拨一下,动一下。相对而言,这类‘懒作为’具有隐蔽性。”老李坦陈。
贺先生是客运公司老板,4个月前向某县运管部门提交了线路变更申请,到现在还未得到批复和许可。贺先生一筹莫展地表示,摊上这种事如同碰了“软钉子”——虽然扎得你心口疼,但又找不出发火的理由和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官员懒作为的危害不亚于腐败,“有可能使正常运转的国家行政机器慢下来,甚至停下来。这实际就是损害公共利益,浪费纳税人的钱,也有损政府形象。”
2 刚柔并济治“懒政”
近年来,各地整治懒政、懒作为、问责“太平官”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去年以来,北京、广东、河南、江西、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市)先后通报了多起“懒政”和“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XX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与该市安义县教科体局因为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看网络电视,被市编制办分别核减掉了1名政法专项编制和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此之前,当事人及相关领导已被问责。江西省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对违纪者本人给予处罚的同时倒逼单位主要领导履职,以此治理“懒政”。
广东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对“懒政”的问责。今年4月,广东佛山召开全市党建工作会议,公布了《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正式向“为官不为”动刀,整治作风懒散、纪律涣散、缺乏担当的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
深圳坪山新区则在问责的同时导以激励,出台的《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加强激励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开篇是“激励‘为官有为’,鼓励干事创业”的10种奖励性激励和10种保护性激励。其中,“奖励性激励”与物质奖励、干部选拔挂钩,而“保护性激励”则为敢做敢为、不怕得罪人却受到诬告的干部撑腰打气。
官员“懒作为、不作为”非一朝一夕形成,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孙晓莉提出,要解决“懒”的问题,需“内塑动力,外施压力”,从“约束”和“激励”两方面着手。
3 挖“懒根”需明晰权责
不少地方曾掀起过“治懒风暴”,也不可谓不铁腕,但因为没有长效机制,没能避免“一阵风”。究其原因,是因为目前没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规定和处罚依据。对于懒政以及官员不作为的认定不好把握,治理容易变成蜻蜓点水;惩戒上也没有真正“动刀子”、“出重拳”。
“根本原因在于对政府部门和个人的权力和责任不明晰。”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当责任大于权力或权责不对等时,就会出现“不作为”。
挖“懒”根需在建章立制、明晰权责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公开的监督机制、立体公平的评估机制和必要的淘汰机制;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三联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对每项权力设定相应职责并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明确职权运用全流程违规违法应承担的责任,使责任具体化、固定化。
6月10日,山东省正式对外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这是继该省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之后,公布的第三张“清单”,涵盖了53个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明确部门责任,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龙治水”、互相推诿。而作为广东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区,深圳市龙岗区也在去年交出了自己的“作业”。全区53个职能部门纷纷将“放在抽屉中”的权责“晾”至桌面,亮出了12934项行政权责,涵盖了群众与政府打交道的方方面面。
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编制、公示这些权责清单,可以让老百姓清楚了解政府有哪些权力和责任,也倒逼政府工作人员逐步树立、强化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根治‘懒作为’、不作为。”
反腐高压之下,纠风步步为营之中,出来一个“不作为”的担忧,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八项规定”全线进逼,有的官员抱怨“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还有说“官不聊生”的,“好处”不见了,“灰收”取消了,于是“心情”就灰暗、就“没劲”,“精神状态”就“一落千丈”,于是就“躺倒”,就“不拿也不干”,这是一种“不作为”。更由于反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于是除了“老虎联手反扑”的杞忧和“官员造反”的危言耸听之外,更有关于“相当数量的干部会以消极怠工来应对”的担忧,也就是说,担心他们“不作为”。
反腐纠风,会引起大面积的“不作为”吗?这样的疑问本身就缺乏根据,甚至几近伪命题。但是确有一部分官员可能或已经出现了“不作为”的新倾向,却也值得注意——关于“不作为”,我们要讲两句话,一句是要教育,要讲清楚反腐使干部成为“不粘锅”,纠风令官员变得“清白”甚至有点“清贫”,这只是向“人民公仆”的本义、本相、本质的回归,“为官”本来就应“不易”,“当官”原本就不能“发财”,你不甘“清贫”,就请挂冠而去,你既然当了“官”,就要“干事”、有“担当”,而“不作为”的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第二句是不要怕,在我们这个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社会,在我们这个“超稳性结构”的国家,有那么一些官员“不作为”、撂挑子,天塌不下来,完全不必过度担忧,更不能因此影响反腐纠风的坚强决心和高压力度。
我们总是讲,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问题想明白,就要讲辩证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牵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当前的反腐纠风中,主要矛盾是“乱作为”。
“不作为”和“乱作为”看似一个矛盾,但我们面对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为”,而是长期累积的某些官员的“乱作为”。“乱作为”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乱发展”,一些官员拍脑袋的“上马”,拍桌子的拆迁,最后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干劲”。在有些地方,国企转制,明明有市场规律,为什么“书记”要去拍板;矿山买卖,明明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市长”要去坐庄;工程建设,明明应是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为什么“一把手”要“拽在手里”,其中是有“油水”、有“好处”、有“回报”,要么是自己的妻儿亲属得益,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兄弟”获利,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激情”、这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扑在“项目”上乐此不疲甚至废萞忘食。这类的“大有作为”,这样的“干大事”,其实就是“乱作为”。比起目前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来,这种“乱作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为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这种“乱作为”,如果“不作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再说一遍,部分官员中目前出现的“不作为”倾向,是值得注意,应当纠正的;但这不是反腐纠风和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的主要注意力要放在整治“乱作为”之上,更不能被某些“不作为”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削弱了决心。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同志与全国政协常委对话,说了一段“看清楚,想透彻”的话,现录于此,以帮助我们抓住反腐纠风的主要矛盾——有委员提到,反腐以后,有的干部不作为了,不干活了。我问你们,不作为和乱作为,哪个对我们党的影响更大?哪个的现实影响危害性更大?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整治的是乱作为,不作为要不要整治?要整治,但是首先要把乱作为整治了。在整治乱作为的问题上要有紧迫性。我们才开始两年,不作为的问题大家不要太急,还要靠制度解决,还要靠思想教育。但是乱作为就不行!
时下,人们只要聚集在一块,提起腐败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某某利用职权贪污腐化,纵容子女及其亲属从事非法经营,从中获利,并对此深恶痛绝。这说明反腐败工作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了共识,也势在必行,必须坚决进行到底。然而人们对于某些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导致单位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不作为的行为则感到无所谓,很少去指责和谴责。其实,不作为同样是一种腐败,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经济和生活上的腐败。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现象得到了明显的遏制,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珍惜手中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兢兢业业地干事创业,使经济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戴。然而,也的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束手束脚,用权不足,无所作为,成了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改善的阻碍者。他们主要表现为“四想四不想”,即:只想新点子、出新招,不想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只想出政绩,创新高,不想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只想个人升迁,当官发财,不想群众的利益和冷暖疾苦;只想保平安,守摊子,不想创新发展,争创一流。说到底,就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不妨碍当官,影响不了进步的思想在作怪。我们说类似这种不作为的现象是一种腐败,是因为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严重的用权不足和失职渎职。它所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比一般的贪一点、占一点要腐败得多,破坏性更大。由此可见,不作为就是一种腐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比经济和生活上的腐败冠冕堂皇得多,但其危害却不可低估,必须坚决反对,彻底根治之。 反腐败,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要工作。对于那些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纵容妻子儿女违法乱纪的腐败现象,当然要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从而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国家政权的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对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用权不足、平平庸庸、无所作为,甚至使单位建设倒退的领导干部,也应象治理腐败问题一样,进行坚决的打击,决不心慈手软,让其漫延甚至恶化,影响经济的发展,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心干事业,全力谋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所作为,也不至于整天想着自己升官发财,放松对自己的改造,不断走向腐败的深渊。对于那些不作为者,各级党组织必须硬起手腕,想方设法进行治理,使之幡然悔悟,不断改正。一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让他们真正当好“三个代表”;二是要注重对领导干部行使职能的监督考核,让有作为者更有作为,让不作为者“挪位”,没有市场;三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作为赢得地位,以廉洁维护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