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
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不正当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爱情》使他得到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500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500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