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
今天读了《傲慢与偏见》文章深深的吸引着我,是我不自觉的继续看下去。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得不顾一切。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奥斯丁,喜欢上了他的讽刺艺术,喜欢上了他的现实主义。他那不矫揉造作的语言风格让我酣畅淋漓,对现世的感慨,对人物的抨击,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为之倾倒。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以为很伟大的作家。
接触《傲慢与偏见》是初二时,某天在家闲来无聊时,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本让我到如今都不能忘怀的书。从开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神魂颠倒,它让我领悟到了很多很多。我曾孜孜不倦的奋读它到深夜,也曾为了它和老妈打了几个月的“游击战”,她藏我找,不亦乐乎。如今再次翻开这本书,一些回忆又涌上心头。
我喜欢伊丽莎白的直率,她的才情、她的人生态度、她的生活理念都令我折服,尽管在当时那个社会,这一切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违反社会常理的,但这些品格却让读者们深深领悟到了人生。
我也喜欢简的温柔大体,通达清理。在和宾利的爱情中,她毅然决定相信这份爱情,决定守住这份情意。结果,当然是她成功了,她获得了爱情与一生的伴侣。我羡慕他们的爱情,更羡慕他们对爱情的矢志不渝,永不离弃。
在小说中,贝内特太太应是个十足的老古板,她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黄金单身汉。没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她便要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恰恰是这种反面人物的描写,让这篇跟充满了趣味。
奥斯丁的小说对话是最有趣味的,在《傲慢与偏见》中,这一点展露无疑。在小说中,达西乘宾利小姐弹起一支苏格兰小曲的当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而舞。”达西这话虽说的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在讨好伊丽莎白,也可以看出,从这时起,达西就已经喜欢上了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他没有《老人与海》中轰轰烈烈的斗争情节,也没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奥斯丁在记叙情感故事表达了他自己的人生感悟。
我喜欢奥斯丁,喜欢《傲慢与偏见》。
在《傲慢与偏见》这部电影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然而我想在这部片子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你妈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死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牢固的爱情是婚姻的奠基石,早在前几年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部脍炙人口、自从面世以来就为大家称道的作品,当时就为它的魅力所折服。作者简·奥斯丁是一位擅长描写平凡生活的高手,这部作品在当时浪漫传奇故事泛滥的小说界里异军突起,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反映了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在细致方面她的作品堪比三寸牙雕,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提并论。故事叙述了十八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是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美丽聪明、坚强直率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敬重,再到爱慕为线索,穿插了在她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小说中最幸福的婚姻应该算得上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了。我并不想就他们的婚姻发表什么看法,因为无论谁都觉得他们是对的。我想说的是书中的另两对——夏绿蒂·卢卡斯和柯林斯之间以及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之间的婚姻。
前一对的结合说起来真是巧合。因为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所以远房侄子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是个见识少爱面子又趋炎附势的传教士, 他在教区内结交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了,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柯林斯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爱情,他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因此他在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就立刻恬不知耻地向她的朋友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也竟然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令人非解,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个有见识的姑娘,怎么会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辛辣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不论是十八世纪的当时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这样的婚姻仍然屡见不鲜。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归宿、只是需要一个不愁吃穿的储藏室而结婚,与男方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就像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没有爱情的婚姻决不会幸福!”这样的夫妻间剩下的只有责任和无尽的互相责备。而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婚姻却因为有爱情这个牢固的纽带而天长地久,双方始终生活在幸福之中。
所以,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爱情的婚姻呢?门第、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幸福地白头偕老。然而真正牢固的爱情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接下来我们会说到另一对——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的婚姻。应该说丽迪雅对她的丈夫是怀着爱情的,但这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有深思熟虑、一时冲动的爱情。丽迪雅的婚姻不像夏绿蒂的婚姻那样有利可图,但却是一样的草率、一样的令人吃惊。早在民兵团驻扎在麦里屯时他们就相识,但因为韦翰正在追求有钱的玛丽·金小姐,而丽迪雅惯于卖弄风情,从不缺少谈情说爱的对象,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戏剧性的婚姻发生在民兵屯开拔驻扎到蓝白屯去的当儿。丽迪雅应军官太太们的邀请一起去蓝白屯,留下一封玩笑似的信后便和韦翰私奔了。算起丽迪雅爱上韦翰的时间,竟然还不足两个礼拜。她根本不了解韦翰的为人就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还自以为自己深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一样。这样的婚姻当然也是不长久的,并且也是这种不成熟的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双方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并且真正深爱着对方。一见钟情的爱情固然比长期共处产生的爱情浪漫,但为了自己与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生活在一起不至于乏味,有时也得退而求其次。虽然现在速配成风,离婚也很方便,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因此还需谨慎为好。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是英国著名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的开篇一段话,引出了一段发生在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关于爱与价值的经典故事。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 18 世纪末到 19 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它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也反映了作者本人对爱情对婚姻的想法:单单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以金钱为目的的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在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那里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这便是那 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 出于当时的时代和社会背景,班纳特一家的五个姑娘和他们神经痛的母亲生活的一个重心就是嫁人,最好是能嫁给富有的年轻单身汉。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小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作品中,作者并没有说五姐妹追求爱情,也没描绘爱情的模样,而是通过四段婚姻来告诉我们什么样的婚姻是美满的,而什么样的婚姻的徒有其表的。
傲慢与偏见的男人们,达西与宾利一表人才,出身高贵,家底殷实,堪称完美,于是完美的那两段婚姻当然属于他们,威科姆外表非常出众,但是个出身卑微的穷小子,因此也只能配一段失败的婚姻,而腐朽的令人作呕的柯林斯,还好有体面地工作和不错的家产才不至于孤独终老,长相普通的老姑娘夏洛蒂跟他共筑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虽然说达西和宾利完美的人品也好,但作者着墨更多的是他们的身份地位和财产,连教养也是前两者的连带物。虽然这让人很难接受,但在那个年代有这样婚姻,这样的看法,却很自然。
故事中女主角伊利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达西出身于名门贵族家财万贯拥有一座巨大的庄园,每年净收入就超过一万英镑,而且又生得身材优美,仪表人才,因此自视甚高。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不起自己和家人,加上威克汉姆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讨厌至及。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火热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渐渐地,达西发现伊丽莎白幽默风趣、俏皮可爱,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然是个绅士但不是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亲戚们也都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俯就,便把爱深藏不露。后来达西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到断然拒绝和怒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由于虚荣心所致,当她真正了解到达西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千方百计的救她的妹妹时她对达西的偏见便涣然冰释并油然而生崇敬和爱慕之情,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完第一遍的时候我觉得这部小说很浅显。像是灰姑娘童话的后生,又像是现在诸多偶像剧的前生。看看现在的偶像剧,一个多金、帅气又傲慢的“富二代”碰上一个贫穷、自尊心强的“第二眼美女”,美女由于富二代的傲慢而对他产生了偏见,不过在不断的交锋过程中,彼此发现了保护膜后面的彼此,然后相爱了。
不过再仔细读上两三遍却发现了这书中隐没的冰山主体。书中,达西代表着“傲慢”,伊利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就都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利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利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要是我刷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的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怎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利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利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伊丽莎白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她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开朗活泼、敢说敢做„„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她虽优秀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观念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又勇敢的面对达西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达西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表现出一种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而达西也是历尽“艰难”,他首先爱上了对他无好感甚至厌恶感一直增加的贫家女子,在终于鼓起勇气前去求婚的时候却遭到拒绝,这对一向高高在上的他来说不仅仅是求婚的失败,更是一次人格的巨大挑战。本以为他会怒斥伊丽莎白,没想到他做的却是反思自己,并在心爱的人误会他的情况下依然选择默默的帮助她。最后的达西也算是“守的云开见月明”,终于与爱人化解误会,长相厮守。
傲慢与偏见是人性弱点中最常见的,但往往是最常见的弱点,也最容易扭曲人性,使人失去理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更加理智的区了解。人是不能以富贵而分贵贱的。做人在人格上,学识上和教养上天生自然是平等的,没有可以以后来的经济富有,地位高巨而傲慢鄙视他人。同时也不能以经济上的贫困而自卑,我们处理事情前一定要给自己一个冷静的头脑。
英国学者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伊丽莎白,五千金中最理性的一个,理所当然的,她获得了奥斯汀笔下最美满的一桩婚姻。
培根曾说:“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
《傲慢与偏见》是由被称为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简。奥斯汀写的。这本书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写达西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伊丽莎白,并爱上了她。可是伊丽莎白却很讨厌达西的傲慢无礼和自以为是,以至于第一次达西求婚时,遭到了讽刺与羞辱。达西无奈、气愤,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从巨大的失落感中挣扎出来,努力反省自己,最终痛改前非,并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
全书写出了达西以前的目中无人和伊丽莎白以前对上流社会的偏见,与此同时,讽刺了人性的自私、愚笨、势利,揭露了人们对金钱、爱情、权利、婚姻的态度以及取舍。发映了当时英国的人情世故和社会态度。
读完《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若有所思:一个人不能骄傲,同时也不能有陈腐的'观念与偏见;在我们做错事时,一定要虚心听取别人的建议并且及时改正,做一个谦逊待人,知错就改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
“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华,秀与百卉。”读书的过程有如沐浴清泉除去我心头的污点,如同身立清风,拂去我心头的尘埃。在有书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这就是我最爱的书籍——《傲慢与偏见》。
小学时曾读过傲慢与偏见一书,沉浸在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令人回味无穷,现在又再次打开此书,细细阅读时,别有一番风味,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字[智库]。
傲慢与偏见,是书中男女主角的感情障碍,更是现实生活中所有人的绊脚石。我们时常只顾着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心情,造成了许许多多的遗憾。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加以改正,这样才能有一个和谐的社会。
“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傲慢与偏见》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不由地让人联系书名想着:是谁很傲慢,又是谁对他人有偏见?怀着疑问我读了全书。著名英国作家简·奥斯丁诠释的这书不像《呼啸山庄》那样经历生离死别,不像《巴黎圣母院》那样甘愿生死相随,更不像《红与黑》那样享受浪漫热烈,它讲述了真正的理想婚姻。
贝内特夫妇只生了五个女儿,伊丽莎白是他们的二女儿,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她在一次舞会上受到达西的怠慢,自尊心受到伤害,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达西出身名门贵族,一表人才,因而目中无人。后来,他慢慢发现伊丽莎白的特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由于门第的陈旧观念,没有说出口。达西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却遭到拒绝和怒斥。几经挫折,达西改变了自己傲慢的态度,伊丽莎白也对达西的偏见随之冰释,最终喜结良缘。这真是理想婚姻!的确“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
我认为,婚姻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切不可儿戏,要谨慎严肃处理,不能只看到表面现象,而要遵从自己的内心。伊丽莎白就是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对他产生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科姆大献殷勤时,对他产生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加深了对达西的偏见和厌恶,后来才明白这种偏见是自己的虚荣心在作怪。我知道对待一个人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判断,而是要认真思考,细心观察这个人的道德品质,并且偏见比无知更可怕。傲慢与偏见有可能是我们的缺点,而我们要努力改正它们。正如发明大王爱迪生,晚年变的得骄傲,甚至对手下人说:“不要向我建议什么,任何高明的建议也超脱不了我的思维。”这样他就堵塞了智慧的源泉,丧失了前进的动力,也就不再有什么重大的发明问世。
傲慢与偏见可能是人们生活中的绊脚石,但如果你意识到了并努力改正,这种坏毛病就会消失。理想的婚姻是没有任何的傲慢与偏见的。她不是那种唯利是图的金钱婚姻,但她并不把金钱和爱情绝对分开,而是显示金钱在确立稳固的理想婚姻中起着绝对性作用。但愿人世间所有的婚姻都是理想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找到属于自己的理想婚姻。
《傲慢与偏见》鼓舞着我改掉缺点。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简奥斯丁。她生于乡村,这就为她的创作奠定了乡村背景。没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而是受到身为牧师的父亲的熏陶,她的教材就是他父亲的文学藏书。她年轻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但也从而形成了作品嘲讽的基调。奥斯丁居住到英国的乡间小镇,接触的全是中小地主等人物和他们居住的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 这本书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小说。
她一生发表了六部长篇小说,按时间排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艾玛》,《曼斯菲尔德花园》,《诺桑觉寺》,《劝导》,其中最后两部是他去世后两年发表的,并署上了真名。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小说作家被认为不务正业。奥斯丁在这本小说的序中就曾提到他开始写小说时并不想被人知道。有一次一个亲戚进入他的书房,她急忙用白纸盖住了她的小说。就连她的父亲也不知道最近风靡的小说是他的作品。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小说事业。她以自己的努力,一扫当时风行的家浪漫主义的潮流,为十九世纪现实小说进入高潮做了准备虽然由于其居住环境和人物接触有限,她的小说所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写实作风和以小见大的写作特点对改变当时的写作风气有很大作用,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读这篇小说,我从中得到了一些想法,想分享给大家: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感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感情婚姻故事,可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日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十分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我性格的弱点,所以之后也变很随和,并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我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感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感情也不去分析自我的性格弱点,让感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所以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我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以往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十分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之后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之后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必须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应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仅强烈地拒绝并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之后,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我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明白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我的感情。
很早之前有朋友介绍这本书了,几次拿起又放下,最近终于完完整整的看完了一遍。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故事类文章的,但初次接触这本书觉得挺没意思的,开篇是平平淡淡的叙述,人物介绍也很平常,总体感觉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觉得很难继续读下去,但随着不断深入的阅读,发现书中铺垫很多,人物描述也很仔细。
本书展示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中产阶级班纳特家五个未出嫁的女儿们的恋爱婚姻为基点,主要以伊丽莎白为主线,她在班纳特家五个女儿中的二女儿,她敢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有主见。女主初次遇见男主达西先生觉得很不顺眼,再加上男主个性傲慢,不屑于人际交际,两人之间的傲慢与偏见是避免不了的。这种观念的存在,伊丽莎白拒绝的他的求婚,并且痛斥了他一顿,正是这一顿的痛斥,让达西先生认识到自己的傲慢,并因此而改变。最终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两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个人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造成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我们要加深对别人的了解,再定夺对别人的看法。
想到生活中在追求恋爱的道路上,很多人因为金钱、名利和其他的原因而动摇。不可否认这些原因是要考虑,但不是第一考虑对象,我们更应该考虑对方的某些缺点是否能接受,或者对方是否会改变,都不能那就果断放弃,但也不要因为别人的一些话、一些观念而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需要自己争取,也需要自己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