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展党员的程序心得(精选7篇)
一 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并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
(一) 本人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来不得半点勉强,更不能强迫。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的决心和努力方向等。写入党申请书,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特别是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谈切身体会,不能只停留在讲抽象大道理上。
(二) 培养、教育、考察。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三) 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 团组织“推优”。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条件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 申请入党的学生应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季度一次,书面、口头均可,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别提出培养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七)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调查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还应组织座谈会或进行民意测验,并征求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平时表现。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并整理其有关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记录、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一并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查。
(九) 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认真审查所有材料,确认其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后,向校组织部汇报。较大院校的党委已将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授予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十) 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一) 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人党介绍人。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以及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十二) 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本人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 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后,在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十四) 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并把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十五)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十六)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入党誓词在党章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把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还应该做好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工作,帮助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的一般程序为:
(一)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再设若干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一季度要有一次口头或书面的汇报。党组织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并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
(三) 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要主动写转正申请。在转正申请中要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具体化,特别要针对党支部大会所提缺点,汇报一年来的改正情况。
(四) 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应先听取本人申请、党小组意见,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的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六) 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这个星期党课的主题是:入党要求及程序和中国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首先是入党要求。发展党员要坚持十六字方针:一、坚持标准: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参加此次培训之后,才感受到党的庄严与神圣,不是任何人想入就能入的,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选拔。才真正了解党员的素质是多么高,他们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看到这些才能感受到中国光明的前途;二、保证质量,要严把选拔关、预备党员入口关和转正关,一级一级,层层把关,把保证党员的质量、切切实实落到实处,为今后中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改善结构,包括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分布结构等等,老师特别提到注重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涉及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我们可以在一个更宽广的领域选拔,并且在知识分子中间选拔,无形中提高了全体党员的素质,让党往更高一级的阶梯迈进。四、慎重发展,在坚持以上三个原则的基础上,还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素质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既可以保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入选,也可以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排除在外,严把关,真正做到选优。入党程序也有严格的要求,从个人申请到培养、教育、考察再到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最后到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然后是入党程序。入党程序具体为:个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受——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如此严格的程序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党的质量。
今天罗薇娜老师给我们讲了入党的条件、程序和手续,让我感到了入党道路的漫长和需要做出的努力。我坚定信念,一定要早日入党,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让自己的人生更加丰富,充满意义。
入党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要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并且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更重要的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认真仔细对的执行党的决议,当然入党后要按期交纳党费。
除此之外,我了解到入党手续,就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时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必须经历的工作过程、履行的必要仪式和需要办理的文书材料。入党程序,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精神,在履行入党手续中对具体工作过程、步骤和顺序的基本要求。入党手续和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入党手续和程序,统一于发展党员工作之中,手续中有程序、程序中又体现手续的具体要求,手续和程序的融会贯通,形成了严密、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为了把住“入口关”,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手续和程序已经作为党内的法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党组织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各级党组织不能各行其是、各取所需,必须认真严肃地执行。
罗老师着重对其进行了讲解。旨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接受新党员的手续。每个想要加入党组织的学员都要明确知道入党的一般程序: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培养考察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成为发展对象→接受政治审查→参加短期培训→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组织人员谈话→党委审批→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入党宣誓→预备期培养考察→预备期满后党委讨论决定是否可以转正→党支部报学校党委审查备案。当然,这里只做了简单介绍,其中还有很多具体的细节需要了解。例如,考察时间、入党时间的计算、党龄的计算等许多问题。明确了入党程序,能帮助我们更顺利的加入党组织。
经过本期党校的学习,不管我们是否具备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所有条件,我们都应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继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用党的重要思想不断丰富自己、武装自己、提升自己,为我们共产党的伟大事业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是新时期高校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等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一是抓好集中培训(具体意见另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青年共产主义学校或业余党校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个别思想教育,确定入党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着重考察这几个方面: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要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等方面综合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职工作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①党支部讨论提出初步人选。现为团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先经共青团推优。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除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外,还可以征求行政领导、任课教师、导师等方面的意见。③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方法是: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外调。④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交党委(总支)预审,确定发展对象。
4、党支部和党委(总支)应着重注意的几种情况。
①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
②充分重视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团支部推优不过半数者,党支部应认真分析情况,慎重发展。
③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
④发展学生党员,对学习成绩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应着重考察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⑤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原则上一年内不考虑作为发展对象(一年之后有明显改变和进步者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⑥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发展。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所规定的职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三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支部书记或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等。③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④与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⑤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时分歧意见较大的应暂缓表决,提交上级组织审议。
支部大会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3、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①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其他材料送交党委(总支)。②党委(总支)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总支)汇报。③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开会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查(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①党委(总支)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②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校党委组织部或党委(总支)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③学校党委党校或所在党委(总支)定期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④加强个别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至少半年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核表》,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总支)说明原因。有关流动党员、出国党员的转正问题按照《南京大学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党委(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
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支委会审查;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党委(总支)。⑤党委(总支)应在三个月内讨论、表决,并报党委组织部。
四、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1、认识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进口关"。要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抵制不正之风。
2、人员到位。要选配好党委(总支)秘书、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和入党联系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3、工作到位。各党委(总支)应分别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一般由总支秘书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遗失和延误。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这意味这必须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做好每一件事情,服务好每一个人。我在学校这个和谐务实、注重实际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一种团结合作的力量,我也有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去做,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行使党员的权利,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对工作和学习精益求精,针对老师和同学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努力改正和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求上进,在周围党员的帮助以及自己努力中不断完善自己。通过这段时间的党课学习,和周围党员同志的身体力行的教导,我充分感觉到自己的使命感更强了,思想也变得更加深刻,工作也更加有条不紊。以下就这一季度预备期内的具体表现做一个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首先,我认为作为一个新形势下的大学生,必须不断地掌握国际信息和实事动态,因此我每天都会看新闻。并且利用网络也会时常去浏览等信息网站,以求扩大自己的视野广度。其次,我了解到了我们学校对于入党程序的严格要求,了解到了中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以及关于xx届四中全会的相关决定。当然,我在这方面仍有很大不足,比如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仔细研读党章,也对党的程序文件的书写不够熟悉。
二、个人作风方面。应该说我自入学开始就一直担任着班干部,有着学校的约束,老师的约束,同学的约束,家长的约束,但更大程度上是自我约束。参加工作以后也是一直都在经理和同事的教导下完成并很好的完善工作。并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一种潜意识就自动地指使着我的思想以及我大脑的动态,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都有着一种比较清楚的界限,并且对于别人思想的猜测也多于对自己的行为判断,因为需要灵活地管理班级事务,和工作中的工作项目,就不得不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换而言之也许对于自己审核判断还是不够的,但我总相信自己的桌面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感知系统的泛化能够应付问题并让自己处于上进状态。我也很庆幸,自己并没有因为大学的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放松而对自己放松,特别是思想上。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自上大学以来没有无故翘课,从上班以来一直都是完成好每一个项目。当然,在宿舍内务和同学同事的关系方面,仍欠细心和耐心,在这方面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三、学习和实践方面。渐渐地也在大学生活了一段时间了,也慢慢地适应了大学看似空闲其实充实的生活。也许许多人都认为大学很空虚,这也不能说不成立。我个人的时间基本分配在工作和学习上,尽管少了点大学该有的活泼,但我感到这样的生活十分有意义,并且我也能从学习和工作中释放自己活力。从这一年的学习效果来看,总体还行,付出与回报并没有太大地失衡。工作中,我在外企做开发设计的项目和对外的跟单,学到了许许多多待人处世的经验和态度,让自己的心情随工作学习节奏开朗了许多。唯一遗憾的是工作时间太长,没有很好地组织和参加集体活动,也没有像中专一般地关心同学,同事的学习及生活。尽管工作早各方面都很顺,但我还是想要能够融入在一个更加温馨的集体。我也希望自己能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希望得到同学同事的帮忙和协助。以上就是我在预备期第一季度中的个人总结,不当之处请多多包涵。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是新时期高校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等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一是抓好集中培训(具体意见另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青年共产主义学校或业余党校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个别思想教育,确定入党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着重考察这几个方面: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要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等方面综合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职工作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①党支部讨论提出初步人选。现为团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先经共青团推优。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除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外,还可以征求行政领导、任课教师、导师等方面的意见。③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方法是: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外调。④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交党委(总支)预审,确定发展对象。
4、党支部和党委(总支)应着重注意的几种情况。
①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
②充分重视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团支部推优不过半数者,党支部应认真分析情况,慎重发展。
③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
④发展学生党员,对学习成绩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应着重考察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⑤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原则上一年内不考虑作为发展对象(一年之后有明显改变和进步者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⑥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发展。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所规定的职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三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支部书记或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等。③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④与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⑤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时分歧意见较大的应暂缓表决,提交上级组织审议。
支部大会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3、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①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其他材料送交党委(总支)。②党委(总支)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总支)汇报。③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开会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查(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①党委(总支)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②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校党委组织部或党委(总支)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③学校党委党校或所在党委(总支)定期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④加强个别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至少半年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核表》,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总支)说明原因。有关流动党员、出国党员的转正问题按照《南京大学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党委(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
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支委会审查;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党委(总支)。⑤党委(总支)应在三个月内讨论、表决,并报党委组织部。
四、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1、认识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进口关"。要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抵制不正之风。
2、人员到位。要选配好党委(总支)秘书、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和入党联系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3、工作到位。各党委(总支)应分别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一般由总支秘书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遗失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