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读后感600字(通用5篇)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最平凡不过的故事,等待与重逢,猜疑却又不舍,最终,默笙和以琛,还是牵手,用尽一生的勇气。
孩子们终究是喜欢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平淡入心的情节,这样古老悠长的结局。
可以说孩子们都缺乏耐心,可最能守得住自己心性的却也是小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阳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习惯耐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时光里,感情中,等待之下,得到并能珍惜的,或都以为自己敌过了时间,其实只是时间给了彼此恰到好处的缺口,让恰到好处的情感不痛不痒地流过心中。
何以笙箫默,又是一个美丽的幸运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诗句总给人太多逃避现实的借口。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便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执着何其美好,我们被教导得太多了。
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爱恋,牵出一世的纠葛。
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爱,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
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